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判:虽然当事人此项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定的诉讼费承担不当,二审应予主动纠正 2026-04-07 03:52:01 案号:(2019)最高法民终460号案例要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一审判决确定的诉讼费承担确有不当的,虽然当事人并未就此提起上诉,但鉴于诉讼费属于法院应以职权调整范围,二审法院应一并予以纠正。具体裁判认为关于天舜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四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根据该规定,最高额保证通常是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保证,即只要发生在最高额保证期间内,不超过最高限额的债务余额,最高额保证人均应承担保证责任,且这种保证责任的承担并不以债权人在主债务合同中是否列明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前提。故本案中,(0758)晋银借字(2015)第232号、第233号《借款合同》虽未将(0758)晋银高保字(2015)第230号-2《最高额保证合同》列明为约定的保证合同,但天舜公司以此主张上述两份《借款合同》项下产生的债权额不能作为(0758)晋银高保字(2015)第230号-2《最高额保证合同》计算债务余额的基数缺乏法律依据。且晋商银行平阳路支行在涉案(0758)晋银借字(2015)第232号、第233号《借款合同》以及《晋商银行平阳路支行买断式信贷资产转让合同》中并未以明示方式放弃天舜公司的保证责任,天舜公司也非上述合同的当事人,天舜公司主张其仅对(0758)晋银借字(2015)第230号、第231号《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缺乏事实依据。同时,从晋商银行、华创证券公司向天舜公司发出的2017年9月22日《告知函》的内容看,该函是华创证券公司将涉案(0758)晋银借字(2015)第230号《借款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及其相关的附属权益以现状形式返还给晋商银行一事向天舜公司告知,并不涉及天舜公司保证责任的承担范围。且天舜公司在随后2017年9月25日《回执》中也表示其同意按照(0758)晋银高保字(2015)第230号-2《最高额保证合同》向晋商银行承担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0758)晋银高保字(2015)第230号-2《最高额保证合同》明确约定天舜公司为楼东俊安公司与晋商银行平阳路支行在2015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债权在最高余额3310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原审依据该合同确定天舜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具体金额并无不当。关于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本案中,一审判决天舜公司、离柳公司、楼东俊安公司、天津俊安公司承担给付借款责任的范围并不相同,但判令楼东俊安公司、天津俊安公司、天舜公司、离柳公司一并共同承担一审案件诉讼费确有不当,虽然离柳公司并未提起上诉,但鉴于诉讼费属于法院应以职权调整范围,本院一并予以纠正。转自:民事审判 赞 (0) 相关推荐 最高法院 范怡倩:对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再思考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 范怡倩 来源:<人民司法>2020年第7期 对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再思考 审判监督程序是对确有错误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依法重新审理的程序.审 ... 最高法:就算借条上写了欠钱不还可以处置抵押物,也是违法的 现在有一种经济活动,车辆以租代购.拿车来抵押借款.车辆融资租赁等,由此发生的纠纷也很多,一旦你没有按期付款,公司就会凭借对车辆的定位,把车拖走. 张女士以车辆抵押借了15万元,跟融资公司签了借款合同和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申请再审须知 2021-09-11 08:11·张灰灰zhy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申请再审须知 一.受案范围 (一)不服本院终审刑事裁判,提出的刑事申诉: (二)不服本院终审的民事裁判和调解,提出的民事再审申请 ... 保证人未提出抗辩,法院能否依职权审查保证期间是否届满?|民商事裁判规则 保证人未提出抗辩,法院能否依职权审查保证期间是否届满?|民商事裁判规则 最高法院裁判观点:当事人请求确认其实际借... 最高法院裁判观点:当事人请求确认其实际借款金额的诉讼请求属于事实和事实关系,不属于诉的内容,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范围. 所谓诉,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请求法院就特定的法律主张或权利主张进行裁判的诉讼行 ... 最高法院裁判:房屋买卖未过户,拆迁补偿款归买受人所有! 来源:裁判文书网:转自:烟语法明公众号 裁判要旨:因标的房屋被依法纳入政府拆迁改造范围,双方当事人在此之后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该标的房屋的所有权人仍为卖方.考虑到所购房屋 ... 承包人招标阶段未提出漏项的情况下,法院如何处理工程量漏项争议 法院裁判理由:涵洞漏项.鉴定意见:这属于在招标前应该解决的问题,如果对清单工程量有疑问应该要求招标人答疑,当时招标过程中是否招标答疑,送鉴定资料中没有找到,如果各投标单位都没有提出此问题,应该视为投标 ... 最高法院裁判观点:购房人已支付的价款虽未... 最高法院裁判观点:购房人已支付的价款虽未达到房屋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但一定条件下其权利亦可排除强制执行.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一般债权,但不能对抗已经交付所购商品房全部或者大部分价款的 ... 最高法院裁判观点:当事人借用资质承揽工程... 最高法院裁判观点:当事人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不影响实际施工人主张相应施工价款. 建设施工合同因违反"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 ... 最高法院裁判观点: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 最高法院裁判观点: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法院不再主动告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 ... 最高法院裁判观点:双方均有异议,法院未通知鉴定人未出庭作证系违反法定程序 烟语法明 今天 以下文章内容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法官会议纪要(第一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年10月版.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2019年第9次法官会议纪要 ◈案情摘 ... 未提出执行异议或异议未被法院评价,能否直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基本案情: 1.甲公司与乙公司民间借贷一案,甲公司持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乙公司名下的一栋大楼.经过法院执行,甲公司最终以抵债的方式取得案涉大楼,法院据此裁定执行终结. 2.据了解案涉大楼在查封前已经转移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