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ven平时有事没事总喜欢翻一翻微博热搜,几乎每天总能找到一两条这样的热搜▼▼▼
#有一说一这些读都读不通顺的热搜到底都是谁在搜#
#建议明星团队下次买热搜多花点心思哈毕竟哪怕包月也挺贵的#
出于一个“英语人”的自觉,脑海里第一反应自然是把它们翻译成英文试试。
这一开始翻译,问题就出来了——
多个形容词放在名词前的排序,似乎一直是大家的“痛点”哈。OK fine,咱们试着来捋一捋。
任意打开一本语法书或者英语学习APP,它们都会告诉你,多个形容词修饰名词,有这么一个固定的顺序:
品质(评述性词)
尺寸(大小、形状......)
新旧
颜色
产地(国籍、出处......)
材料
过去分词 + 名词
比如上面的“黑色高开衩长裙”就应该翻译成——
long high-vented black dress 或 high-vented black maxiskit
(这里长裙有long dress和maxiskit两种说法,根据用法不同位置也有所同;而“高开衩”中的“高”此处是形容“开衩”,千万注意哦)
同理,“印花裹身裙”的翻译方法就应该是——
printed wrap dress (printed印花的;wrap dress是裹身裙的固定译法)
英国BBC也根据这一顺序的英文首字母缩写编了一个OPSHACOM的记忆方法▼
这个办法吧,对于英国人民来说可能有用(毕竟人家也就相当于多记一个单词而已),对于咱们来说可能就显得比较鸡肋了:这哪是记一个单词,这是要我同时记6+1个单词啊!英语和汉语不同,汉语更看重的是顺口流畅与否;而英语比较严谨,更注重内在逻辑。所以,只要搞清楚英语中这样规定的内在逻辑,一切问题就算是迎刃而解了。而这一点,恐怕就是我们打通学习英语的任督二脉的关键所在了。那么这个内在逻辑究竟是什么?我们以一颗苹果(an apple)为例——按照上述顺序,如果要同时把green(颜色)、Australian(产地)、fresh(品质)、big(尺寸大小)塞到apple前面,就应该是:a fresh big green Australian apple#选Australian是因为澳洲的苹果听起来就很好吃#大家发现了吗?关键的逻辑就在于这个形容词的“客观性”和“内在性 ”。意即,越客观、越能展示内在属性的形容词,越靠近这个名词(越靠后)。例如我们已经翻译出来的 “a fresh big green Australian apple”,其中“fresh”是它最主观的特征,新鲜与否的这一判断可能因人而异,故而放在所有形容词的最前面;而“big”(尺寸)和“green”(颜色)都是一眼就可以看得出来的外在物理特征,放在第二顺位,只要记住这部分的顺序是“尺寸
其他
颜色”即可;
最后一部分便是那些一眼看不出来的内在特征,注意它的摆放顺序应该是:产地/国籍
材料
用途。(而且大家发现没有,排在最后的都是很难被改变或不可能改变的特征。)
主观形容词
外形特征
内在情绪/心理特征
国籍
还要注意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类型形容词并列的时候,用“and”和“,”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