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以后,购买人工种群的乌龟品种,无需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或经营利用批文
自从今年新的野保法名录公布以来,龟友之间就一直讨论,虽然很多龟的品种后面已经备注了仅限野外种群,但是具体的措施并没有出台,甚至很多朋友都认为这个很难实施下去,特别是很多玩家朋友,也一直在询问人工种群的龟,买来之后是不是也需要办证。
就在近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布了最新的政策通知,详情请点击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
通知里提到,要做好名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对于以前的交叉管理物种和因管理部门划分调整的物种,要与林业部门做好工作交接,及时换发新证。
最重磅的信息是,提出了一个时间节点,6月30日以前,对于乌龟等仅野外种群被列入《名录》、且名录发布前已经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物种,其人工繁育种群仍然按照CITES公约管理,申请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上述物种的,无论涉及野外种群或人工繁育种群,均应依法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或经营利用批文。
那么看到这里,一直困扰龟友的问题已经很清晰了,6月30日以前,无论是人工种群还是野外种群,均是需要办证的!
下面给出山东地区水龟半水龟及陆龟的人工繁育许可及经营利用批文办理流程参考,其他地区的朋友也可以看一下
顺便提一下,有潍坊地区的朋友,可以直接联系我,免费指导办证,潍坊地区在筹备龟友协会,欢迎加入,通过不及时请谅解!
那么有的朋友就问了,这是6月30日以前,那么过了6月30日以后呢?乌龟的人工种群是个怎么管理法?
通知里面说,将研究对相关物种采取标识管理,就是一个类似身份证明的东西,具体的管理方法还没有出来,我们就不深入研究了,但是可以确定的是,玩家买了带有物种标记的人工种群,肯定不需要办现在的这种证了,很多朋友呼吁的针对玩家的管理制度,即将出台。
我们再来看一下,国内国外的乌龟品种,在管理上哪些是划分到仅限野外种群里面的。
国内品种以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为准,具体有平胸龟(鹰嘴龟)、黑颈乌龟、乌龟(中华草龟)、花龟(六线草龟)、黄喉拟水龟(石龟)、闭壳龟属所有种(含锯缘)、眼斑水龟、四眼斑水龟。
国外品种以农业农村部2018年10月发布的69号公告为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物种按照被核准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级别进行国内管理。已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的物种不再单独进行核准,按对应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级别进行国内管理,进出口环节需同时遵守国际公约有关规定。
具体有两爪鳖(猪鼻龟)、泥龟(中美洲河龟)、短颈龟、麦氏长颈龟、牟氏水龟、箱龟、斑点水龟、布氏拟龟、木雕水龟、钻纹龟、图龟属所有种(美国)、马来潮龟、潮龟、黑池龟、三脊棱龟、眼斑沼龟、印度泛棱背龟、咸水龟(西瓜龟)、三棱潮龟、红冠潮龟、缅甸潮龟、日本地龟、冠背草龟、庙龟、扁东方龟、大东方龟(亚巨)、锯缘东方龟(太阳龟、刺山龟)、苏拉威西地龟、大头马来龟、马来龟、安南龟、日本拟水龟(日石)、黑山龟、印度沼龟、果龟、巨龟、粗颈龟、雷岛粗颈龟、蔗林龟、马达加斯加大头侧颈龟、亚马逊大头侧颈龟、南美侧颈龟属所有种。
杂交龟类:
腊戍拟水龟 :黄喉与草龟的杂交种
缺额花龟:花龟与黄喉的杂交种
费氏花龟:花龟与金钱龟的杂交种
拟眼斑水龟:黄喉与眼斑的杂交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