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在广州建立护法军政府

一.国父孙中山先生:

1. 孙中山先生是广东广府人:

孙中山先生,原名孙文,字载之,号日新,又号逸仙,又名帝象。孙中山先生曾化名中山樵,所以时人和世人多称呼他为“孙中山”。 孙中山先生是广东广府人,公元1866年(清朝同治五年)11月12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府香山县翠亨村(今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

2. 孙中山先生是一代伟人,在民国时期被尊称为国父:

1894年11月24日,孙中山先生创立兴中会;

1905年8月,孙中山先生创立中国同盟会;

1906年12月2日,孙中山先生提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

1912年(民国元年)1月1日,孙中山先生在南京就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组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1912年8月,孙中山先生改组成国民党;

1917年7月,孙中山先生在广州建立护法军政府,被推举为大元帅,进行护法战争;

1921年5月,孙中山先生在广州建立中华民国政府,任非常大总统;

1922年4月,孙中山先生提出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

1924年5月,孙中山先生在广州黄埔长州岛创立陆军军官学校;

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先生因癌症在北京逝世。

孙中山先生是一代伟人,是伟大的民族英雄、是伟大的爱国主义者、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驱,是中华民国和中国国民党的缔造者,是三民主义的倡导者,是他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帝制。因而孙中山先生逝世后,被中华民国尊称为“国父”。

二. 孙中山建立护法军政府的历史背景:

1. 府院之争:

1915年12月,袁世凯称帝;1916年初,袁世凯然后又取消了帝制;1916年6月,袁世凯病逝;1916年6月,黎元洪继任大总统,但是实权却掌握在国务院总理段祺瑞手中。没过多久,总统黎元洪与总理段祺瑞因为就中国是否向德国宣战,发生了“府院之争”。

2. 张勋复辟:

1917年6月7日,督军团团长张勋率领“辫军”入京调停“府院之争”; 1917年7月1日,张勋借着调停之机,扶清朝末帝溥仪复辟。1917年7月12日,张勋复辟被皖系军阀段祺瑞的“讨逆军”击败,复辟失败。

3. 段祺瑞重新掌权,力主对南方用兵:

粉碎了张勋的复辟后,段祺瑞以“再造民国”元勋的身份,再次出任国务总理,从而掌握了北洋政府的实权。段祺瑞拒绝恢复被解散的国会,也拒绝恢复《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更是积极推行“武力统一”的政策,尤其是力主对南方用兵。

三.孙中山在广州建立护法军政府:

1. 孙中山先生来到广州,提出护法的宗旨,打倒假共和,建设新共和:

孙中山先生对张勋拥戴清朝废帝溥仪复辟的行为,极为的愤怒。于是孙中山先生从上海南下,准备在南方组织武力讨伐张勋的复辟行为。但孙中山先生尚未到达广州,张勋复就已经结束。但是重新掌握北洋政府大权的段祺瑞却顽固地拒绝恢复《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拒绝恢复国会。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于1917年7月17日抵达广州的孙中山先生,明确提出护法的宗旨是打倒假共和,建设新共和,并呼吁各界奋起为护法而斗争 。

2. 孙中山先生在广州召开非常国会:

1917年7月,孙中山先生号召国会议员南下广东,拟恢复国会,重新召开国会;1917年8月中旬,南下广州的议员已多达150余人,但是仍然不足召开正式国会的法定人数。于是孙中山先生建议,召开非常国会;1917年8月25日,孙中山先生在广州正式召开非常国会。

在这次非常国会大会中,通过了《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决定成立护法军政府。护法军政府的职责,是“戡定叛乱,恢复《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大会宣布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效力未完全恢复之前,中华民国的行政权,由大元帅行使。

3.孙中山先生在广州建立护法军政府:

1917年9月1日,非常国会大会选举出孙中山先生为护法军政府大元帅,选举出唐继尧、陆荣廷为护法军政府元帅,护法军政府在广州建立。

1917年9月10日,孙中山先生正式就任护法军政府大元帅之职,护法军政府正式宣告成立,地址在今天的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公园。孙中山先生在广州成立的护法军政府,与段祺瑞在北京的北洋政府,形成了南北政府对峙的局面。

四. 护法军政府的大元帅制:

根据《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护法军政府实行元帅制,设大元帅一人,元帅三人(后改为两人),均由国会非常会议选举产生。大元帅制不设内阁总理,以大元帅为国家元首兼行政首脑,类似于总统制。

国会非常会议选举产生的大元帅是孙中山先生,选举出的元帅是云南军阀唐继尧、广西军阀陆荣廷。但是广西军阀陆荣廷,没有接受护法军政府“元帅”一职。

五. 护法军政府的权力中枢:

1. 护法军政府下设六大部:

护法军政府下面设置外交部、内政部、财政部、陆军部、海军部、交通部,共六大部。各部均设“总长”一人,各部总长均由国会非常会议选出,咨请大元帅特任。

1917年9月10日,孙中山先生正式就任护法军政府大元帅之职。护法军政府大元帅孙中山,任命唐绍仪为财政总长(未就职),任命伍廷芳为外交总长(未就职,后改由林森担任),任命孙洪伊为内政总长(未就职,后改由居正担任),任命张开儒为陆军总长,任命程璧光为海军总长(后由林葆怿继任),任命胡汉民为交通总长(未就职)。

2. 护法军政府下设若干都督:

护法军政府设“都督”若干人,由赞成护法的各省都督担任。但凡是以全省兵力宣布同北洋政府断绝关系、加盟护法军政府者,均可任军政府的“都督”一职。

3. 孙中山先生的大元帅府下设参谋处、秘书处、参军处:

(1)大元帅府参谋处:

孙中山先生的大元帅府,下设置参谋处、秘书处、参军处,共三处。其中参谋处设参谋总长一人,参谋次长二人,陆海军参谋若干人,必要时得酌设调查、编辑、测绘、作战、谍报等各科。护法军政府大元帅孙中山,任命李烈钧为参谋总长。

(2)大元帅府秘书处: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秘书若干人,必要时设总务、外交、内政、财政、军事、交通、法制等各科。护法军政府大元帅孙中山,任命章太炎为秘书长。

(3)大元帅府参军处:

参军处设参军长一人,参军若干人。另设海军总司令、亲军总司令、卫戍总司令等职,以及顾问、参议若干人。护法军政府大元帅孙中山,任命许崇智为参军长,任命林葆怿为海军总司令,任命方声涛为卫戍总司令,任命李福林为亲军总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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