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阳光护:最新版的阳光护两全险
题记:没有十全十美的产品,选一款适合自己的产品即可。保参谋的【产品测评】系列,只是把保险销售不愿意告诉你的内容,找出来告诉你而已。无关褒贬,只看合同。
如果你对重疾险没概念,可扩展阅读:
01
概述
主险责任:
身故/全残保险金:100%已交保费
附加险责任:
重疾:120种,赔付1次,赔付基本保额与现金价值二者较大值
中症:30种,赔付1次,赔付50%基本保额
轻症:30种,赔付1次,赔付30%基本保额
身故/全残:赔付基本保额
缴费期:5年/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

02
满期保险金

点评:
1-如果到了约定的年龄,被保人依旧活着可以返还已交保费作为满期保险金;返还的金额为主险和附加险的所交保费之和;
2-这款产品可约定的年龄为至55岁/至65岁/至75岁/至80岁;
3-考虑到国人的平均寿命是77岁,如果要选择这款产品,建议选择保至65岁/75岁版本。当然,如果你对自己的寿命很自信,想挑战80岁的版本也不是不可以。
03
身故/全残责任
这款产品的主险和附加险都有身故/全残责任,先来看看主险的身故/全残责任:


下面是附加险的身故/全残责任:

点评:
1-被保人身故/全残,按照附加险的基本保额和现金价值二者较大值,扣除主险身故/全残保险金后,按余额赔付;
2-由于很多人选择的时候,主险保额与附加险保额差不多,所以上面的条款可以理解为死亡赔保额,且赔1次结束。

04
重疾责任



点评:
1-重疾120种,赔付1次,赔付基本保额;相比之前的阳光护,最新版的阳光护在重疾数量方面有所增加。
2-前28种为重疾新规统一制定,剩余为保险公司自行定义;从条款内容看,除个别条款需要3岁的理赔年龄限制外,没有其他方面的年龄限制;
3-重疾赔付完成附加险终止,同时身故/全残责任,还有主险的身故/全残责任也都终止了。
05
中症责任

点评:
1-中症责任是最新版的阳光护含有的,而老版本的阳光护里面没有中症责任;
2-中症30种,赔付1次,赔付50%基本保额。50%的赔付比例,在目前的中症赔付中属于中规中矩;
3-需要注意的是,这款产品的中症对被保人年龄限定在46岁,如果超过了46岁投保该产品,是没有中症保障的。
06
轻症责任



点评:
1-轻症30种,赔付1次,赔付30%基本保额;
2-从条款内容看,其中3种高发轻症,属于行业统一规定,剩余为保险公司自行定义;
4-跟中症一样,这款产品的轻症也限定在46岁,如果超过了46岁投保该产品,没有轻症保障。
07
保费豁免

点评:保险期内,被保人首次罹患中症或轻症,则可豁免后续保费;同样,若46岁后投保没有中症/轻症保障,自然也就无法享有中症/轻症豁免。
08
比一比

点评:
1-有人不理解,为什么保障年龄越小,保费却越贵呢?因为年龄越小,到期领钱的概率就越大,保费责任会越贵。
2-本着“有命领钱有命花”的原则,这款产品建议投保65岁/75岁的版本,当然如果你特别喜欢80岁的版本,那么投保80岁的版本也不是不可以。
本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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