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污水管道巡制度(修改).doc
起草:张艳伟审核:张波核准:施可彬编写部门:HSE部版本:第1版发布日期:2015-01-01污水纳管排放界外管线巡线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污水纳管排放管线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发现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潜在事故隐患能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确保污水管道安全运行,最大可能预防环境事故,有效降低环境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HSE环保管理人员、动力部技术及操作人员对于污水纳管外排管线的日常巡线、管理工作。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版)、《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订版)等相关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四、总体要求
4.1、巡线工作是污水管道日常维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巡线工作分为日常巡线、定时巡线和特别巡查三种;
4.2、日常巡线,是指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时,污水外排总管道及其配套工程设施的日常巡检工作,是污水纳管外线巡线工作的主要内容,日常巡线工作固定由动力部白班操作人员完成,每天至少巡线1次,并对巡线情况进行真实记录;
4.3、定时巡线:是指动力部班长每周定时进行至少1次、动力部门主管每月定时进行至少1次对污水排放总管的全面的、详细的检查,总结每次安全详查报告;
4.4、特别巡查:是指当污水外排总管遇到严重恶劣气候天气(发生大暴雨、大洪水、雨雪冰冻天气、台风、有感地震、水位突变等)、发生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其它危险迹象时的巡查。特别巡查由安全环保部会同动力部和机动部主管以及技术人员共同进行检查。
五、工作职责
5.1、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核准和签发,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考核。总经理应每季度了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结果;
5.2、安环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实施监督,内容变动审核以及对巡线人员进行日常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