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维保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一、安全维保施工
为了电梯维护保养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乙方承接的吉林省力旺物业有限公司 项目电梯维修保养工程施工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保护施工人员及相关业主人身安全,保护相关单位财产不受损失,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安全施工责任书。
二、 安全维保施工内容
1、乙方维修人员进场要认真执行国家相关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标准以及相关规范;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关于电梯安全维修保养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维护保养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2、乙方电梯维修人员必须持有本地区权威部门颁发的“电梯维修工操作证”。
3、乙方电梯在维修保养作业时,不得少于两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做,严禁酒后操作。
4、乙方现场维修负责人或临时班、组长是电梯维修工作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对维护保养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
5、乙方应在电梯维保相关工作范围和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违章作业和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如乙方有违章行为或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6、施工过程中甲方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责令维保人员停工整顿,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7、需要停梯维修保养时,乙方要在首层厅门前明显处挂上“检修停用”标牌。若电梯厅门或轿厢门无法正常关闭时,还要在厅门前放安全围挡进行防护。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进入电梯维保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设立现场安全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人,对现场维保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工作地点的临近带电部位,要设有专人监护。
(2) 乙方维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乙方维修人员统一着装,做到文明维保、安全作业、工完场清。
(3) 乙方应强化本维保队伍的安全施工教育。取电前须向甲方申请,在甲方指定的位置用电,并设专人管理。禁止乱搭乱拉电源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作业,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配置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应经常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4) 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认真检查其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动工具。
(5) 电气焊作业人员须持相关证件上岗,遵守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在焊接、打磨及使用喷灯的过程中,须预防火灾的发生。因无证上岗或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规程引发的事故,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6)维修人员使用手灯维保作业时,必须采用防护罩,手灯电源电压必须在36V以下,否则发生的一切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维修人员禁止在维保工作区域内吸烟。
(8)严禁维保人员酒后进行维保作业,酒后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9、乙方维保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于电梯维保人员须购买保额40万以上人身意外险。如乙方不购买相关保险,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0、其它额外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确认。
三、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