给
“给”在孝义话中可以读ju(一声),就是“给”的意思。
1.给你多少钱儿你也能花咾!
2.把筷子给给捏哥哥。
3.你把兀个苹果给给捏娘娘,妈给你再削上一个。
4.不给你罢,不合适,给你罢,有些儿舍不得。
5.今日又给老师批评咾一顿?是不是咧?
6.偷偌的东西咧,给偌逮住啦,捱咾两圪截批头。
“给给”读ju(一声)ju(四声)。
前4个例句中的“给”是动词,后两个例句中的“给”是介词。
上述例句中的“给”,都是既可读ju(一声),也可读gei(三声)的。
孝义话的“j”与普通话的“g”之间存在对应关系。
1.玍核桃:jia(一声)核桃
2.隔夜食:jia(一声)夜食
3.赶趁:jing(三声)趁
4.刚才:jiang(一声)才
5.猫跟头儿:猫jing(一声)头儿
6.耕地:jia(一声)地
7.半夜三更:半夜三jiang(一声)
8.携过来:携jie(一声)来
孝义话的“ű”与普通话的“ei”之间也存在对应关系。
1.流泪:流lű(四声)
2.尉屯:yu(四声)屯
即“给”是可能读ju(一声)的。
《汉语大词典》中,“给与”的解释为“亦作'给予’。 使对方有所得。《后汉书·章帝纪》:'今肥田尚多,未有垦辟。其悉以赋贫民,给与粮种,务尽地力,勿令游手。’唐韩愈《顺宗实录二》:'又贞元中要乳母皆令选寺观婢以充之,而给与其直。’清李渔《奈何天·筹饷》:'这等请问边上的米价,贵贱何如?若有银子给与边军,他还买得出么?’鲁迅《且介亭杂文·拿来主义》:'尼采就自诩过他是太阳,光热无穷,只是给与,不想取得。’曹禺《北京人》第一幕:'早年结婚,身体孱弱,小地方看去,他绝顶聪明,然而他给予人的却是那么一种沉滞的懒怠之感。’”。
无论“给与”还是“给予”,其合音都为ju。
《乡言研究》中有“给”,读音为ju(一声),解释为“虚用,加重语气,你给我出的”。
《襄汾方言研究》中有“别给她,予了咱吧”。
《四川方言词语考释》中收了“掬”,解释为“缴。《跻春台》卷一《十年鸡》:'捡干柴三背要紧,打猪草两背常行。若少点就挨棍棍,掬了碗饭不敢吞。’今绵阳、梓潼、三台等地仍有此说法,《川方》未收”。
我的理解是,“掬”应写作“给”,其意思不是“缴”,而是“给”。“掬了碗饭不敢吞”就是“给了碗饭不敢吃”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