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一、就业报到
从2015年开始,省内外未就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请直接回生源地或就业目的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报到,可在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登记,了解相关就业创业政策。
已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可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和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接收函)到就业目的地人社部门办理就业手续。
二、档案转递
一般情况下,毕业生档案随就业报到证去向进行转递。若未寄出,可与毕业学校联系。
毕业生档案邮寄到衡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后,需要进行整理登记,登记完毕后可以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共服务—人事人才—档案信息”专栏查询档案去向。未办理档案转递或档案托管的,统一转到生源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继续保管。
档案转出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及调档函现场办理,代办人还需要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毕业生档案邮寄: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1896号,衡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邮编:053000;联系电话:0318-2133882。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如有需要办理委托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等业务的毕业生,可以到衡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户籍地、就业目的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办理流程参考衡水人才网官网(http://www.hbhsrcw.com)。
四、落户手续
毕业生如需落户,一般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的户籍部门办理,具体可咨询落户地的户籍部门。
五、党组织关系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或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在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已在各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并在当地稳定就业或居住生活的,也可将党组织关系一同落在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六、联系方式
服务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
就业报到咨询及办理: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1588号,人力 资源大厦北大厅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