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银行卡被盗刷,持卡人该如何维权?
【基本案情】
原告于2010年1月在郑州银行某支行办理储蓄卡一张,后将该卡作为工资卡使用。2016年9月15日晚23时56分,该银行卡被他人在广东电白某信用联社的ATM机上盗刷12800元,原告在接到银行取现的通知后,立即查看该卡,发现该卡在其身边并未遗失,而原告此时也在郑州。原告立刻就近找到一家郑州银行的ATM机存入100元,以此证明该卡在身边而非在广东。随后,致电郑州银行客服将银行卡挂失,并拨打110报警,在公安机关受理后,做了笔录,由公安机关出具受案回执。经过三个月与银行沟通未达成一致,无奈诉至法院,要求银行赔偿损失包括本金和利息。
被告(郑州银行及某支行)辩称,银行卡被刷是正常业务,即使原告的银行卡被盗刷,也是因为其对密码保管不善自身过错导致与银行无关。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结果】
法院支持原告请求
法院认为,原告的银行卡被盗刷时,卡就在身边并未遗失,且原告当时也在市内并未外出,因此可以认定原告对于其银行卡被盗刷不存在任何过错,因此,支持原告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
【办案经验】
从法律关系的层面来看,持卡人与银行之间形成金融服务合同关系。笔者认为,持卡人的银行卡在异地被盗刷,而持卡人自身并不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该损失自然应由银行赔偿。而且银行作为金融服务的提供者,理应掌握银行卡的制作和加密技术,具备识别真伪的技术能力与硬件软件设施,确保持卡人的账户安全。银行只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持卡人存在过错,才能免责。
笔者提醒广大银行卡用户,在网络科技迅速发展的时代,必须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以及银行卡、信用卡的交易凭条、银行回执和密码,不要对外泄露个人银行卡的信息,以防银行卡被盗刷的事件发生。
【律师建议】
如果出现银行卡被盗刷的事件,应当及时按以下步骤操作(仅供参考):
第一步:第一时间在就近银行或ATM机中存入少量现金并保存存款回执;以证明自己和银行卡的位置;
第二步: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告知客服工作人员银行卡被盗刷的情况,并将该银行卡挂失,并让银行出具相关证明;以证明被盗刷的事实和金额;
第三步:拨打110报警,由警方出具银行存款被盗刷案的受案回执并留下报警记录;以证明自己已经通过报警采取了救济措施;
第四步:保存并整理以上的证据,与银行进行协调,要求银行赔偿持卡人的损失,若不能协商解决,则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银行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