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松“限价”后,售楼部人声鼎沸!房价会回暖吗?

限价,长期才有意义。双合同,长期必定埋雷。
文 | 地产八卦女
1st
昨天是在广州增城、花都、南沙三个区域“放松”限价的第一天,让我们来看看效果:

看完视频,我发出了两个感慨:
1,楼市是政策市,可能是政府管控最为得心应手的市场了;
2,在目前大环境不好的情况下,广州楼市再现如此火爆场景,实在难得!
那么,广州放松限价,具体是个什么措施呢?不说废话,直接用截图:

▲目前,广州放松限价只在增城、花都、南沙三个区域、于下周22日起实行。
对于这个政策,其实很多媒体已经有深度的解读了,其中最主要的观点是,放松限价绝不是放松调控。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广州这个城市我们知道,在2015-2017年这个楼市狂潮里算是起步最晚的一线城市,房价涨幅追不上深圳,刚开始上涨就遇到了930调控,积蓄了巨大的上涨势能却无法发泄,以广州人的精明能干,这点小事能拦得住?于是“双合同”大行其道,甚至成了广州楼市特色一景。
然而,双合同好用是好用,就是有点法律风险。一般在楼市火爆或者实际售价明显超过政府备案价的时候,开发商让客户签双合同,保证了自身的利益,但客户很有可能在房价降了以后,拿着双合同里的装修合同说事(无论装修质量到底怎样)。由于装修合同约定的装修金额与实际的装修肯定不符,装修由开发商掌握,质量必定难以保证,可能稍微有良心的开发商才会把装修做好一点。这样就造成了楼市发展的不稳定因素。


▲百万装修哪里来?其实很大一部分是房款,但在降价的情况下,部分客户可能会以此为借口要求退房。
此外,“双合同”的签订,还变相提高了购房者的首付金额,同时有逃税的嫌疑(毕竟网签价很低,而税费是按网签价算的),可能会被行政部门予以处罚,存在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可能被法院认定“损害国家利益”、判定合同无效的风险。而业主出售房产时,因为一手房和二手房的网签价价差太大,反而将面对更高税费。
由此,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双合同”既然已经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与其遮遮掩掩,不如一步消灭之放松限价,让网签价回归真实,取消“双合同”存在的必要,避免纠纷、避免首付的增加。同时,还能顺便控制房价下行幅度。(其实我个人认为,在当前广州远郊房价普跌的局面下,取消双合同其实意义已经没有那么大了。反倒是“签约价不能低过备案价的90%”这一点,也许才是ZF最想说的吧!)
2nd
刚才说了放松限价与“双合同”的一点关系。接下来,我们再聊聊“双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契约意义。
刚好,星子搜索到一份《王静等诉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xxx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案号:(2017)粤01民终24240号,审理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看看法院对于“双合同”的审理意见。
1、关于合同效力问题。
法院认为,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双合同(买卖合同+装修合同)”虽然违反了政府调控的规定,但是没有违反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是有效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
2、关于装修合同的认定。
法院认为,购房者在购买涉案房屋时,虽然与开发商分别签订“毛坯房”买卖合同和装修合同,但涉案房屋实际上是带装修出售,装修合同所约定的装修费用反映的并非真实装修成本,而是房价款的一部分,其与“毛坯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价款,共同构成涉案房屋的总价款。装修款应属于房款的一个部分。
3、关于购房者不按约定解除装修合同。
法院认为,购房者不按照装修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开发商有权按照《装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装修合同》和《买卖合同》,并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
从这方面看,`如果开发商将装修具体条款说的很模糊,客户想拿装修价格过高说事,其实是很难的。星子认为,购房者应在购房时应根据自己的情况,特别是资金准备,避免签订合同后又反悔,造成违约风险。
3rd
而从楼市调控的角度来看,限价是一项长期的过程。我曾在文章《小心!成都或将是下一个炒房人的坟墓!》里说明了限价的调控机理:
限价其实是一场博弈 ,一次赌局,是用时间换空间的做法。限价,就是赌政府确实能用长时间的行政手段锁定一手房的房价,从而使二手房扛不住一手房的地心引力而“被降价”,进而更稳固的锁定一手房房价.....逐渐循环,拉近一二手的价差,平抑房价的涨势。
由此,从这方面来看,限价是长期存在的。政府的辟谣,也说明了长期指导房产网签价的重要性。

那么,在此时入场,能获取收益吗?个人觉得很难。因为放松限价后,首付难度虽然降低了,但双合同其实已经释放了总价的价格水平,在当前郊区普跌的情况下降低首付,总价可能微涨或不涨,但绝不至于大涨,再来一波房价回暖潮。

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