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 入籍15年也要被移民局以生日名字欺骗为由取消国籍?
有些人觉得,自己虽然已经拿到身份,却因为用的假名字或假生日,还是无法回国探亲;
有些人说,想要去把名字或生日给改回来,但又害怕移民局会上门来找碴……

前不久,刚好有位莎粉就发生了这样的事:
这位莎粉(化名为小莎),在2010年拿到英国永居,之前一直使用假名字和假生日。
永居到手后,小莎立刻向移民局申请更改名字和生日,遭到拒绝。
接着,小莎在2011年申请入籍,并在2012年顺利成为英国公民。
到了2013年,移民局却寄信告诉小莎,说她的英籍是用假信息骗取的,所以视为无效,把她的英籍给收回;
但是,小莎保有永居身份……

后来,在2014年,警察找上门,收走了小莎的英国护照、永居纸、身份卡;
在那期间,小莎还被安排上庭,法官判她不能继续使用英国护照、没收永居纸和身份卡,
并且,还让她执行4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和禁足令。
法官要小莎再也不能使用假名字,但小莎身边根本就没什么有着自己真名的身份证件;
而且,也没有任何证件能证明她的永居身份……

这几年来,小莎都为着自己的身份困扰、烦恼着。
然而,就从今年的1月份开始,小莎突然收到了来自移民局的3封信;
这些信更让小莎陷入了难题………
第一封:
1月8日,移民局突然来信告诉小莎,他们因为一则在2017年底,最高法院所做出的判决,
所以要重新审视,移民局在2013年对小莎做出的“入籍无效”的决定,是否合乎最新判决的解释,
这听起来像是一个好消息……

第二封:
2月3日,移民局做出回复,表示:
根据最新判决,移民局收回之前对小莎做出的“入籍无效”决定,也就是把英籍还给她;
但是,有鉴于小莎之前是用假名、假生日来获取英籍的,
所以,移民局还要花一些时间来考虑,是否要撤销小莎的英籍身份……

第三封:
到了3月30日,移民局又再度回复:
他们认为小莎的英籍身份,是由于“欺诈”才获得的;
所以,他们决定“撤销”她的英籍身份。
同时,他们在信中还说:
如果小莎的英籍身份遭到撤销,她将失去在英国的合法居住权,移民局是可以将她遣返的…

1. 英籍身份的“无效”与“撤销”?
看到这里,可能会有不少莎粉感到疑惑,为什么移民局的3封信内容这么奇怪?
一下子说小莎的英籍身份不是无效的,要把身份还给她;
一下子又说因为小莎之前使用假名假生日是诈欺,所以要撤销英籍……
事实上,移民局这么说是有原因的:
根据移民局在信中所指的那个判决,引用的是一起名为:R (on the application of Hysaj and others) (Appellants) v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Home Department (Respondent) [2017] UKSC 82的案件。
简单来说,在那则判决中,最高法院澄清了一个观念:
1) 如果申请人当初所使用的假个人信息(姓名、生日、国籍…),是属于“冒用”另外一个真实存在的人的身份;
例如:
小花冒用了小草的名字和生日,这份“名字+生日”是真实存在这世界上的,只不过不属于小花所有;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假若小花靠着冒用小草的身份而顺利拿到英籍,
这样子小花所获得的英籍身份就属于“无效”(Null and Void)的,移民局可以用这个理由来收回她的身份。

2) 但是,如果申请人所使用的假信息,完全是编造的,也就是全世界根本找不到这样一个人存在;
那么在这类情况下,移民局不能说当事人所拿到的英籍身份是属于“无效”(Null and Void)的;
移民局只能够说,他们怀疑申请人当初拿到英籍身份,存在欺诈、虚假陈述、隐瞒事实等情况,
所以要考虑“撤销”(Deprive)当事人的英籍身份。
这两者之间,虽然看似结果都是一样的,但在本质意义上不同;
这也就是为什么,移民局还要绕这么大一个弯,然后才又来说要撤销小莎的英籍身份。

2. 那接下去,小莎到底该怎么办?
回顾一下我们前面讲的故事内容,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个时间点:
→ 小莎先是以永居身份申请改名、改生日,遭到移民局拒绝;
→ 但在隔年,小莎又去申请英籍,而且还成功申请到了。
这表示:在小莎申请英籍的当下,移民局早已得知小莎是用假名、假生日了!
因此,移民局如果不想给小莎英籍身份,那他们应该在她申请当下,就直接拒绝她的申请。
都到了现在才来追旧账,说要撤销小莎的身份,实际上是不合理的做法。
*因此:
在现在这个非常时刻,小莎应该要立刻做出“法律陈述”,告诉移民局,自己的英籍身份并不是靠欺骗取得的;
因为在申请英籍的当下,移民局早已知道小莎有两个身份了,
一个是自己真实的姓名和生日;另外一个则是假名和假生日。
所以,移民局既然在当初没有拒绝小莎的英籍申请,现在也就不应该再来要撤销她的身份。

丽莎律师行要指出的是:
我们在之前才刚刚处理过另一位莎粉,一个几乎完全与故事中小莎一模一样的案件。
那位莎粉是通过5年遗案获得永居,之后申请更改生日被拒;
接着同样申请入籍,然后获得批准。
结果就在今年2月份,突然收到移民局来信,也是说他的英籍是通过欺骗取得的,所以要撤销。
这个案件,丽莎就是通过法律陈述,让移民局确定:
不再取消这位莎粉的英籍身份!同时,还将他以前的中国护照也返还了!

因此,我们认为:
不论是故事中的小莎,或者是其他的莎粉们,如果你们正在经历类似的遭遇,一定要立刻咨询专业律师,积极做出法律陈述;
否则的话,未来身份还是会有遭到移民局撤销的风险的!
如果大家对于今天的文章,或者英国移民方面有任何其他疑问,也欢迎随时通过《丽莎知道》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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