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依,杜绝人治!三轮车不是你想扣就能扣的!
一、上牌收费
在这之前,国家层面已经开始重视三轮车行业乱收费、乱作为现象。国务院第十督查组在江苏督查期间,群众举报江苏盐城多个县区的电动三轮车上牌点通过保险、定位装置、话费等捆绑消费,强制征收费用,就被督查组进行约谈,并要求立刻整改落实,认真核查处理!
二、地方目录
多个地区执行双目录,不仅要上工信部目录,还要上地方性目录,对于生产企业而言成本双倍增加
三、政策法规
禁行,限行等问题将原价万元左右的车辆低价贱卖,损失七八千元;更有直接扣车、销毁等问题,将消费者血汗毁于一旦!
最后三轮车使用者都是最终的受害者!消费者辛辛苦苦的大半年的血汗钱就付之一炬,令人心酸!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法规处处长陈东表示,目前国家立法机关正在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修改,已经征求了各部门的意见,准备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修改的总体思路是授予地方性法规立法权。通过交通安全法的立法授权,各地方电动车立法管理。


其中表示,对外卖车辆的管理、电动三轮、四轮车的管理问题以及对外地车的管理问题要进一步研究解决,不是简单的禁行就可以!


授予地方性法规立法权的意义是什么?陈东说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出台,那时候全国电动车的数量比较少,相关产业刚刚兴起,对于电动车的使用、立法中缺乏预期,对电动车的立法框架,根据的是1999年电动车国家标准,已经落伍,道路交通安全法无法对电动车全链条规范!
所以,要给地方授权完善立法,实现电动车全链条规范,对电动车整个环节进行规范。从而更加促进使用非机动车,从而缓解交通拥堵和环境问题,让公众树立安全意识,对百姓购买的车辆不是一刀切地禁止,而是设置几年过渡期引导。
目前广州深圳、南京已经通过并实施,江苏省的相关立法也在制定。黑龙江正在进行电动自行车立法,山东省电动车管理法规不久也将公布。
综上,有一点值得确定的是,三轮车、四轮车管理措施出台只是时间的问题!光明总有到来的一天!三轮车问题是涉及民生出行以及一个行业的兴衰大问题,不应该是谁想管就管,谁人都可以随意拿捏的地步!逐渐走向法制,有法可依,有路可走才是现在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期编辑:Su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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