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重庆重磅政策:产业合作园区统一招商、分产业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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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内参导言】
近日,在中央政策的大力利好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备受关注,将成为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后第四大经济圈。我们注意到,近日,四川省和重庆市也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园区建设的通知》。文件中提出:支持以“一区多园”飞地经济”等模式开展产业园区合作共建,探索“统一引导、分区块落地,统一招商、分产业落户,统统计、分口径使用,统一政策、分地区处理”运行方式。支持产业合作园区坚持补链成群,联合制定招商方案,共同举办招商活动,加快引进重大项目,扩大区域配套能力。该政策将对两地产业合作园区和招商引资产生深刻影响。招商引资内参(微信号zsyznc)选取该政策供大家参考。

【招商引资内参正文】
重庆市经信委 四川省经信厅
关于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
产业合作园区建设的通知
四川省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
各产业园区根据《深化四川重庆合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方案》(渝委发〔2020〕7号)精神,为认真落实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与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议定事项,加快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提升产业合作园区发展水平,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研究,现就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汽车摩托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消费品和材料、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集群共建方向,进一步搭建合作平台,创新合作模式,完善合作机制,支持各产业园区开展多方式、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共建,将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成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制造业协同发展的重要载体。
2020年,启动10个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建设,重点在合作平台协同共建、产业布局协同优化、产业集群协同打造方面,初步探索产业园区合作共建的新路径。
到2022年,进一步总结推广产业园区合作共建的经验做法,将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扩大到15个,总结形成一批可供复制的新模式、新经验。
到2025年,进一步扩大产业园区合作共建的区域、领域,在重点开发区域、交通节点区域、边界毗邻区域分类建设产业合作示范园区20个。
二、重点任务
(一)把握功能定位。共同引导产业园区根据现有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基础、要素环境等,深入开展交流合作。突出成都与重庆中心城区“极核”的引领带动作用,以合作建设重大平台、推进创新资源共享、协同构建产业生态、打造优势产业集群为重点,深化产业园区交流合作,提升园区合作共建水平,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产业合作示范区。以协同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为重点,支持毗邻的川南经济区、环成都经济圈园区与重庆主城新区园区合作共建,积极承接东部地区和“极核”地区产业转移,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支持川东北经济区与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毗邻园区开展合作共建,协同推进优勢资源开发、功能平台搭建、特色产业培育,走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并重之路,建设以产业合作园区为支撑的“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同时,充分发挥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多式联运的优势,合理布局一批以物流贸易、保税加工、配套加工、整机组装为主的产业合作园区,促进交通区位优势转化为产业经济优势。
(二)强化规划引领。共同引导产业合作园区科学规划建设,与所辖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衔接一致。以互利共赢、长期合作为目标,突岀规划合理性、可操作性与前瞻性、可持续性,引导地方联合编制产业合作园区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园区空间布局、产业定位、合作方向、工作机制,原则上每个产业合作园区重点规划发展1-3个在专业化细分领域特色优势十分突出的主导产业,以主导产业协同发展、集群发展为导向,引导各产业合作园区开展深度合作。支持各产业园区以标准厂房为载体,加快打造一批产业特色十分明显,以吸纳特色产业中小企业集聚集群发展为主的孵化园、配套园、特色园。统筹各产业合作园区生产区与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合理布局,适度超前规划电力、燃气、通信、管网、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公共环保设施和必要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推进产城景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相和谐,提升产业合作园区的宣业宜居水平。
(三)打造优势产业。支持产业合作园区坚持补链成群,联合制定招商方案,共同举办招商活动,加快引进重大项目,扩大区域配套能力。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进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与应用,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慧园区。发挥两地龙头企业核心辐射作用,支持OPPO、VIVO、长虹、TCL、长安、吉利等企业采用“总部+基地”“研发+转化“终端产品+协作配套”等模式,在产业合作园区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园中园”。加强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产业合作共建支撑能力。大力发展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向产业合作园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人才、设备、资金支持,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各产业园区围绕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开展深度合作,跨区域构建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加快提升汽车摩托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消费品和材料、生物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协同发展、集群发展水平。
(四)探索合作模式。推动产业合作园区建立完善常态化的议事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商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利益分配等事项,签订规范、可操作的合作协议。坚持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离,广泛开展共建管理机构、共建投资主体、共建重大平台共建商会协会、共建产业园区、共推招商引资、共创区域品牌、共享技术成果、共拓产品市场和互派人员锻炼等多种方式的交流合作。支持以“一区多园”飞地经济”等模式开展产业园区合作共建,探索“统一引导、分区块落地,统一招商、分产业落户,统统计、分口径使用,统一政策、分地区处理”运行方式。支持合作双方共同研究出台适宜本地区实际的产业合作园区发展政策,通过投资收益分成、财税收益分成、项目收益分成、产品价格优惠、要素成本协同等多种利益分享方式,形成成本共担、合作共建、产业共育和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五)推动市场化运作。引导产业园区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共同成立开发运营公司,与管理机构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共同投资建设产业合作园区,承担园区建设、招商、投资、运营、服务等功能,并按投资比例或协议约定实现利益分成。鼓励各产业合作园区通过产业资本投资、创新机构孵化、龙头企业领建、行业协会统建等方式,吸引各种资本、各类企业参与投资运营“园中园”支持产业合作园区多元化组建产业引导基金,建立市场化、社会化投融资体制,灵活运用各种投融资工具。鼓励产业合作园区重点企业开放产业链、供应链,依托网络服务平合发布零部件配套加工关鍵技术转让、中间产品生产等需求信息,推动企业开展协作配套对接。鼓励各种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参与产业合作园区建设,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参与治理方面的应有作用。
(六)拓展合作领域。充分发挥两地优势,共同开展课题研究,力争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园区纳入中央规划纲要和两地实施方案,进入两省(市)“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共同研究促进产业合作园区发展的措施,在产业布局、产业准入、招商引资、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领域相互衔接。深化川渝智慧园区建设合作,吸纳川渝两地优势的行业资源,共同组建川渝智慧园区发展联盟,协同打造智慧园区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开展智慧园区建设工作经验交流、标准体系建设、系统集成运用等活动,提升川渝两地智慧园区建设水平。围绕扩大开放,推动自贸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国际合作园区和其它开放口岸等载体平台功能与产业合作功能叠加融合,促进货物、人员、资金的跨境流动,提升对内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加快将各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成为内陆开放高地。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合作机制。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协同发展(制造业)专项工作组及下设的产业合作园区工作专班,围绕产业合作园区产业布局、产业培育、平台搭建、建设管理、利益分享等领域定期沟通,协调解决园区合作共建中的重大问题,做好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和工作交流。
(二)搭建合作平台。两省(市)共同组建产业合作园区发展联盟,在省(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下,集聚整合园区各种资源,围绕园区合作共建,协同推进产业规划布局、园区投资建设、公共平台搭建、重大招商活动、园区工作交流等活动,并利用西博会、智博会等平台开展交流合作、宣传展示、招商推荐。
(三)创建示范园区。制定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创建管理办法》,规范推进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建设。在川渝两地达成合作意向的产业园区中,遴选一批产业基础雄厚、特色优势互补、合作模式创新的园区,经两省(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审查后,批准作为川渝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并授牌。
(四)加大政策支持。优先推荐四川省内市州级产业合作示范园区申报创建省级开发区;支持产业合作示范园区的特色优势业龙头企业、核心配套企业开展智能化、清洁化、循环化改造升级;支持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推进技术创新、检验检测、工业互联网、智慧园区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五)开展联创联建。支持产业合作园区联合向国家有关部委申报创建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产业转移示范基地,两省(市)相关财政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示范产业相关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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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人才保障。支持产业合作园区通过互派管理人才、专业人才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的形式,开展干部交流与培训,进一步提升产业合作园区干部素养。推动两省(市)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开展产教融合、产学研园合作,围绕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授权转载请注明来源:招商引资内参:微信公众号zsyz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