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设施设备检测周期表
水喷雾灭火系统检查内容检查周期检查系统组件的外观是否有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每月检查分区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检查阀门上的铅封或锁链是否完好,阀门是否处于正确位置检查储水箱和储水容器的水位及储气容器内的气体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于闭式系统,利用试水阀对动作信号反馈情况进行试验,观察其是否正常动作和显示检查喷头的外观及备用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等是否完整无损通过试验阀对泵组式系统进行一次放水试验,检查泵组启动、主/备泵切换及报警联动功能是否正常每季度检查瓶组式系统的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检查管道和支吊架是否松动,管道连接件是否有变形、老化或裂纹等现象定期测定一次系统水源的供水能力每年对系统组件、管道及管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洗储水箱、过滤器,并对控制阀后的管道进行吹扫储水箱每半年换水一次,储水容器内的水按产品制造商的要求定期更换进行系统模拟联动功能试验水池水箱电磁阀,铅封锁链按月查;消防水泵周启动,试水放水季度查;年查水源日查温,不查水位关角阀。水雾灭火系统检查内容检查周期检查系统组件的外观是否有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每月检查分区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检查阀门上的铅封或锁链是否完好,阀门是否处于正确位置检查储水箱和储水容器的水位及储气容器内的气体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于闭式系统,利用试水阀对动作信号反馈情况进行试验,观察其是否正常动作和显示检查喷头的外观及备用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等是否完整无损通过试验阀对泵组式系统进行一次放水试验,检查泵组启动、主/备泵切换及报警联动功能是否正常每季度检查瓶组式系统的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检查管道和支吊架是否松动,管道连接件是否有变形、老化或裂纹等现象定期测定一次系统水源的供水能力每年对系统组件、管道及管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洗储水箱、过滤器,并对控制阀后的管道进行吹扫储水箱每半年换水一次,储水容器内的水按产品制造商的要求定期更换进行系统模拟联动功能试验气体灭火系统检查内容检查周期1)气体灭火控制器工作状态正常,盘面紧急启动按钮保护措施有效,检查主电是否正常,指示灯、显示屏、按钮、标签是否正常,钥匙、开关等是否在平时正常位置,系统是否在通常设定的安全工作状态(自动或手动,手动是否允许等)。2)每日应对低压二氧化碳储存装置的运行情况、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状态进行检查并记录。3)选择阀、驱动装置上标明其工作防护区的永久性标志应明显可见,且妥善固定。4)防护区外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是否完好。5)防护区入口处灭火系统防护标志是否设置且完好。6)预制灭火系统、柜式气体灭火装置喷嘴前2.0m内不得有阻碍气体释放的障碍物。7)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与应急操作处有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显示与措施。日常巡查1.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液位计检查,灭火剂损失10%时应及时补充。2.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管网灭火系统及IG541灭火系统等系统的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全部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和标志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2)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内的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3.预制灭火系统的设备状态和运行状况应正常。月检查1)可燃物的种类、分布情况,防护区的开口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2)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架、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3)连接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或更换4)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5)对高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6)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相关规范规定的管道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方法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季度检查1)撤下1个防护区启动装置的启动线,进行电控部分的联动试验,应启动正常。(对每个防护区进行1次模拟启动试验)2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喷气试验。(组合分配系统不应少于1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柜式气体灭火装置、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预制灭火系统应各取1套。)3)对高压二氧化碳、三氟甲烷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4)进行预制气溶胶灭火装置、自动干粉灭火装置的有效期限检查5)进行泄漏报警装置报警定量功能试验,检查钢瓶的比例为100%6)进行主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切换为备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模拟切换操作试验,检查比例为20%(最少一个分区)7)在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年检查1)5年后,每3年应对金属软管(连接管)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性能合格方能继续使用,如发现老化现象,应进行更换。2)5年后,对释放过灭火剂的储瓶、相关阀门等部件进行一次水压强度和气体密封性试验,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5年后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1)低压二氧化碳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维护管理应按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2)钢瓶的维护管理应按国家现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3)灭火剂输送管道耐压试验周期应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规定执行其他泡沫灭火系统检查与维护内容周期对消防泵和备用动力以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一次启动试验,空转时运转时间不大于5s,试验后必须将泵和备用动力及有关设备恢复原状。每周1)对低、中、高倍数泡沫产生器,泡沫喷头,固定式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储罐进行外观检查,各部件要完好无损。2)对固定式泡沫炮的回转机构、仰俯机构或电动操作机构进行检查,性能要达到标准的要求。3)泡沫消火栓和阀门要能自由开启与关闭,不能有锈蚀。4)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道及管件不能有损伤。5)对遥控功能或自动控制设施及操纵机构进行检查,性能要符合设计要求。6)对储罐上的低、中倍数泡沫混合液立管要清除锈渣。7)动力源和电气设备工作状况要良好。8)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要正常。每月除储罐上泡沫混合液立管和液下喷射防火堤内泡沫管道,以及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口端控制阀后的管道外,其余管道需要全部冲洗,清除锈渣。储罐上泡沫混合液立管不冲洗要除渣;液下喷射防火堤内泡沫管道不冲洗、不除渣;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口端控制阀后的管道不冲洗、不除渣。每半年1)对于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液上、液下及半液下喷射、泡沫喷淋、固定式泡沫炮和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检查。2)对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在防护区内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检查。3)系统检查和试验完毕,要对泡沫液泵或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消火栓、管道过滤器和喷过泡沫的泡沫产生装置等用清水冲洗后放空,复原系统。每两年干粉灭火系统检查内容检查周期1)干粉储存装置外观。2)灭火控制器运行情况。3)启动气体储瓶和驱动气体储瓶压力。每日1)干粉储存装置部件。2)驱动气体储瓶充装量。每月1)防护区及干粉储存装置间。2)管网、支架及喷放组件。3)模拟启动检查。每年1.喷头喷头数量、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和方向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无碰撞变形或其他机械性损伤,并有型号、规格的永久性标志。2.储存装置1)干粉储存容器的数量、型号和规格,位置与固定方式,油漆和标志符合设计要求。2)驱动气瓶压力和干粉充装量符合设计要求。3.功能检测1)模拟干粉喷放功能检测。2)模拟自动启动功能检测。3)模拟手动启动/紧急停止功能检测。4)备用瓶组切换功能检测。系统年度检测360pskdocImg_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