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真卿行书《叙张长史笔法十二意》
颜真卿《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明拓本(传)各纵28厘米 横15厘米 上海朵云轩藏
余罢秩醴泉,特诣京洛,访金吾长史张公,请师笔法。长史于时在裴儆宅憩止,己一年矣。众有师张公求笔法,或有得者,皆曰神妙,仆顷在长安师事张公,竟不蒙传授,使知是道也。人或问笔法者,张公皆大笑,而对之便草书,或三纸,或五纸,皆乘兴而散,竟不复有得其言者。予自再游洛丁,相见眷然不替。仆问裴儆:“足下师敬长史,有何所得?'曰:“但得书绢素屏数本。亦偿论请笔法,惟言倍加工学临写,书法当自悟耳。”
仆自停裴儆宅,月馀,因与裴儆从长史言话散,却回长史前请曰·“仆既承九丈奖诱,日月滋深,夙夜工勤,耽溺翰墨,虽四远流扬,自未为稳,倘得闻笔法要诀,则终为师学,以冀至于能妙,岂任感戴之诚也!'长史良久不言,乃左右盼视,怫然而起。仆乃从行归于东竹林院小堂,张公乃当堂踞坐床,而命仆居乎小榻,乃曰:“书法玄微,难妄传授。非志士高人,讵可言其要妙?书之求能,且攻真草,今以授予,可须思妙。'
乃曰:“夫平谓横,子知之乎?'仆思以对曰:“尝闻长史九丈令每为一平画,皆须纵横有象。此岂非其谓乎?'长史乃笑曰:“然”。
又曰:“夫直谓纵,子知之乎?'曰:“岂不谓直者必纵之不令邪曲之谓乎?'长史曰:“然'。
又曰:“均谓间,子知之乎?'曰:“尝蒙示以间不容光之谓乎?'长史曰:“然'。
又曰:“密谓际,子知之乎?'曰:“岂不谓筑锋下笔,皆令宛成,不令其疏之谓乎?'长史曰“然'。
又曰:“锋谓末,子知之乎?'曰:“岂不谓末以成画,使其锋健之谓乎?'长史曰:“然'。
又曰:“力谓骨体,子知之乎?'曰:“岂不谓趯,笔则点画皆有筋骨,字体自然雄媚之谓乎?'长史曰:“然,'。
又曰:“轻转谓曲折,子知之乎?'曰:“岂不谓钩笔转角,折锋轻过,亦谓转角为暗过之谓乎?'长史曰:“然”。
又曰:“决谓牵掣,子知之乎?'曰:“岂不谓牵掣为撇,锐意挫锋,使不怯滞,令险峻而成,以谓之决乎?'长史曰:“然'。
又曰:“补谓不足,子知之乎?'曰:“尝闻于长史,岂不谓结构点画或有失趣者,则以别点画旁救之谓乎?'长史曰:“然'。
又曰:“损谓有余,子知之乎?'曰:“尝蒙所授,岂不谓趣长笔短,长使意气有余,画若不足之谓乎?'曰:“然'。
又曰:“巧谓布置,子知之乎?'曰:“岂不谓欲书先预想字形布置,令其平稳,或意外生体,令有异势,是之谓巧乎?'曰:“然'。
又曰:“称谓大小,子知之乎?'曰:“尝闻教授,岂不谓大字促之令小,小字展之使大,兼令茂密,所以为称乎?'长史曰:“然,子言颇皆近之矣。工若精勤,悉自当为妙笔。'
真卿前请曰:“幸蒙长史九丈传授用笔之法,敢问攻书之妙,何如得齐于古人?'张公曰:“妙在执笔,令其圆畅,勿使拘挛。其次识法,谓口传手授之诀,勿使无度,所谓笔法也。其次在于布置,不慢不越,巧使合宜。其次纸笔精佳。其次变化适怀,纵舍掣夺,咸有规矩。五者备矣,然后能齐于古人。'
曰:“敢问长史神用执笔之理,可得闻乎?'长史曰:“予传授笔法,得之于老舅彦远曰:吾昔日学书,虽功深,奈何迹不至殊妙。后问于褚河南,曰:‘用笔当须如印印泥。'思而不悟,后于江岛,遇见沙平地静,令人意悦欲书。乃偶以利锋画而书之,其劲险之状,明利媚好。自兹乃悟用笔如锥画沙,使其藏锋,画乃沉着。当其用笔,常欲使其透过纸背,此功成之极矣。真草用笔,悉如画沙,点画净媚,则其道至矣。如此则其迹可久,自然齐于古人。但思此理,以专想功用,故其点画不得妄动。子其书绅。”
予遂铭谢,逡巡再拜而退。自此得攻书之妙。于兹五年,真草自知可成矣。
平直均密,锋力转决,补损巧称为十二意。天宝五年丙戌九月颜真卿述
附录《书法》杂志王壮弘文:颜书《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明拓本
唐代书风,初唐以清丽秀雅,雍容和穆为贵,至中唐为之一变。张旭长史创立狂草,颠形诡异纵逸不羁,醉后落笔尤神奇莫测。颜真卿尚书从张旭问笔法,其正书雄伟,蚕头雁尾别具一格,行草如溶金泻地气势浩荡,笔势易相背为相向,行笔易收敛为拓放,结字器宇宽广,忠义郁勃之气凛然,以粗犷豪纵之体,力扫时尚纤丽蕴藉之风,耳目为之一新,后人誉之谓鲁公变法,而所变者实是笔势与风格也。此两家皆刻意创新,与书学有功,而又深究笔法者。非唯笔法精熟,焉能随心所欲,故欲发展唯有创新,欲创新唯有继承,此亦千古不二法门。
闻张旭得笔法于老舅陆彦远,于八法五势阐述弘深,复授法 于颜真卿。颜授法与怀素,怀素自叙云“羲、献兹降,虞、陆相承, 口诀手授以至于吴郡张旭长吏,虽姿性颠逸,超绝古今……真卿 早岁,常接游居,屡蒙激昂,教以笔法”故传世有张旭授颜氏笔 法十二意之述。
考唐颜真卿于天宝二载(七四三)罢醴泉尉,诣洛阳访张旭长 史于裴儆宅,师事之。天宝五载罢长安尉,再访长史于裴儆宅,问 笔法,得长史口授,遂有《述长史笔法十二意》之作。然止见于文, 鲜有书迹流传。 一九六五年秋,见一古拓,精旧佳好,运笔如龙 腾蛇行,与《争坐帖》极为相似。察之,乃鲁公《述长史笔法十二 意》也。验诸纸墨,当是四百年前物。欣喜不可名状。即与传世 之文相校,互有得失。遂视为珍异,藏之朵云轩库中。倏忽二十 余载,今始得以披露,与本刊读者共赏
按此拓末昕署之年款推之,为鲁公三十八岁时所作,早《多宝 塔》六年,早《祭侄稿》十二年,早《争坐帖》十八年,传世鲁公书迹 未见有早于是年者。唯天宝建元,改“年”为“载”,此署“天宝五年”, 行笔亦未若鲁公它书之精敛,或乃后人仿鲁公之笔。然观其行气 错落奇正,如溶金泻地,虽有一二稚嫩之笔,而绝非文、董以后 人所能仿佛;文亦多与传世之本不同,非按本钞录者可比。视虞 (世南)之《汝南公主墓志》,褚遂良之《阴符经》同为不可多得之艺 林珍品。手此一卷于探讨书沦,研习笔法,皆不无俾益。
按《十二意》尚有刻入清人汇帖者二种。其一为旌德姚学经 《唐宋八大家法书》,一为江湄《职思堂法帖》,职思堂本后有米芾、 许衡、赵孟頫、倪云林诸家跋,跋言文句鄙俚,与颜书同为伪迹 恶札。姚、江两刻,与此古拓相较,无论书法刻法相去何啻霄壤。
(一)长史乃曰:“夫平谓横,子知之呼?”仆思以对曰:“尝闻长史示令每为一平画,皆需纵横有象,此岂非其谓呼?”长史乃笑曰:“然”。
每作一横画,自然意在于求平,但一味求平,必流欲斑滞,所以柳宗元的(八法颂)中有“勒常患平”之戒。八法中谓横画为勒。在(九势)中特定出“横鳞”之规,(笔阵图)中则有“如千里阵云”的比方。鱼鳞和阵云的形象,都是平而有不甚平的横列状态。这样正合横画的要求。故孙过庭说:“一画之间,变起伏于峰杪。”笔锋在点画中行,必有起有伏,起带有纵的倾向,伏则仍回到横的方面去,不断的、一纵一横的行使笔毫,行成横画,便有鱼鳞、阵云的活波意趣,就达到了不平而平的要求。所以真卿举“纵横有象”一语来回答求平的意图,而得到了长史的首肯.
(二)又曰:“夫直谓纵,子知之乎。”?曰:“岂不谓直者必纵之,不令邪曲之谓乎?”长使曰:“然”。
纵是直画,也得同横画一样,对于他的要求,自然意在于求直,所以真卿简单答以:“必令纵之不令邪曲”(指留在纸上已成的形而言)。照九势竖勒之规来说,似乎和真卿说的有异同,一个讲“勒”,一个却讲“纵”。其实是相反相成的。点画行笔时,不能单勒,单纵,这是可以体会得到的。如果一味把笔毫勒住,那就不能行动了,必然还得要放松些,那就是纵。两说并不冲突,随举一端,皆可以理会到全面,其实,这和“不平之平”的道理是一样的,也要从不直中求直,笔力才能入纸,才能写出真正可观的直,在纸上就不显得邪曲。所以李世民讲过这么一句话:“弩不宜直,直则无力》”八法中谓纵画为弩
(三)又曰:“均谓间,子知之乎”?说:“尝蒙示以间不容光之谓乎”?长史曰“然”。
“间”是指一字的笔画于笔画之间,各个部分的空隙。这些空隙,要令人看了顺眼,配合均匀,出于自然,不觉得相离过远,或者过近,这就是所谓的“均”。举一个相反的例子来说,如果纵画与纵画,横画与横画,互相间的距离,排列得分毫不差,那就是前人所说的状如算子,形状上是整齐不过了,但一入眼反觉得不匀称,因而不耐看。这要和横、纵画的平直要求一样,要在不平中求平,不直中求得直,这里也要象不匀处求得匀。书法点画之间的空隙,其远近相距要个得其宜,不容毫发增加。所以真卿用了一句非常极端的话“间不容光”来回答,光是无隙不入的,意思就是说,点画间所留的空隙,连一线之光都容不下,这才算恰到好处。这非基本功到家,就不能达到如此稳准的地步。
(四)又曰:“密谓际,子知之乎”?曰:“岂不谓筑锋下笔,皆令完成,不令其疏之谓乎?”长史曰:“然”。 .
“际”是指笔画与笔画相接之处。两画之际,似断实连,似连实断。密的要求,就是要显得连住,同时又要显得脱开,所以真卿用“筑锋下笔,皆令完成,不令其疏”答之。筑锋所用笔力,是比藏锋要重些,而比藏头要轻得多。字画之际,就是两画出入相接之处,点画出入之迹,必有笔锋所形成,而出入皆须逆入逆收,“际”处露锋会失掉密的做用,既仅用藏锋,还嫌不够,故必用筑锋。藏锋之力是虚得多,而筑锋用力则较实。求密必须如此才行。这是讲行笔的过程,而其要求则是“皆令其完成”。这一“皆”字是指两画出入而言。“完成”是说明相接得宜,不露痕迹,故无偏疏之弊。近代书家往往喜欢称道的两句话:“疏处可使走马,密处不使透风。”疏就疏到底,密就密到底,这种要求就太绝对化了,恰恰与上面所说的均密两意相反。若主张疏就一味疏,密变一味密,其结果不是雕疏无实,就是满纸黑气。这种用一点论的方法去分析事物,就无法接触到事物的本质,也就无法掌握其规律,这样要想不碰壁,要想达到预计的要求,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五)又曰:“锋谓末,子知之乎?”曰:“岂不谓末以成画,使其锋键之谓乎?长史曰:“然”。
'末”,萧衍文中作“端”,两者是一样的意思。真卿所说的“末以成画”,是指每一笔画的收处,收笔必用锋,意存劲键,才能不犯拖沓之病。[九势]藏锋条指出“点画出入之迹”,就是说明了这个道理。不过这里只就笔锋出入说明其尤当劲键,才合用笔之意
(六)又曰:“力谓骨体,子知之乎”?曰:“岂不谓 趯笔则点画皆有筋骨,字体自然雄媚之谓乎?”长史曰:“然”。
“力谓骨体”, 萧衍文中只用一“体”字,此文多一“骨”字,其意更明显。真卿用“ 趯” 字是表示速行的样子,有含有盗行或侧行的意思。盗行、侧行皆须举动轻快而不散漫才能做到,如此则非用意专一,聚集精力为之不可。故八法之弩画,大家都主张用 趯 笔之法,为的是免掉失力的弊病。由此很容易明白要字中有力,便须用 趯 的道理。把人体的力通过笔毫注入字中,字自然会有骨干,不是软弱瘫痪,而是能呈现雄杰气概。真卿在雄字下加一媚字,是有道理的。一般人说颜筋柳骨这也反映出颜字是用意在于刚柔结合的筋力,这与他懂得用 趯 笔是有关系的。
(七)又曰:“轻谓曲折,子知之乎?”曰:“岂不谓钩笔转角,折锋轻过,亦谓转角为暗过之谓乎?”长史曰:“然”。
“曲折”, 萧衍文中作“屈”,是一样的意思。真卿答以“钩笔转角,折锋轻过”。字的笔画转角处,笔锋必是由左向右,在折而下行,当它将要到转角处时,笔锋若不回顾而仍顺行,则无力而失势,故锋必须折,就是指锋尖略顾左再折而像右,转而下行。[九势]转笔条的“宜左右回顾,”就是这个道理。何以要轻,不轻则节目易于孤露,便不好看。暗过就是轻过,含有笔锋隐藏的意思
(八)又曰:“决谓牵掣,子知之乎。”曰:“岂不谓牵掣为撇,决意挫锋,使不能怯滞,令险峻而成,以谓之决乎?”长史曰:“然'。
“决谓牵掣”,真卿以“牵掣为撇”[指掠笔],专就这个回答用决之意。主张险峻,用挫锋笔法,挫锋也可叫作折锋,于筑锋相似,而用笔略轻而快,这就形成了掠笔,就不会怯滞,因意不犹豫,决然行之,其结果必然如此。
(九)又曰:“补谓不足,子知之乎?”曰:“尝闻于长史,岂不谓结构点画或有失趣者,则以别的点画旁救之谓乎?”长史曰:“然”。
不足之处,自然当补,但施用如何补法,不能预想定于落笔之前,必当随机应变。所以真卿答以:“结构点画或有失趣者,则以别的点画旁救之”。此条所提不足之处,难以意测,与其它个条所列性质,有所不同。但旁救虽不能在作字前预计,若果临机迟疑,即便施以旁救,亦难吻合,既等于未曾救得,甚至于还有可能增加些不安,就须平日执笔得法,使用圆畅,心手一致,随意左右,无所不可,方能奏旁救之效。重要关键,还是在于平时学习各种碑版法贴时,既细心观察其分布得失,使心中有数,临时才有补救方法。
(十)有曰:“损谓有馀,子知之乎?”曰:“尝蒙所授,岂不谓趣长笔短,尝使意气有馀,画若不足之谓乎?”长史曰:“然”。
有馀必当减损,自是常理,但笔以落纸成画,既无法损其有馀,自然当在预想字形时,便要注意。你看虞、欧楷字,往往以短画与长画相间组成,长画固不觉其长,而短画也不觉其短,所以真卿答“损谓有馀”之问,以“趣长笔短”,“意气有馀,画若不足。”这个“有馀”、“不足”,是怎样判别的?它不在于有形的短和长,而在所含的意趣足不足。所当损者必是空长的形,而合宜的损,却是意足的短画。短画怎样才能意足,这是要经过一翻苦练的,行笔得法,疾涩兼用,能纵能收,才可做到,一般信手任笔成画的写法,画短了,不但不能趣长,必然要出现不足的缺点。
(十一)又曰:“巧谓布置,子知之乎?”曰:“岂不谓欲书先预想字形布置,令其平稳,或意外生体,令有异势,是之谓巧乎?”长史曰:“然”。
落笔结字,由点画而成,不得零星狼籍,必有合宜的布置。下笔之先,须预想形势,如何安排,不是信手任笔,便能成字。所以真卿答:“预想字形布置,令其平稳”。但一未求平稳不可,故有说“意外生体,令有异势”。即平正,又奇变,才能算得巧意。颜楷过于整齐,但仍不失于板滞,点画中时有奇趣。虽为米芾所不满,然不能厚非,与苏灵芝、瞿令问诸人相比,即可了然。
(十二)又曰:“称谓大小,子知之乎?”曰:“尝闻教授,岂不谓大字促令小,小字展之使大,兼令茂密,所以为称乎?”长史曰:“然”。
关于一幅字的全部安排,字形大小,必在预想之中。如何安排才能令其大小相称,必须有一番经营才行。所以真卿答以“大字促令小,小字展之使大。”这个是大小相对的说法,这个促、展是就全幅而言,故又说“兼令茂密”,这就可以明白他所要求的相称之意,决不是大小齐均的意思,更不是单指写小字要展大,写大字要促小。至于小字要展宽,大字要紧凑,相反相成的作用,那是必要的,然非真卿在此处所说的意思,后人非难他,以为这种主张是错误的。其实这个错误,我以为真卿是难于承认的,因为后人的说法与真卿的看法,是两回事情。
这十二意,有的就静的实体着想,如横、纵、末、体等:有的就动的笔势往来映带着想,如间、际、曲折、牵制等;有的就一字的欠缺或多馀处着想,施以救济,如不足、有馀等;有的从全字或全幅着意,如布置、大小等。种括以上用意,大至已无遗漏。自锺繇提出至张旭,为一般学书人所重视,但个人体会不同。真卿答毕,而张旭仅以“子言颇皆近之矣”一句话总结了他的答案,总可说是及格了。尚有未尽之处,犹豫探讨,故继以“工若精勤,悉自当为妙笔”。我们现在对于颜说,也就只能认为是他个人的心情,恐犹未能尽得前人之意。见仁见智,固难强同。其实笔法之意,何止这十二种,这不过是锺繇个人在实践中的体会,他以为是重要的,列举出这几条罢了。
问答已毕,真卿更进一步请教:“ 幸蒙长史九丈传授用笔之法,敢问工书之妙,如何得齐于古人? ”见贤思齐是学习过程中一种良好的表现,这不但反映出一个人不甘落后于前人,而且有赶上前人,赶过前人的气概,旧话不是有青于蓝而更胜于蓝的说法吗?在前人积累的好的基础上,加以新的发展,是可以超越前人的。不然,在前人的脚下盘泥,那就没出息了。真卿想要张旭在帮助他一下,指出学习书法的方法,故有此问。张旭逐以五项答之: “妙在执笔,令得圆转,勿使拘挛;其次识法,谓口传手授之诀,勿使无度,所谓笔法也;在于布置,不慢不越,巧使合宜;其次,纸笔精佳;其次,变通适怀,纵舍挚夺,咸有规矩。五者皆备,然后能齐于古人。”真卿听了,更追问了一句:“敢问长使神用笔之理,可得闻乎?” 用笔上加一个“神”字,是很有意义的,是说他这管笔动静疾徐,,无不合宜,既所谓不使失度。张旭告诉他:“ 余传授笔法,得之于老舅陆彦远(柬之之子)曰:“吾昔日学书,虽功深,奈何不至殊妙。后闻于褚河南曰:“用笔当须如锥画沙,如印印泥。”始而不悟。后于江岛,遇见沙平地静,令人意悦欲书,乃偶以利锋画而书之,其劲险之状,明利媚好,自兹乃悟用笔如锥画沙,使其藏锋,画乃沉着。当其用笔,常欲使其透过纸背,此功成之极矣。”真草用笔,悉如画沙印泥,点画劲媚,则其道至矣。如此则其迹可久,自然齐于古人,但思此理以专想功用,故点画不得妄动,子其书绅!” 张旭答颜真卿问,所举五项,至为重要,第一至第三,首由执笔运用灵便说起,依次到用笔得法,勿使失度,然后说到巧于布置,这个布置是总说点画与点画之间,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要不慢不越,匀称得宜,没有过与不及。慢是不及,越是过度。第四是说纸笔佳或者不佳,有使所书之字减色增色之可能。末一项是说心手一致,笔书相应,折这是有关于写字人的思想通塞问题,心胸豁然,略无疑滞,才能达到入妙通灵的境界。能这样,自然人书会通,奕奕有圆融神理。古人妙迹,流传至今,耐人寻味者,也不过如此而以。最后举出如锥画沙,如印印泥两语,是说明下笔有力,能力透纸背,才算功夫到家。锥画沙比教容易理解,印印泥必须加以说明。这里所说的印泥,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印泥,这个你是粘性的紫泥,古人用他来封信的,和近代的火漆相似,火漆上面加盖戳记,紫泥上面加盖印章,现在还有遗留下来的,叫做“封泥。”前人用它来形容用笔,自然也和锥画沙一样,是说明藏锋和用力深入之意。而印印泥,还有一丝不走样之意,是下笔即稳且准的形容。要达到这一步,就得执笔合法,而手腕又要经过基本训练的硬功夫,才能即稳且准的把握。所以张旭告诉真卿懂得了这些之后,还得想通道理,专心于功用,点画不得妄动,张旭把功真书和草书的用笔妙诀,无隐的告诉了真卿,所以真卿自言:“自此得功书之妙,于兹五(一作七)年,真草自知可成矣。
《张长史十二意笔法论》(朱关田)
一、《张长史十二意笔法论》(朱关田)
颜真卿所书《张长史十二意笔法论》,首见清康熙年间江湄撰集的《职思堂法帖》,题作“唐颜真卿述十二笔法”,后有米芾、许衡、赵孟 、倪瓒诸人跋。按:颜真卿《张长史十二意笔法论》,宋人已经收录,朱长文《墨池篇》题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其后陈思《书苑菁华》改削传抄,题作“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此文有人以为“十二笔法,由谨严而造精微,书学妙理,尽于矣”(朱履贞《书学捷要》)。其实,纯属空谈,一无妙理。所谓“平、直、均、密,力、转、决、补、损、巧、称”十二意,以及二王、元常优劣论,俱出自张彦远《法书要录》卷二所收的《梁武帝观钟繇书法十二意》。所不同者,少“聊复日记,以补其阙,非欲明鲜,强以示语”四句,并改“元常谓之古肥,子敬谓之瘦”为“献之谓之古肥,旭谓之今瘦”。其他回答之词,也肤浅枝蔓,多见抄袭之辞。如“称谓大小”条,语出王羲之《笔势论》,与徐浩《论书》语也大同小异;“神用执笔”条,出自蔡希综《法书论》。对此,宋人早已疑伪,朱长文题曰:“旧本多谬误,予为之刊缀,以通文义。张彦远录‘十二意’,或梁武笔法,或此自古有之,而长史得之以传鲁公耳。”又在其《续书断》张旭条下说:“世或以‘十二意’谓君以传颜者,是欤非欤。”
是篇,留元刚《颜鲁公年谱》记在天宝五载(七四六年)作。今据篇末记“自此得攻书之妙,于兹五年”逆算,颜真卿诣洛阳师事张旭,当始于天宝元年(七四二年)。其开篇云:“予罢秩醴泉,特诣京洛(一作东洛)访金吾长史公请师笔法。长史于时在裴儆宅憩止已一年矣。”今按:裴儆字九思,玄宗朝祠部员外郎祯之第二子。祯,裴 记:“开元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九日,终于长安光德里私第,春秋四十。其先葬于闻喜之东凉原也,即以辛巳岁二月癸丑二十日壬申,旋窆于长安万春乡神和原,礼也。”(《大唐故朝仪郎行尚书祠部员外郎裴君墓志铭》)辛巳岁即开元二十九年(七四一年)。祯四子,倩、儆、倚、侑,见独孤及《唐故尚书祠部员外郎赠陕州刺史裴公行状》。而开元二十九年裴 撰《裴祯墓志铭》不记儆等兄弟名字,只曰:“嗣子倩等”。其父卒年四十,或儆等皆未及冠,故不记。又,儆兄倩,卒于大历七年(七七二年),权德舆曾作神道碑铭志述之,其中有云:“年十一,以相庭推恩,授家令、寺丞,满岁,选部铨第甲乙,补太常寺主簿。居先府君丧,水浆不入于口,孺慕殆于灭性,宗门忧其死于孝。”(《尚书度支部中赠尚书左仆射正平节公裴公神道碑铭》)旧礼:“成圹而归,不敢入处室,居于倚庐,哀亲之在外也,服勤三年,思慕之心,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记》卷十《问丧第二十五》)其父既葬,儆也当偕兄倩服勤三年。若“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则当在天宝二年三月之后方可入处室,交嘉宾。即使儆与其兄一样,并有“相庭推恩”,曾官洛阳之事,居丧期间也当停职守孝。其后新授,例在同时。裴宅在长安光德里,其父祯卒于斯,其兄倩卒于斯,其子 妻柳氏亦终于斯(见柳宗元《亡姐前京兆府参军裴君夫人墓志铭》),是知此室至贞元十六年(八年)尚未迁徙。天宝初年,儆未及冠,不当分居洛阳,即官洛阳,居丧期间也当居于是宅。
天宝初年,张旭年逾八十,若与儆有忘年之交,又憩止在裴宅,颜真卿访谒理当在长安光德里,而不当在裴儆洛阳客所。裴儆之父,卒于岁末,《颜氏家训》曾明诫子弟,“南人冬至岁首,不诣丧家。……北人至岁之日,重行吊礼,礼无明文,吾则不取。”又颜真卿迁长安县尉为关内道黜陟使王 所荐举,而王任此职则在天宝五载三月,所黜陟者是现职官吏。颜真卿既为王 所荐,时当在他出任黜陟使的三月以后。颜真卿所任醴泉县尉,当无“罢秩”之事。张旭字伯高,官至左率府长史,见唐人窦 《述书赋注》并宋僧适之《金壶记》。其官金吾长史,首见是文。
若是,其分左右,所任在西京,当属现职官员,张旭虽狂逸,亦不当擅离职守,长居裴宅一年之久,且开元二十九年(七四年)十月,曾在长安书写张九言所制《尚书省郎官石柱记序》。由此而知,是篇首记者,诚误。斯为后人伪托,或可无疑矣。
其文既伪,焉言其书。所传鲁公书《述十二笔法》者,无论明拓、清刻,皆属赝鼎,当无须赘述矣.
颜真卿《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与转指笔法
既王羲之之后,颜真卿以其辉蝗的艺术成就,独特的书法风格以及高尚的人格魅力,成为又一位里程碑式的伟大书法家。在颜真卿的艺术生涯中,有一个人对他能够取得如此丰硕的艺术成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就是素有“颠张”之称的张旭。
我们对颜真卿拜师于张旭,以及颜真卿所著《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以下简称《述》)。作进一步深入探讨,或许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一、颜真卿二次拜师之迷
颜真卿是一位大器晚成的书法家。他的重要艺术成就,都是在他师从张旭以后,四十多岁开始逐渐完成的。虽然颜真卿出身于书法世家,家学渊源可上溯到五世祖--北齐颜之推。他的四世祖颜师古,曾祖颜勤礼、祖父颜绍莆、伯父颜元孙、父亲颜惟真都是有成就的书法家。母亲殷氏家族,也出现多位书法家。颜真卿从小就在这书香四溢的环境中成长,秉受家训、潜移默化地接受书法艺术熏陶。他勤学苦练、不断探索、志存高远,书法艺术之门渐渐打开,书法艺术的魅力既有快乐,也是痛苦的。颜真卿渐渐感觉到仅仅是秉承家学,浅层次地吸取前贤书法中的精华,都不能帮助他实现心中的理想目标。
这时站在唐代书法最高端的张旭,可谓万众瞩目,当时张旭已是名满天下。韩愈赞扬张旭书法“变动如鬼神,不可端睨”。其实张旭
书法真正玄妙之处不仅仅在于表面上飞动的线条,而是暗藏于锋茫劲键毛涩之用笔。如韩愈所说“不可端睨”。以当时颜真卿的家学渊源,这种玄妙的用笔方法,他是无论如何也揣摩不透的。
关于书法的神秘性,史书多有记载。
三国时代的锺繇常与曹操、邯于淳、韦诞等书家一起讨论书法。有一次,锺繇意外在韦诞处看到一本蔡邕论笔法的书,便向韦诞苦苦索求,韦诞不予,气得锺繇一连三日槌胸以至吐血。等韦诞死后,锺繇派人“盗发其冢”而得之。
蔡邕所传笔法是否和张旭的笔法有所渊源,还不得而知。但是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了解到古人对笔法是相当重视的,而且是秘而藏之的。连书圣王羲之也嘱其子王献之,把他所著《笔势论》“勿播于外,缄而秘之,不可示之诸友。”
古人是把书法视为学识的一部分,当作通往仕途的敲门砖。古时,信息传播本来就落后,人们又把笔法视为秘笈宝而藏之。在这种情形下颜真卿决心辞官去求教与张旭,他的拜师之行能一帆风顺吗?
历史把颜真卿二次辞官拜师的故事流传下来,后人无不啧啧叹服,然而通过仔细分析,我们不得不作出这样的推论,颜真卿第一次拜师是失败的,这样的推理是符合客观事实的。理由一,颜真卿当时年龄三十六七岁,以他的家学渊源以及对书法的执着,他的书法根基应该相当扎实。书法的玄妙之处如同窗户纸,一捅既破,颜真卿没有必要象蒙童一般,反复长途跋涉花费大量时间从基础书法去学。理由二,张旭曾言:“笔法玄妙,非志士高人,讵言其妙”。,《述》可见张旭择徒要求极高。前一次拜师经过,只不过是张旭对颜真卿的考查罢了。这段故事就象《圮上进履》中老者考验张良,只是张旭要求更高。不但“孺子可教”而且还要俱备“志士高人”否则“讵可言其玄妙”。
颜真卿最终成为张卿的得意门生,书法史上留下一段千古佳话。
二、 从《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看颜体用笔
颜真卿的崛起影响了整个书坛的审美取向。他的变古法新,不仅让人耳目一心,也开创书法审美价值的新标准。形成书法流派的新格局。尤其对书法理论、书法教育产生了重大影响。自唐以来蒙童学书多从唐楷入手,以至于有“学书当学楷,学楷当学颜”之说,对于这种观念,很多人提出质疑。因为,书法的发展至魏晋,篆、隶、楷、行、草诸体基本完善,而且名家倍出。唐以前包括唐代的书家必定多是从篆、隶、六朝楷书的篆籀之法学起的。“学书当学楷”岂不荒唐。
其实,颜真卿的真正用笔正是“篆籀”之法。
由于颜真卿的艺术风格不同于以往的任何书家。人们的视线多集中在令人耳目一新的点划提按、结构、章法、外形的颜体风格上,却忽略了颜体真正的用笔方法。在《祭侄文稿》中,颜真卿篆法入行,隶籀之气表现的淋漓尽致。如果仔细观察颜字的线条,可以看到线条两侧细小的起伏。这就是笔法中的“锥画沙”、这就是张旭传授给颜真卿真正的玄妙用笔。
沈尹默先生在《书法论丛》关于“锥画沙”是这样解释的“下锥时应深入沙子里,必须微微动荡着划下去。这样线条两边是有进有出的,不平均的,所以包世臣说‘古时书家名迹,往往不光而毛’。这就是说前人可以用锥画沙来形容用笔之妙,而大家都认为是恰当的,非以腕运笔就不能成此妙用”。
沈尹默先生对“锥画沙”的剖析,无疑是精辟的。但最后断言“非以腕用笔,就不能成其妙用”,未免有些武断。至少缺乏说服力。试想,即使写大字可以用腕,写蝇头小楷用腕来表现“锥画沙”。就困难了。
在颜真卿《述》一文中,文中首先介绍关于横的写法,(张)乃曰:“夫乎谓横,予知之乎?”仆思以对曰“吾尝闻长史九丈,每为一画,皆须纵横有像,此岂非其谓乎?”长史乃笑曰:“然”。
这是一段意蕴深刻的师生对话,张旭传授给颜真卿的“玄妙笔法”都暗藏在这段对话中的一字之中,那就是纵横有像的“纵”字。写“横”的动作,应该是水平方向运动。“纵”的概念应该垂直于“横”。“ 纵横有像”就是在书写一横画时,既有横的方向运动,又有纵的方向运动,这洽好符合沈尹默先生所描述的“锥画沙”的过程。无怪乎卫夫人说:“横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
事情以经很清楚,问题的关键是书写“纵横有像”是如何用笔的。前面我们基本否定以腕用笔,即非用腕,只剩下一种可能,那就是以指运笔。即要以指运笔,又要符合“纵横有像”的要求,只有“转指笔法”能够成此妙用。这样断言似乎有些突兀,但是我们回头看一看离我们最近的几位大师。他们是怎么使用“转指笔法”的。
吴昌硕在传授他的学生徐穆如先生书法时说:“在转折与行笔同时稍稍乘势转动笔杆”。
孙晓云在《书法有法》一书中描述齐白石先生用笔时说“白石先生用笔,手指稍稍转动那”。
黄宾红强调“用笔之道,宜以指转笔、点画轮廓多呈不规则的起伏状”。
可见“纵横有像”所用笔法即“转指笔法”。在《述》中并没有清楚交待这一笔法如何用笔。也许这正是张旭与颜真卿师生之间的秘密。
三、 简说“转指笔法”
所谓“转指笔法”顾名思义,即书写过程中笔杆在手指中不停地转动。转动中笔锋与纸张接触界面增大了磨擦力度,从而使线条更具有质感。由于笔杆不停地转动自然而然地使笔锋产生细微地动荡,从而使线条轮廓呈不规则凸凹起伏形态。这正是“转指笔法”所追求的“不光而毛”、“锥画杀”的艺术效果。
援引宋代词人李之仪论学书一段话“习字正如习马,步骤驰骋,各有先后,失其一节、御者所愧”。自唐代以来有多少人学书从唐楷入手,应该是天文数字,这些人中的绝大多数终其一生,未能踏入书法艺术的殿堂。如知其并非自身愚钝,而是“先失一节”失败注定,夫复何言。
颜真卿在张旭处补上所失一节,终于成为一代宗师。然而“学楷当学颜”又困惑了一代又一代辛辛学子,实非颜真卿初衷。
按“步骤驰骋”,采用“转指笔法”从篆、隶入手则事半功倍,然后唐楷,不“失其一节”,御者无愧也。
颜真卿《述张旭笔法十二意》 沈尹默
张旭字伯高。颜真卿字清臣。《唐书》皆有传。世人有用他两人的官爵称之为张长史、颜鲁公的。张旭极精笔法,真草俱妙。后人论书,对于欧、虞、楮、陆都有异词,惟独于张旭没有非短过。真卿二十多岁时,曾游长安,师事张旭二年,略得笔法,自以为未稳,三十五岁时,又特往洛阳去访张旭,继续求教,真卿后来在写给怀素的序文中有这样一段追述:“夫草稿之作,起于汉代,杜度、崔瑗,始以妙用。迨乎伯英(张芝),尤擅其美。羲、献兹降,虞、陆相承,口诀心授,以至于吴郡张旭长史,虽姿性颠逸,超绝古今,而楷模精详,特为真正。真卿早岁常接游居,屡蒙激昂,教以笔法。”看了以上一段话,就可以了解张旭书法造诣何以能达到无人非短的境界,这是由于他得到正确的传授,工力又深,所以得到真卿的佩服,想要把他继承下来。张旭也以真卿是可教之材,因而接受了他的请求,诚恳地和他说:“书之求能,且攻真草,今以授子,可须思妙。”思妙是精思入微之意。乃举出十二意来和他对话,要他回答,藉作启示。笔法十二意本是魏钟繇提出的。钟繇何以要这样提呢?那就先得了解一下钟繇写字的主张。记载是这样的:“夫欲书者先乾研墨,凝神静思,欲想字形(想象中的字形是包括静和动、实和虚两个方面的),大小偃仰,平直振动(大小平直是静和实的一面,偃仰振动是动和虚的一面),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若平直相似,状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后齐平,此不是书,但得其点画耳(就是说仅能成字的点画而已)。” 接着就叙述了宋翼被钟繇谴责的故事:“昔宋翼常作此书(即方整齐平之体)。翼是钟繇弟子,繇乃叱之。翼三年不敢见繇,即潜心改迹。每作一波(即捺),常三过折笔,每作一点画(总指一切点画而言),常隐锋(即藏锋)而为之,每作一横画,如列陈之排云,每作一戈,如百钧之驽发,每作一点如高峰坠石,每作一曲折如钢钩,每作一牵,如万岁枯藤,每作一放纵,如足行之趣骤。”右军末年书,世人曾有缓异的批评,陶弘景认为这是对代笔人书体所说的。萧衍则不知是根据何等笔迹作出这样的评论,在这里自然无讨论的必要,然却反映出笔意对于书法的重要意义。钟繇概括地提出笔法十二意,是值得学书人重视的。以前没有人作过详悉的解说,直到唐朝张、颜对话,才逐条加以讨论。
长史乃日:“夫平谓横,子知之乎?”仆思以对日:“尝闻长史示令每为一平画,皆须纵横有象,此岂非其谓乎?”长史乃笑日:“然”。
每作一横画,自然意在于求其平,但一味求平,必易流于板滞,所以柳宗元的《八法颂》 中有“勒常患平”之戒。八法中谓横画为勒。在《九势》中特定出“横鳞”之规,《笔阵图》中则有“如千里阵云”的比方。鱼鳞和阵云的形象,都是平而又不甚平的横列状态,这样正合横画的要求。故孙过庭说“一画之间 ,变起伏于峰杪。”笔锋在点画中行,必然有起有伏,起带有纵的倾向,伏则仍回到横的方面去,不断地,一纵一横地行使笔毫,形成横画,便有鱼鳞、阵云的活泼意趣,就达到了不平而平的要求。所以真卿举“纵横有象”一语来回答求平的意图,而得到了长史的首肯。
又曰:“夫直谓纵,子知之乎?”曰:“岂不谓直者必纵之,不令邪曲之谓乎?”长史曰:“然”。
纵是直画,也得同横画一样,对于它的要求,自然意在于求直,所以真卿简单答以“必纵之不令邪曲”(指留在纸上已成的形而言)。照《九势》“竖勒”之规说来,似乎和真卿所说有异同,一个讲“勒”,一个却讲“纵”,其实是相反相成。点画行笔时,不能单勒单纵,这是可以体会得到的。如果一味把笔毫勒住,那就不能行动了,必然不得要放松些,那就是纵。两说并不冲突,随举一端,皆可以理会到全面。其实,这和“不平之平”的道理一样,也要从不直中求直,笔力才能入纸,才能写出真正的可观的直,在纸上就不显得邪曲。所以李世民讲过一句话:“努不宜直,直则无力。”
又曰:“均谓间,子知之乎?”曰:“尝蒙示以间不容光之谓乎?“长史曰:“然。”
“间”是指一字的笔画与笔画之间,各个部分之间的空隙。这些空隙,要令人看了顺眼,配合均匀,出于自然,不觉得相离过远,或者过近,这就是所谓“均”。举一个相反的例子来说,若果纵画与纵画,横画与横画,互相间的距离,排列得分毫不差,那就是前人所说的状如算子,形状上是整齐不过了,但一入眼反而觉得不匀称,因而不耐看。这要和横、纵画的平直要求一样,要在不平中求得平,不直中求得直,这里也要向不均处求得均。法书点画之间的空隙,其远近相距要各得要宜,不容毫发增加。所以真卿用了一句极端的话“间不容光”来回答,光是无隙不入的,意思就是说,点画间所留得的空隙,连一线之光都容不下,这才算恰到好处。这非基本功到家,就不能达到如此稳准的地步。
又曰:“密谓际,子知之乎?”曰:“岂不谓筑锋下笔,皆令完成,不令其疏之谓乎?”长史曰:“然”。
“际”是指字的笔画与笔画相衔接之外。两画之际,似断实连,似连实断。密的要求,就是要显得连住,同时又要显得脱开,所以真卿用“筑锋下笔,皆令完成,不令其疏”答之。筑锋所有笔力是比藏锋要重些,而比藏头则要轻得多。字画之际,就是两画出入相接之处,点画出入之迹,必由笔锋所形成,而出入皆须逆入逆收,“际”处不但露锋会失掉密的作用,即仅用藏锋,还嫌不够,故必用筑锋。藏锋之力是虚的多,而筑锋用力则较着实。求密必须如此才行。这是讲行笔的过程,而其要求则是“皆令其完成”。这一“皆”字是指两画出入而言。“完成”是说明相衔得宜,不露痕迹,故无偏疏之弊。近代书家往往喜欢称道两句话:“疏处可使走马,密处不使通风。”疏就疏到底,密就密到底,这种要求就太绝对化了,恰恰与上面所说的均密两意相反。若果主张疏就一味疏,密便一味密,其结果不是雕疏无实,就是黑气满纸。这种用一点论的方法去分析事物,就无法触到事物的本质,也就无法掌握其规律,这样要想不碰壁,要想达到预计的要求,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又曰:“锋谓末,子知之乎?”曰:“岂不谓末以成画,使其锋健之谓乎?”长史曰:“然。”
“末”,萧衍文中作“端”,两者是一样的意思。真卿所说的“末以成画”是指每一笔画的收处,收笔必用锋,意存劲健,才能不犯拖沓之病。《九势》藏锋条指出“点画出入之迹”,就是说明这个道理。不过这里只就笔锋出处说明其尤当劲健,才合用笔之意。
又曰:“力谓骨体,子知之乎?”曰:“岂不谓(走历)笔则点画皆有筋骨,字体自然雄媚之谓乎?”长史曰:“然。”
“力谓骨体”,萧衍文中只用一“体”字,此文多一“骨”字,意更明显。真卿用”(走历)笔则点画皆有筋骨,字体自然雄媚”答之。“走历”字是表示速行的样子,又含有盗行或侧行的意思。盗行、侧行皆须举动轻快而不散漫才能做到,如此则非用意专一,聚集精力为之不可。故八法之努画,大家都主张用(走历)笔之法,为的是免掉失力的弊病。由此就很容易明白要字中有力,便须用(走历)笔的道理。把人体的力通过笔毫注入字中,字自然会有骨干,不是软弱瘫痪,而能呈现雄杰气概。真卿在雄字下加一媚字,这便表明这力是活力而不是拙力。所以前人既称羲之字雄强,又说它姿媚,是有道理的。一般人说颜筋柳骨,这也反映出颜字是用意在于刚柔结合的筋力,这与他懂得用(走历)笔是有关系的。
又曰:“轻谓曲折,子知之乎?”曰:“岂不谓钩笔转角,折锋轻过,亦谓转角为暗过之谓乎?”长史曰:“然。”
“曲折”,萧衍文中作“屈”,是一样的意义。真卿答以“钩笔转角,折锋轻过”。字的笔画转角处,笔锋必是由左向右,再折而下行,当它要到转角处时,笔锋若不回顾而仍顺行,则无力而失势,故锋必须折,就是使锋尖略顾左而向右,转而下行。《九势》转笔条的“宜左右回顾”,就是这个道理。何以要轻,不轻则节目易于孤露,便不好看。暗过就是轻过,含有笔锋隐藏的意思。
又曰:“决谓牵掣,子知之乎?”曰:“岂不谓牵掣为撇,决意挫锋,使不能怯滞,令险峻而成,以谓之决乎?”长史曰:“然。”
“决谓牵掣”,真卿以“牵掣为撇”(即掠笔),专就这个回答用决之意。主张险峻,用挫锋笔法,挫锋也可叫它作折锋,与筑锋相似,而用笔略轻而快,这样形成的掠笔,就不会怯滞,因意不犹豫,决然行之,其结果必然如此。
又日:“补谓不足,子知之乎?”日:“尝闻于长史,岂不谓结构点画或有失趣者,则以别点画旁救之谓乎?”长史日“然”。
不足之处,自然当补,但施用如何补法,不能预想定于落笔之前,必当随机应变。所以真卿答以“结构点画或有失趣者,则以别点画旁救之”。此条所提不足之处,难以意侧,与其他各条所列性质,有所不同。但旁救虽不能在作字前预计,若果临机迟疑,即便施行旁救,亦难吻合,即等于未曾救得,甚至于还可能增加些不安,就须要平日执笔得法,使用圆畅,心手一致,随意左右,无所不可,方能奏旁救之效。重要关键,还在于平时学习各种碑版法帖时,即须细心观察其分布得失,使心中有数,临时才有补救办法。
又日:“损谓有余,子知之乎?”日:“尝蒙所授,岂不谓趣长笔短,常使意气有余,画若不足之谓乎?”长史日:“然。”
有余必当减损,自是常理,但笔已落纸成画,即无法损其有余,自然当在预想字形时,便须注意。你看虞、欧楷字,往往以短画与长画相间组成,长画固不觉其长,而短画也不觉其短,所以真卿答“损谓有余”之问,以“趣长笔短”,“意气有余,画若不足”。这个“有余”、“不足”,是怎样判别的?它不在于有形的短和长,而在所含意趣的足不足。所当损者必是空长的形,而合宜的损,却是意足的短画。短画怎样才能意足,这是要经过一番苦练的,行笔得法,疾涩兼用,能纵能收,才可做到,一般信手任笔成画的写法,画短了,不但不能趣长,必然要现出不足的缺点。
又日:“巧谓布置,子知之乎?”日:“岂不谓欲书先预想字形布置,令其平稳,或意外生体,令有异势,是之谓巧乎?”长史日:“然”。
落笔结字,由点画而成,不得零星狼藉,必有合宜的布置。下笔之先,须预想形势,如何安排,不是信手任笔,便能成字。所以真卿答“预想字形布置,令其平稳”。但一味求平稳不可,故又说“意外生体,令有异势”。既平正,又奇变,才能算得巧意。颜楷过于整齐,但仍不失于板滞,点画中时有奇趣。虽为米芾所不满,然不能厚非,与苏灵芝、翟令问诸人相比,即可了然。
又曰:“称谓大小,子知之乎?”曰:“尝蒙教授,岂不谓大字促之令小,小字展之使大,兼令茂密,所以为称乎?”长史曰:“然。”
关于一幅字的全部安排,字形大小,必在预想之中。如何安排才能令其大小相称,必须有一番经营才行。所以真卿答以“大字促之令小,小字展之使大”。这个大小是相对的说法,这个促、展是就全幅而言,故又说“兼令茂密”,这就可以明白他所要求的相称之意,绝不是大小齐匀的意思,更不是单指写小字要展大,写大字要促小,至于小字要宽展,大字要紧凑,相反相成的作用,那是必要的,然非真卿在此处所说的意思。后人非难他,以为这种主张是错误的。其实这个错误,我以为真卿是难于承认的,因为后人的说法与真卿的看法,是两回事情。
这十二意,有的就静的实体着想,如横、纵、末、体等,有的就动的笔势往来映带着想,如间、际、曲折、牵掣等;有的就一字的欠缺或多余处着意,施以救济,如不足、有余等;有的从全字或者全幅着意,如布置,大小等。总括以上用意处,大致已无遗漏。自钟繇提出直至张旭,为一般学书人所重视,但个人体会容有不同。真卿答毕,而张旭仅以“子言颇皆近之矣”一句总括了他的答案,总可说是及格了。尚有未尽之处,犹待探讨,故继以“工若精勤,悉自当为妙笔”。我们现在对于颜说,也只能认为是他个人的心得,恐犹未能尽得前人之意。见仁见智,固难强同。其实笔法之意,何止这十二种,这不过是钟繇个人在实践中的体会,他以为是重要的,列举出这几条罢了。
问答已毕,真卿更进一步请教:“幸蒙长史九丈传授用笔之法,敢问工书之妙,如何得齐于古人?”见贤思齐是学习过程中一种良好表现,这不但反映出一个人不甘落后于前人,而且有赶上前人,赶过前人的气概,旧话不是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说法吗?在前人积累的好经验的基础上,加以新的发展,是可以超越前人的。不然,在前人的脚下盘泥,那就没有出息了。真卿想要张旭再帮助他一下,指出学习书法的方法,故有此问。张旭遂以五项答之:“妙在执笔,令得圆转,勿使拘挛;其次识法,谓口传手授之诀,勿使无度,所谓笔法也;其次,在于布置,不慢不越,巧使合宜;其次,纸笔精佳;其次,变通适怀,纵舍掣夺,咸有规矩。五者备矣,然后能齐于古人。”真卿听了,更追问一句:“敢问长史神用笔之理,可得闻乎?”用笔加上一“神”字,是很有意义的,是说他这管笔动静疾徐,无不合宜,即所谓不使失度。张旭告诉他:“余传授笔法,得之于老舅陆彦远(柬之之子)日:“吾昔日学书,虽功深,奈何迹不至殊妙。后闻于褚河南日:“用笔当须如锥画沙,如印印泥。”始而不悟。后于江岛,遇见沙平地静,令人意悦欲书,乃偶以利锋画而书之,其劲险之状,明利媚好,自兹乃捂用笔如锥画沙,使其藏锋,画乃沉着。当其用笔,常使其透过纸背,此功成之极矣。”真草用笔,悉如画沙印泥,点画净媚,则其道至矣。如此则其迹可久,自然齐于古人,但思此理以专想功用,故点画不得妄动,子其书绅!”张旭答真卿问,所举五项,至为重要,第一至第三,首由执笔运用灵便说起,依次到用笔得法,勿使失度,然后说到巧于布置,这个布置是总说点画与点画之间,字与字之间,要不慢不越,匀称得宜,没有过与不及。慢是不及,越是过度。第四是说纸笔佳或者不佳,有使所书之字减色增色之可能。末一项是说心手一致,笔书相应,这是有关于写字人的思想通塞问题,心胸豁然,略无疑滞,才能达到入妙通灵的境界。能这样,自然人书会通,弈弈有圆融神理。古人妙迹,流传至今,耐人寻味者,也不过如此而已。最后举出如锥画沙,如印印泥两语,是说明下笔有力,能力透纸背,才算功夫到家。锥画沙比较易于理解,印印泥则须加以说明。这里所说的印泥,不是今天我们所用的印泥。这个印泥是粘性的紫泥,古人用它来封信的,和近代用的火漆相类似,火漆上面加盖戳记,紫泥上面加盖印章,现在还有遗留下来的,叫作“封泥”。前人用它来形容用笔,自然也和锥画沙一样,是说明藏锋和用力深入之意。而印印泥,还有一丝不走样的意思,是下笔既稳且准的形容。要达到这一步,就得执笔合法,而手腕又要经过基本功训练的硬功夫,才能有既稳且准的把握。所以张旭告诉真卿懂得了这些之后,还得想通道理,专心于功用,点画不得妄动。张旭把攻草书和草书用笔妙诀,无隐地告诉了真卿,所以真卿自云:“自此得攻书之妙,于兹五(一作七)年,真草自知可成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