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满两周岁子女判给母亲?

父母离婚,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判给母亲,这是民法典规定的。

都是为人父母,同时也为人子女,要理解这个问题非常简单,但还是经常有些粉丝会质疑,为什么法律要这么规定?那么今天,赵律师统一给大家讲一下。

法院判决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综合分析最后做出判决。

针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对母亲有生理上的需求和心理上的依赖,这些是父亲无法替代的。而且从人类天性来看,在照料婴幼儿方面,做母亲的普遍比做父亲的更胜一筹。

当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这个也不是绝对的。

一般在几种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不能判给母亲,只能判给父亲。

第一种情况,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亲自抚养照料孩子;

第二种情况,母亲根本不愿意抚养孩子,甚至母亲已经跑路,谁也不知道她身在何处;

第三种情况,母亲存在酗酒、赌博、卖淫、吸毒等恶习;

第四种情况,母亲犯了罪,入狱服刑的。

那么在上述这四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就不适合判给母亲,即使子女身在哺乳期,嗷嗷待哺,也只能交给父亲来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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