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气专家】本期人气最高会计专家介绍-赖曼婷(20201203)

赖曼婷:毕业于嘉应学院会计学专业,助理会计师,在广州市从事财务管理工作5年。
个人介绍

熟悉建筑业、住宿餐饮业等行业,擅长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内部审核及税务筹划,现任职于广东粤昊建筑有限公司记帐部,具有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熟谙国家各项相关税政法,希望能够帮助到每一位提问者,欢迎大家咨询与交流!

编辑:会计师专家 陈耿升黄志英

看看她曾经回答过的问题

1.我司为广州市天河区的一家建筑企业,2019年有一个工程,其项目所在地为湖南省宁乡市,合同金额为:209万,已在2019年3月份开具了2张10%的工程服务专用发票,金额一共为1238000元整,并已到项目所在地完成预缴。在2020年3月份接到业主通知,说因工程名称及金额发生了变动,要将原合同做更改。业主已将发票抵扣了,现已经申请了红字发票信息表给到我司,要求红冲之后重开1238000元的发票和再开一张124900元的发票。因为现在工程服务类税率为9%了,红冲的税率对应不上。请问:1、我司该如何处理?2、工程名称及金额发生变化,跨省预缴需怎么处理?预缴需带哪些资料?

2.我公司于2019年8月销售一批自产产品100万元并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收到货款。但2019年9月我公司销售的产品部分出现质量问题,对方将这部分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50万退回我公司,同时要求我公司赔偿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对方造成的损失10万元。请问老师:对方退回的50万元和10万元质量赔款我司帐务处理怎么做?对方100万专用发票已认证抵扣,我司发票方面该如何开具?10万元的赔款可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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