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种情况是否可以免于异地预缴增值税?

骏哥集成 中国财税浪子 5月29日

【百年风华141】关于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异地预缴的两个问题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从上海石库门到嘉兴南湖,一艘小小红船承载着人民的重托、民族的希望,越过急流险滩,穿过惊涛骇浪,成为领航中国行稳致远的巍巍巨轮。胸怀千秋伟业,恰是百年风华。只要中国共产党秉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葆初心、牢记使命,乘风破浪、扬帆远航,就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秀水泱泱,红船依旧;时代变迁,精神永恒。为庆祝建党百年,我们认真推出100场税收公益讲座,和大家一起学习进步。我是今天的主讲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翰税务集团理事长、中国财税浪子王骏。今天我们学习的课题是《关于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异地预缴的两个问题》。

1、即使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季度收入已经超过45万元免税标准,只要在异地(预缴地)实现的收入没有超标,当期就无须在异地预缴税款。

问题:我是湖南长沙一家小型建筑公司,在长沙和武汉都有建筑项目,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我公司2021年二季度销售额超过了45万元,但在武汉的建筑项目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是否需要在武汉预缴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该公司整体无法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因此,该公司在武汉无须就地预缴增值税。

因此,如果你公司2021年二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如果在建筑服务预缴地武汉实现的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则当期无需在武汉预缴增值税。

2、异地销售额是按照单个建筑项目分别计算,还是汇总起来判断?

问题:我公司是北京一家建筑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目前在外地有几个建筑项目,关注到最近国家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中有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无需预缴增值税的规定,请问是分不同建筑项目的销售额分别判断还是按照建筑项目的总销售额判断是否需要预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你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在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建筑项目的,按照同一预缴地涉及的所有建筑项目当季总销售额判断在该地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不同预缴地的建筑项目,按照不同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分别判断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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