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理小品:不使人间造孽钱(外两篇)
文/蓝月光


诗句里充满了对钱的憎恨。其实,这只是文人的一种牢骚和偏激而已。钱为人用,钱由人造,造孽与否,与钱有什么关系呢?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人生在世,穿衣吃饭,没钱不行;娶妻生子,没钱不行。多少人为了挣钱绞尽脑汁,想尽办法,苦苦求取,熬白了头,可是钱岂是好挣的。便有人铤而走险,人为财死;有人丢掉了良心,啥事都干;有人宁当孙子,失去尊严。如果钱有灵魂,那么一部钱的流通史就是一部丰富的小说,里面充满了艰辛,充满了种种匪夷所思的故事,你可以看到阴谋与诡计,正面与反面,肮脏和丑恶。这样的小说,当令多少小说家掷笔。

金钱在一定程度上让人幸福,但在达到一定的程度后,金钱对人的幸福就起不到多大作用了。有人做过调查,说世界上最幸福的三种人,一是给儿子洗澡的母亲,一是完成了作品的作家,一是收获粮食的农民。这些,哪件与钱有关?
钱固然好,但是有很多钱买不到的东西,如亲情友情爱情健康时间。同时,如果给子孙太多钱,对子孙未必是好事。钱能让人堕落懒散消沉。寒门出英才,富贵多纨绔,这是早就证明了的。英国有过调查,一些中了大奖的幸运儿,却最后沦为吸毒乞讨,成为社会的寄生虫。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钱太贪婪不行;但过于清高鄙夷也不行。鲁迅就说,钱是要紧的。贵在把握好适度,把握好分寸,不义之财不去取,贪婪之心不可生,努力挣钱,快乐生活。如此,才是正确之道。

有人奇怪,说你不喝酒却那么爱写酒,还写那样真?有文友相见,见我不喝酒,就十分惊奇:你天天写酒文章,你不能喝酒?我就有点不好意思,却又笨嘴拙舌,无言以对。我该怎么说呢。是的,看似矛盾,其实一点也不矛盾。正是不喝才写的。

你想,如果天天豪饮,把身子泡在酒坛里,哪里还有心思去写呢?只怕天天酒桌行走,还应酬不及。我虽然不善饮,但多少还喝一点。酒桌也坐过。却喜欢酒。品酒。跟人交谈。是以,豪饮者写不得酒,不饮者写不得酒,正是我这等稍饮辄止的人最宜于写酒了。
乡间席上,杯来盏去,醉眼朦胧之际,看酒桌上豪饮狂掷,猖狂骄横者有之,沉默不语者有之,口吐狂言者有之,滔滔不绝者有之。这酒桌就是世态,这酒杯就是人生。于此方寸之间,你可观世态万相,你可品人生大千。人的性情才具气度,在酒桌上观察得最为明显。古人云得意忘形,其实,酒后才更失形,更失言。
也正因此,既能静心观察,又能切身体会,感受酒之妙,酒之美,酒之趣,酒之意。又不至于陷入酒多苦痛麻木之中,或是置身酒外的冷淡无感。
花看半开,酒喝微薰。其实这是一个理想的境界,但做到这个境界实在是难。
所以,天生不善饮,所能做的还只能是纸上谈酒了。但毕竟要强于纸上谈兵,纸上谈兵误的是国家苍生,纸上谈酒充其量只是误几张纸而已,实在是无关风化,不伤大雅,大不需一些君子着急。

看过一个资料,大约每五六十个藏民中就有一人出家为僧。藏民是信奉佛教的,不管是老人,还是儿童,他们对佛教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狂热,就像燃烧的火。
这是一个纯粹的民族。
我去藏地寺庙看过。那些牧民,一步一叩,朝拜佛寺。膝盖、胳膊肘上都绑了木板、裹了厚皮,走起来啪嗒作响。这样的路,或者几里,或者几百里。还有很多人,仆仆风尘,就倒在了朝拜的路上。

在寺院里,他们面容虔诚,对佛寺、供物,常常就以头触碰,黑红的脸色,黑漆的眼睛,面露着忠诚。佛堂前,很多人额头上结了疤,那是磕头磕的。佛堂前的地板磨得光滑发亮,他们就一次次站起,跪下,以头触地,砰砰作响。
这疤痕,就像闪闪的太阳,照耀着他们的人生。
他们一生中有“三施”:一是财物施,就是供养佛前物品、金银;二是出家施,即送自己孩子出家当喇嘛;三是无畏施,即身后施行天葬,任遗体由鹰狼啄去。在他们看来,此身本是天赐,死后则应归还于自然,干干净净,彻彻底底。
我常常想他们之所以有这样的信仰,是不是因为这种环境的原因?
青藏高原,是地球上一块纯净而神奇的土地,天那么蓝,地那么广,山那么雄,雪那么白,而气候又是那么恶劣,生存环境又那么艰难。越是这样的环境,越需要信仰的支持,心灵的慰藉,才能抵御这诸多苦寒吧。
所以,他们选择了宗教。
在宗教的阳光中,他们充满了善良,充满了感激,充满了快乐,把一切都当作佛的恩赐。在佛的光辉中他们快乐生活。
佛在高天之上,佛也在心中,像那高天之上的太阳一样,每一个藏民心中都有一轮太阳,那么纯净,又那么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