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两个经济体进行一个最终的比较,我们使用了费雪支出PPP平均值 ,[译者按:费雪支出PPP平均值方法(the Fisher average of the expenditure PPP)和下文中的费雪生产PPP平均值方法(the Fisher average of the output PPP),都是是运用国际费雪效应来计算PPP的方法。]这个方法似乎是最为合适的,而使用费雪生产PPP平均值方法得出的差异仅只为3%。现在,我们可以把表1、表2、表4的结果综合起来,纳入对人均GDP水平和各部门相对劳动生产率的比较之中。因为尼德兰和华娄两地的PPP非常接近于100,所以真实人均GDP与也非常接近(事实上,使用费雪支出PPP平均值方法,我们得到结果也只高出1%)。因为劳动力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越大,从业人员的人均劳动生产率差别也越大(见表5)。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认为华-娄地区和尼德兰的人均GDP有着重大差距。如果以GNP来计算,那么差距甚至更大。因为长江三角洲是位于北京的帝国政府主要的税赋来源,所以其净收入的相当一部分都被转运到了北方地区。 而尼德兰则从其海外殖民地,及其在欧洲各国的公债投资中,获取了大量的净收入。这样一来,其GNP就比GDP高出十多个百分点。对于1823年以前中国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人均GDP水平,我们只能依靠推测。目前学界的共识是:因为纺织业的危机(详见下文)和农业的减产,长江三角洲在1820年代的时候正经历着一个萧条期。所以,1800年的人均GDP水平可能比1820年代高出20-25%。[1]而尼德兰也正在从1806-1813年的萧条期中渐渐复苏,所以收入水平也比之前的繁荣时期低很多。在那个萧条期,尼德兰受到了战争和拿破仑的大陆封锁政策的双重荼毒。此外,由于本国经济的结构性问题以及来自英国的竞争,尼德兰经济在1760年代至1770年代的巅峰期之后,开始缓慢而持续的下滑,人均GDP也下降了大约20-25%。[2]我们对1820年代的华-娄地区和尼德兰的估数之间的差距,可能比1800年或者1760年尼德兰的差距可能要小一些,但是或许也已经相当大了,到了50-70%的程度。但是由于我们缺乏长江三角洲实际收入水平的时间数列(time-series)估数,所以不可能得出更加准确的估值。比综合人均GDP差距更值得注意的,是各个行业和生产部门人均GDP的差异。最令人感到最惊讶的是,两个地区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很小。这个结果与艾伦对长江三角洲和英国中部地区的比较结果非常一致。然而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工业生产部门的整体劳动生产率差距非常大,这几乎完全是因为华-娄地区纺织业极低的劳动生产率。最后,在第三产业中,两地劳动生产率的差距大多都在基准线上下波动,只有几个部门比较例外:一个部门是政府,华-娄地区的政府效率似乎与尼德兰相差无几;另一个部门是水运业,差距很大。在表1和表2中,我们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两个地区相对劳动生产率的显著差异。然而令我们感到意外的是:华-娄地区的农业劳动生产率高于本地区的平均水平,尤其是远远高于纺织业的劳动生产率,而服务业的劳动生产率也明显高于本地区的平均水平。在尼德兰,我们看到的是一种更加“寻常”的模式:农业劳动生产率比较低,工业劳动生产率比农业高一些(大约保持在平均水平),服务业劳动生产率最高(收入也相对更高)。这是一种“库兹涅兹型”的经济成长,即经济增长与结构变化之间存在正反馈:收入的增长以及农业和工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导致劳动力从农业向工业转移。而第二类行业劳动生产率的显著提高,又反过来进一步刺激经济的成长。[2]而长江三角洲则是另一个截然不同的模式——极高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相对较低的工业劳动生产率相结合,对这个模式还需要做更加深入的解释(详见下文)。四、农业劳动生产率上述比较得到令人颇感惊讶的结果之一,是长江三角洲的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但是这个结果其实并非完全出人意料,因为艾伦对于相同问题的研究也得出了非常相似的结果。当我们只构建一个农业的购买力平价(PPP)指数(忽略表3中非农业产品的价格)时,上述结果得到了验证。以尼德兰的价格作为权值,农业购买力平价是85;以中国的价格作为权值,则是107。费雪平均值是95,和我们用整体的GDP得出的结果差异不大(译者注:参见表4)。仅使用这个片面的PPP值,则会得出尼德兰农业劳动生产率稍高于华-娄地区的结论。但即便如此,也并未高出太多。我们还可以将其它因素引入这项比较,以更加深入地探究这两个地区的劳动生产率结构。华-娄地区的耕地总面积是大约60,000公顷,尼德兰的耕地面积大约是1,886,000公顷,是华-娄地区的31倍还多,人口压力比华-娄地区小得多。然而尼德兰的农业附加值只是华-娄地区的6倍左右,所以华-娄地区的土地的生产率(Land productivity)显然要比尼德兰高得多(尼德兰的土地生产率大约只相当于华-娄地区的19%)由此可知,华-娄地区的土地生产率比整个西欧都高得多。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农业中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在多大程度上与可使用的畜力有关?里格利(E. A. Wrigley)指出:19世纪初期英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比法国高得多,这与当时两国的牲畜饲养情况有关:英国农场有大量的马匹,而法国农民可以使用的畜力却要少得多。我们估计在当时的华-娄地区,一共有34,000头水牛,即每2公顷耕地1头水牛。尼德兰的畜力主要靠马提供,但是使用畜力的程度不及华-娄地区。当时的尼德兰大约有218,000匹马,大约每9公顷1匹马。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差别,有一部分原因是尼德兰的农场规模更大,所以可以更加高效率地使用马匹。而且,当时尼德兰有50%的农场都专门从事牲畜养殖,所以不需要用马匹来干犁地、收割等农活。在尼德兰的这些地区,马匹主要是用做交通工具。然而这两个地区的畜力和人力之比却相差不大,在华-娄地区,平均一个农业劳动力拥有0.45头牛;尼德兰的比值稍高一些,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拥有0.52匹马。这个比例的差异也反映了,这两个地区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其实很小。最后,我们还可以比较这两个地区的全要素生产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我们用经权重的土地、劳动力、畜力(作为资本的替代)的投入进行修正,并依照劳动50%、土地35%,畜力15%的比例,用科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Cobb-Douglas production function),来修正这两个地区的PPP,然后进行比较。按照这个公式,华-娄地区的全要素生产率水平大约比尼德兰高75%。我们还需对这个结果进行修正,因为长江三角洲的土地生产力(quality of land)高于尼德兰。根据皮尔特·布林(Pieter Buringh)、H.D.J. 范·赫姆斯特拉(H. D. J. van Heemstra)和G.J.斯塔林(G. J. Staring)的估算,尼德兰的土地生产力大约相当于华-娄地区生产力的66%。如果将这个差异考虑进去,长江三角洲的全要素生产率大约只比尼德兰高50%。如果改变科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中的其他设定(如劳动投入占60%,土地投入占30%,畜力投入占10%),得到的结果还是差不多(如依照后来的这个设定,这两个地区全要素生产率之间的差距为60%或者40%)。尼德兰的人均农业附加值高于长江三角洲地区。以名义价格计算,尼德兰的人均农业附加值比华-娄地区高43%,如果根据两地价格水平的差异进行修正,这个差距还会稍高一些。这种差异表现为人均消费水平的差异。肉类消费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这两个社会中,肉类都是一种奢侈消费品。根据李伯重的估算,在1812-1813年,松江府(华-娄所在的上一级行政区)每人平均消费肉类16.5公斤,而同时期尼德兰人均消费肉类达到35.7公斤,大约是松江府的2倍。这是一个相当大的差距,有一部分原因是尼德兰的肉类相对价格比华-娄地区低得多(参见表3),同时也是因为尼德兰的收入水平比华-娄地区更高。这样一来,尼德兰农业的高产出和高消费,就有力地印证了我们对尼德兰民众实际收入水平的估算。五、工业与服务业这两个地区农业劳动生产率差异很小,但其工业和纺织业的劳动生产率却差异极大。在检视工业和服务业的其他部门之前,我们先看看纺织业的情况。在这一历史时段,华-娄地区的纺织业劳动生产率之所以那么低,一部分原因是在1820年代,棉纺织品价格急剧下跌,导致棉纺织业进入了一个严重的萧条期。事实上,这只是“棉织品入侵”(cotton invasion)的序幕,即欧洲(特别是英国)的棉织品像潮水一样涌入非欧洲地区的市场。与此同时,恶劣的天气导致华-娄周边地区原棉产量锐减,致使价格飞涨,极大地压缩了棉纺织业的利润空间。我们试着将1820年代棉纺织业的附加值与之前正常年份的附加值进行了对比,得到以下结果:在1823-1829年期间,原棉价格比1810年代几乎翻了一倍,而棉纺织品的价格却下降了大约40%(从每匹0.6两下降到每匹0.35两) 。在1820年以前,华-娄地区棉纺织业的附加值可能是我们估算的这个时期的2倍,棉纺织业的相对收入也比我们考察的这个时期要高得多。劳动力结构的差异也使得两地的棉纺织业劳动生产率拉开了距离。中国的棉纺织生产几乎全是由乡村妇女承担,他们的丈夫则专力于农作。这些妇女不仅要全天候地投入生产,还要包揽纺织品生产的大多数环节,她们的生产工序通常是这样的:用一天织布、一天轧棉、弹花和上浆,四天纺纱。 [译者按:中译本见李伯重:《“过密化”与中国棉纺织业生产——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松江》,张天虹译,《南都学坛》2011年第4期,第31-34页)。我们可能有些高估了妇女对纺织业的劳动投入,因为妇女在工作日内肯定会有部分时间用于家务劳动。所以我们目前的计算肯定会估低妇女的劳动生产率。]这种比较低的劳动分工水平很可能也会影响劳动生产率。只有最后的两个生产环节——染色和轧光——是由男性工匠在作坊里完成的。在尼德兰,城市棉纺织业几乎是男性劳动力的天下,只有28%的劳动力是女性(这是1849年的数据,也是我们能找到的最早的详实的统计数据)。 与华-娄地区相比,尼德兰纺织业的特点是高附加值的劳动以及高水平的社会分工。几乎所有的棉纱都是进口的(主要来自德国)。资本密集化的后期加工工序(如漂白、染色和印花)都与该国的国际贸易密切联动。在当时的尼德兰纺织业中,棉织品的重要性日渐提升,但是传统的亚麻织品、毛织品的生产仍然主导着这个行业。 因此,华-娄地区与尼德兰纺织业中男女劳动力的不同比例,使这两个地区的纺织业生产结构呈现出巨大的差异。当我们对两地纺织业中的劳动力结构进行修正时,假设女性劳动力的相对工资是男性劳动力的50%,并且妇女的劳动生产率也是男性的50% ,那么中国纺织业的劳动投入大约会减少50% ,而尼德兰纺织业的劳动投入则只减少了14%。如果我们把上述两项修正都考虑进来,即1820年代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纺织业萧条以及该地纺织业中女性劳动力“偏多”,那么我们会得到如下的计算结果:在华-娄地区,(从事纺纱和织布的劳动力,可折合为成年男性56,000,将会创造2,400,000两银的附加值(按1820年前的附加值数据计算) ,即每人每年创造附加值43两银。而华-娄地区整个工业部门的人均附加值是每年63两银。 这个数据与将上述修正考虑进来之后的该地人均66两银的年产值十分匹配。这样一来,工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就相当于整个地区平均劳动生产率的92%,所以这个结果并不是难以置信的。这也有助于解释这样一个悖论,即华-娄是一个高度城市化的地区,却有着一个“倒置”的人均附加值结构,其中农业劳动生产率明显高于工业劳动生产率。既然城市的收入水平更低,那么人们迁居到城市究竟是为什么?我们不妨这样来解释这个问题:对于男性劳动力来说,纺织业之外的其他工业门类和服务业(如贸易、金融、教育、政府部门)的实际工资,还是比农业要高。这种收入差异还是足以刺激一部分人由农村移居到城市(但是当时城乡收入差距还并不是很大,所以该地区的城市化进程也推进得比较缓慢)。在乡村从事纺织生产的妇女收入非常低,正因如此,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剩余劳动力”并不是集中在糊口农业,而是集中在以女性为主要劳动力的家庭手工业。这些从事纺织的妇女,大多是那些高效精干的农夫的妻子。由于家庭手工业并不是在任何地方都可以进行,所以这些女性劳动力大多只能选择固守于乡村。对于她们来说,逃离纺织业的机会也很少,因为工业和服务业中高附加值的劳动基本上都被男性把持着。还有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在长江三角洲的很大一部分工业和服务业中,劳动生产率也比尼德兰低得多?我们认为在这里相对要素成本可能起了很大作用。在长江三角洲地区,18世纪至19世纪初期当铺放款通常是月息2分(2%),19世纪中期票号的商业贷款和抵押借贷通常是月息4-8厘(0.4%-0.8%)。这样的利率水平可能高于尼德兰,因为当时尼德兰的借贷(商业贷款、抵押借贷和政府公债)利率大致是每年3%-5%。 另外,长江三角洲地区(以及中国其他地区)的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也低于尼德兰。尼德兰非熟练工的名义日工资比华-娄地区长工的实际工资还要高出60%(0.75尼德兰盾对0.122两银 ,或7.2克银对4.5克银)。因为华-娄地区与尼德兰的生活成本大致相当(参见表4),所以这就意味着尼德兰的实际工资比华-娄地区高接近70%。这个结果与艾伦等人对中国和西欧工资差距的估算基本吻合。毫无疑问,相对价格一定会影响资本-劳动比率和劳动生产率水平。我们不妨举几个例子:在中国和西欧都有规模很大的出版印刷业,为那些受过相对良好教育的人群提供各种书籍和读物。但是中国和西欧的印刷技术却迥然不同。从15世纪中期开始,西欧的印刷业大多使用活字印刷技术,这是一种资本密集的生产工艺,劳动生产率水平也比较高。尽管中国人也掌握活字印刷技术,在皇帝或其他人资助的重大文化项目中,有时也使用这种技术,但是大多数商业性质的书坊还是倾向于使用劳动更加密集、对资本投入要求小得多的雕版印刷。 这两种技术的劳动生产率是截然不同的,麦都思(Walter H. Medhurst)所提供的数据就非常清晰地展现了这种差异。麦都思(Walter H.Medhurst)所提供的数据就非常清晰地展现了这种差异。麦都思是天主教传教士,在1830年代,他筹划印刷出版中文《圣经》。他对于活字印刷技术和雕版印刷技术的生产成本进行了一个非常详细的比较,他估算:如果使用雕版印刷技术印制2000本《圣经》,需要投入3年的时间和1900英镑的资金。这期间需要雇用9名刻版工,5名印刷工和装订工。而若使用活字印刷技术,每年需雇用7名工人,投入1515英镑资金。 在这个事例中,或许是因为传教士筹集资金相对容易一些,所以他不会像普通的中国出版商那样锱铢必较,但这并不是我们想要讨论的问题。不过无论如何,麦都思的数据都显示出:在1830年代的中国,要在一年之内印制2000本《圣经》,如果使用雕版印刷技术,需要42人年;如果使用活字印刷技术,只需7人年。这印证了我们对于尼德兰和长江三角洲制造业劳动生产率差距的估算。因为人工费很高,所以尼德兰的企业家必须致力于开发劳动节约型技术。尼德兰人和中国人不同的治水方法,也是相对要素价格对技术的影响例证。中国人很早就熟知风车,但是却很少使用这项技术。长江三角洲复杂的水利系统和水利机械几乎全靠人力驱动,当然也有一小部分是靠畜力(水牛或黄牛)驱动。 在长江三角洲,人们很少使用风力,各种动力机械几乎都是全靠人力操纵。 同样的差异也存在于榨油业中,这是一个在尼德兰和长江三角洲都随处可见的行业。尼德兰人发展出了一套高度资本密集型的风车技术用于榨油。而中国传统榨油坊的机械,仍然是主要使用人力或牛力来驱动。另外一个可能与不同的要素价格相联系的技术选择的例子可以在交通运输业中看到。在中国和尼德兰,天然河道和运河都是经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在尼德兰的内河运输系统中,通常使用马来拉纤。 然而在中国的大运河,几乎全靠人力拉纤。充当纤夫,已经成为运河沿线许多地区民众的重要生计方式。19世纪初期,一艘沿大运河北上的漕船,平均装载1,500石大米或同等重量的其它物资(大约110吨),并配备9名船工。 这就意味着吨/人比率为12 。[译者按:吨/人比率(ton per man ratio),工作者的人均货物的吨数。]在国际远洋运输中也存在着类似的差异。约翰.克劳福德(John Crawfurd)写于1820年代晚期的作品告诉我们:“与欧洲的航船相比,中国帆船所配备的人手多得惊人。这主要是因为后者使用的舵、缆绳和锚都很难操纵,而且船上悬挂的巨大的方型横帆既沉重又不灵活。这样一来,一艘载重8,000担或500吨的帆船就需要配备90名船员。如果是更大一些的船只,需要的人手就更多了。”据此,中国帆船的吨/人比率为5.6,在更小的船上,这个比率可能还更低。18世纪印度尼西亚群岛的数据也证实,中国大帆船的)吨/人比率也相当低。 在18世纪尼德兰的船运业中,吨/人比率大约在15至25之间,到1830年,这个比率已达46,而到1840年,甚至增长到了56。然而,要素价格的差异并不是全部原因。如果我们去看政府和教育这两个服务业部门的情况,那么其它一些因素似乎也在起着作用。第三产业的附加值一般是通过从业者的工资来衡量的(当然,政府官员的产出是很难以令人满意方法进行量化的)。中国政府雇员比尼德兰政府雇员的工作效率更高,这与他们的相对薪资水平有关(参见表4)。在长江三角洲地区,政府的规模相对比较小,但是收入相对较高(参见表1、表4)。与之形成对照的是,尼德兰的政府部门庞大,主体是是海军和陆军,但也有相当大数量的文职雇员,但是其薪金较低(参见表2、表4)。在此背后的是两个地区不同的政治经济:在中国,政府向上的社会流动的主要通道,富裕的商人家族力图培训其子弟通过科举考试而进入政府。一旦他们进入了政府,一个在政府里的高级职位就会是更高收入的来源。 而尼德兰的文职官员收入相当微薄,陆军和海军中的士兵和水手也是如此。富裕的商人家族大多不屑于投身这种既清贫又低贱的职业。值得强调的是,两地教育从业者的劳动生产率(即人均薪资)差异很小。但是正如我们前面所提到的,尼德兰非熟练工人的名义工资比长江三角洲地区高70%,而两个地区教师的名义工资却几乎没有差异。这就说明在当时的中国,在诸如“教师--非熟练工人”这样的社会群体之间,存在着一个相当大的技能溢价(skill premium)。在工业和服务业领域,由于要素成本的差异,比起尼德兰的企业家,中国的企业家使用更加劳动密集和更少资本投入的生产技术,更少使用畜力、风力和其它资本品。 我们认为,这对于解释我们所发现的这些部门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很有效。一方面,实际工资的差异导致了不同的技术选择;但另一方面,尼德兰使用的资本集约的技术,也使得尼德兰可以支付更高的名义工资。 在中国,人们并不缺乏相关的知识,甚至也掌握着类似的技术(如风车、活字印刷术),但是相对价格却决定了人们只能选择那些更加劳动密集型的技术。在全要素生产率方面,两地的差异可能比在劳动生产率方面的差异小得多。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农业甚至创造了比尼德兰(或者英国)高得多的全要素生产率。六、结论重建1820年代中国最发达和具有高度生产性的地区之一的国民账户系统,并将该地区的GDP结构和人均GDP与同时期其他或多或少具有可比性的社会(例如尼德兰)进行比较,是可能的。然而,我们得到的结果却有些令人困惑。从平均数据来看,尼德兰1820年代的劳动生产率差不多是同时期华-娄地区的2倍。另外,尼德兰的人均GDP大约比华-娄地区高出86%(两个地区劳动参与率不同,华-娄地区比尼德兰要略高一些)。对于这个大差距,我们提出了一些解释,认为应当把这个差距与以下事实联系起来:尼德兰的实际工资水平远远高于长江三角洲地区,而尼德兰的利率和资本成本则低于长江三角洲地区。相对要素成本的差异,促使尼德兰的企业家去选择有更高劳动生产率的资本集约的技术。因此,尼德兰是西北欧的高工资地区这个事实,看来就是我们的解释的一部分(当然,尽管这并未解释尼德兰的工资为什么会大大高于其他地区尼德兰尼德兰,但这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但是这个“规律”中还存在着一个非常重要的例外,那就是农业。华-娄地区主要农业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几乎与尼德兰是持平的(这与艾伦的估算结果也是一致的)。 这或许应该归因于华-娄地区优良的土质、更长的农作物生长期,以及稻作农业相对高的生产力。而更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华-娄地区的农业劳动生产率远远高于工业,这几乎全是华-娄地区纺织业劳动生产率过低所致。考虑到1820年代是华-娄地区纺织业的低迷期,我们对它的工业生产数据做了一些修正,一定程度上缩小了该地区农业和工业劳动生产率的差距。但是即便如此,这个差距仍然相当大。华-娄地区的“剩余劳动力”主要是妇女,她们并没有集中在糊口农业(像许多发展中国家常见的情况那样),而是几乎主导了该地区的纺织业生产,但是其劳动生产率远远低于从事农业的男性劳动力。华-娄地区的“剩余劳动力”集中在纺织业而不是农业,大概与中国的政治经济有关:农业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来源,农业大部分“利润”也作为地租交给地主。而乡村纺织业既不需要向国家上交赋税,也不需要向地主缴纳地租,所以农业中的劳动回报比农业劳动生产率所显示的那么高。最后,我们能够怎样回应彭慕兰提出的关于西欧和中国的实际收入的相对水平的大问题呢?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尼德兰的人均GDP比华-娄地区高86%。然而,如果我们接受麦迪森对1820年欧洲的估算结果:西欧(不包括中欧和俄国)的平均GDP水平是1194美元(以1990年美元计),是尼德兰年均GDP的65%,那么尼德兰的人均GDP就是1838美元。 所以,华-娄地区的GDP就是988美元,相当于尼德兰人均GDP的54%,或者西欧人均GDP的83%。我们不知道华-娄地区的实际工资水平与整个中国实际工资水平的比值。马德斌曾经估算出:18世纪后期和1930年代长江三角洲的平均实际工资水平比整个中国平均实际工资水平高40-50%(这个比率与尼德兰和整个西欧的实际工资比率十分接近)。 如果我们运用这个比率计算,那么全中国的人均GDP应为659-706美元,只比麦迪逊的估值(600美元)高10-20%。这些计算结果似乎证实了欧亚大陆这两个部分的人均GDP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或许长江三角洲与中国其他地区的人均GDP差距会小一些(尽管在彭慕兰开创的“大分流辩论”中,一个重要观点是长江三角洲与中国其他地区的人均GDP相差很大)。对此,一个原因是农业劳动生产率普遍高于工业劳动生产率,这意味着中国更多的农业地区可能有相对高的收入水平。艾伦等人关于工资的测算结果也反映了类似的情况:长江三角洲的名义工资并不比其他地区高,也就是说长江三角洲的名义工资并不高。唯一的例外是在北方的直隶(含北京),那里的名义工资比南方高得多。 所以,长江三角洲的收入水平与全国平均收入水平的差距,可能小于马德斌所断言的40-50%。因此,这里呈现出的结果,不能回答与工业革命前中国和欧洲实际收入的相对水平的相关的所有问题,但是我们希望这些结果为认识尼德兰与华-娄地区的经济结构以及它们长期发展的决定因素。(感谢2010年“亚洲经济史会议”(北京)的与会学者(尤其是其中的Lauren Brandt, Stephen Broadberry, Debin Ma, Thomas Rawski, Jean-Laurent Rosenthal和斋藤修)对本文初稿提出的批评与建议。)附录:华-娄研究的资料来源与数据[译者按:因版面原因,原附录中一部分与正文重合的内容删除,如需了解附录的完整信息,请参看英文版原文。]关于华娄经济各部门研究所使用的主要资料来源如下:(1)农业(种植业):《浦泖农咨》(2)渔业:满铁(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江蘇省松江県農村実態调查報告書》1940年。(3)纺织业:主要依据胡夏米(Hugh Hamilton Lindsay)《阿美士德号货船来华航行始末》(Report of Proceedings on a Voyage to the Northern Ports of China in the Ship Lord Amherst)中的信息; 更多细节,参见李伯重《中国的早期近代经济——1820年代华亭—娄县地区GDP研究》附录4、第7章。(4)造船:根据《浦泖农咨》中的木制农用水车的价格,以及满铁1940年调查时农用水车和船只的价格比来进行计算,更多细节,参见李伯重《中国的早期近代经济——1820年代华亭—娄县地区GDP研究》附录6。第三类行业和某些第二类行业(建筑业)根据收入法来进行计算。用这种方法,工资数据至关重要。农民工资的主要资料来源是《浦泖农咨》,而政府雇员的薪资信息主要来自嘉庆《松江府志》(1818年)。但是第二类行业和第三类行业的工人工资数据是分散的。要具体了解这些资料来源,请参见李伯重《中国的早期近代经济——1820年代华亭—娄县地区GDP研究》附录14以及《1820年代华-娄地区的工资》(“Wages in Huating-Lou. 1820s.”)一文。英文原题“Before the GreatDivergence? Comparing the Yangzi Delta and the Netherlands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刊于《经济史学刊》(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第72卷第4期,2012年12月;中译本以“大分流之前?——对19世纪初期长江三角洲与尼德兰的比较”为题,刊于《清史研究》2020年第6期。此据译者提供的中译本原稿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