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小知识: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国家标准《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 38400-2019)于2019年12月17日发布,并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各种工艺生产的商品肥料。
标准按基本项目(必测项目)、可选项目和其它项目进行了分类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基本项目
基本项目为必测项目,凡属于标准适用范围的产品均应符合相应要求。

可选项目
可选项目为当使用来源不明的废弃物为肥料原料及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判定后应符合以下要求。

其它项目
尚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肥料产品投放市场前,应按标准附录A规定进行陆生植物生长试验,且在一定暴露期间产生的不良改变与对照相比不大于25%作用浓度(EC25)。
不应在肥料中人为添加对环境、农作物生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危害的染色剂、着色剂、激素等添加物。
依据GB 5085.1~GB 5085.6进行鉴别,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任何一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弃物不应直接施用到土壤中。其中依据GB 5085.3进行浸出毒性鉴别时,对铜(以总铜计)和锌(以总锌计)指标不做要求。
注:详细测定步骤及要求见标准文本。
参考文献
[1] GB 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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