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帮人如宋江,抗诱惑似武松
中国近代史上,《申报》绝对是个迈不过去的坎。它记录当时各种事,发表各种评论,发行量很大,被誉为中国近代史上的百科全书。
清朝同治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1872年4月30日)创刊号上,在介绍完报纸的章程之后,登了该报第一个故事。
大意是这样的——
有个姓史的人,从赌场回家,却见本村一家正在哭哭啼啼呢。
问讯之下,原来是欠下三十两银子,还不上。只好把老婆卖与人为妾,作价五十两。
看着夫妇的小娃娃还没断奶,哇哇直叫,史某恻隐之心大发,问,买家钱已给了吗?卖身契在哪里?
丈夫说,契还没签字呢,钱也没给。
史某说,那还好,不怕。这是七十两,哥刚赢的,你们拿去,三十两还债,四十两搞点小本营生,好好把孩子养大。

(清朝小生意人)
夫妇二人顿时拜倒在地,磕头不已。这是天降救星啊。少不得杀鸡治菜,好好招待史恩人。史某不拘小节,吃就吃呗。酒过三巡,却见妇人上前筛酒,言语间颇为轻浮,似有挑逗之意。
看到此处,有朋友或许觉得,这是做的个局吧?这两人,是骗子呢。
非也,前面说了,乃是本村之人啊。虽无交往,却也认识。
该妇之所以如此,是因见丈夫使了眼色,让她以身报恩呢。
所以,才会出现前面一幕。
史某大义凛然,怒道——
我前半生为盗,后半生做捕快,杀人不睁眼,“若危急中污人妇女,却实不能为”。

(正气如武松)
说完,拿起酒一饮而尽,扬长而去,头也不回。看到此处,相信很多读者跟我一样,觉得这故事,还挺正常的。
毕竟,还不上债乃是常事。突有奇遇,虽不常见,但亦总能遇上那些日行一善者啊。无以为报之下,以身相许,更是古来耳熟能详的情节。
反正,我都差点觉得这是申报记者采来的新闻了。
再往下看——
那年夏天,村民把晒干的稻草挑回家中,屋前房后,堆得到处都是。一夜,风很大,不知从何处火起,瞬间引燃草垛。
自睡梦里惊醒的史某跟老婆,眼见就逃不出去了,抱着儿子,三人死一起算了。突然,天空飘来十二个字——
东岳有急牒,史某一家并除名。
话音刚落,但见老婆抱起孩子,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到火场外去了。史某亦然。
待到火灭,村民死伤者众,户户飘白,唯史某一家平安无事。
活着的村民跟史某说,当时听你那事,我们还笑你。现在看来,你是七十两救了三条命啊。
而记载此事的人则评论到,我看啊,之所以史某能被保佑,“捐金之功十之四,拒色之功十之六”。
列位,申报为何要登这样的故事呢?
我仔细想了想,觉得其实挺有道理的。
其一、他们告白里写着,天下可记之事很多,淹没无闻之事也多。“使奇闻逸事闇然无称,殊可叹也”。显然,他们有志记载这些。

(助人如宋江)
其二、要打开销路,得吸引人啊。人们喜欢看些什么?其实就是些鸡零狗屑又有趣、似乎是发生在身边,能引起共鸣的事。便是现在,婆媳关系啥的,流量就很大啊。受众基础够广,读者都有吐槽欲望。其三、还要文以载道。这是古来文人们最讲究的。啥事里都得抠出点教育人的意义来。这个故事就告诉人们,又要做好事,又要抵挡得住诱惑。
问题是,既要像宋江一样及时雨,又要像武松行得正,实在太难啊。
当然,这个故事之所以能存在,就因绝大多数人都做不到嘛。否则,有什么传播价值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