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不再要求照片和聊天记录等证据,家属类签证变容易了?

丽莎刚刚收到一封来自移民局的信件,内容主要是针对境内签证申请程序上的变化。

目前英国境内申请,移民局基本是通过第三方合作方Sopra Steria来接收申请人的递交申请,这表示申请人必须提前预约他们旗下的签证服务中心来递交申请材料和生物信息采集,简单的说也就是完成递签程序,接着Sopra Steria再把所有收到的文件扫描并寄送给移民局,移民局只需要负责审核就好。

然而移民局在这封最新信件里指出,往后这些签证服务中心如果再收到申请人递交以下用于证明“关系”的文件,工作人员不必再把这些文件扫描并且寄送给移民局;取而代之的,申请人会被给予一张收据,上面详细列出哪些文件/申请材料是申请人已经递交,但是没有被收取的,要是移民局之后审核时认为有需要查看额外的资料/证据,会再另外联系申请人请他/她递交:

1. 可以用于证明双方关系的照片(比如说夫妻,亲子,婚礼照片和其他家庭生活、活动照片等等);

2. 贺卡(像是生日,父亲或母亲节,情人节,圣诞节或者各种特殊节日和日子的庆祝和祝福贺卡等等);

3. 线上通讯的相关文字内容(例如电邮,微信,微博,手机短讯,脸书和WhatsApp等等通讯软件的聊天和对话讯息,当然也包括了这些内容的英文翻译)。

根据移民局信里的意思,从现在起如果有申请人递交了上面提到的这些文件,那么按照移民局的指示,签证服务中心一般将不会再收下这些文件并且扫描给移民局,不过当然中心的工作人员会给申请人一份收据文件来证明申请人曾经递交过这些材料。

→ 这样是不是代表以后这些家属类的申请,在准备上变得更简单了?

丽莎认为这必须依照申请人的个别情况而定。移民局会这么做基本是有原因的。就境内申请来说,这些申请人(家属)和赞助他们的亲人,一般都是一起居住在英国有一段时间的,所以移民局一般只需要通过申请人提供的(双方一起居住的)地址证明共享的财务证明(例如共同的银行账户),就能够大致判断双方的关系真实性。

就这个层面来说,其他的证据如当事人之间的聊天记录或者贺卡等等,对于移民局来说一般是比较没那么重要的;也就是说移民局基本是有自信能够不通过这些证据就来判别和确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的。

而且移民局在信中其实也说了,一旦他们认为有需要(觉得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还不足以证明双方关系的真实性),那么他们会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的证据来帮助他们进行判断和审核的。

不过这么一来其实问题也随之而来:那要是申请人真的照着移民局所说的不交这些(他们提及的)申请材料,万一移民局届时认为申请人递交的证据不足就直接拒绝该申请了,申请人能够怎么办?

首先这可以区分成两种情况来看:

第一,申请人能够提供过去2年充分的地址证明和共同财务证明等证据来证明双方关系的,比如说可以每人每年提供6-10份不同来源的文件,那么我们认为这时候申请人一般不需要再递交上面提到的那些照片、贺卡和聊天记录等额外材料,因为申请人已经能够通过共同的地址和财务证明来证明双方的关系了。

第二,若是申请人无法提供第一点提到的这两类证据,或者这些证据并不充足的话;那么这时丽莎建议申请人们在准备申请的时候,依然要备足这些证明双方关系的照片、贺卡和聊天记录等证据,并且同样必须在递签的时候把这些资料都一并递交给签证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

因为若是申请人拿不出充分的共同地址和财务等证据的话,那么很明显地申请人是需要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的。

虽然说签证服务中心将不再收受照片、贺卡和聊天记录等文件,但当他们收到这些文件的时候,他们会给予申请人一份收据来证明申请人曾经打算递交这些文件。

这么一来万一之后移民局想以证据不足来直接拒绝申请的话,申请人就能拿出当时的收据来挑战移民局的决定,因为并不是申请人不想提供证据,而是移民局不收;移民局一般是不能单纯根据这种原因来拒绝申请的。

而且即便移民局真的以这样单纯的理由拒绝当事人的申请,那么当事人之后赢得上诉的几率是非常大的,因为这是出自于移民局的不合理,法官一般也不会同意移民局的决定的。

相反的,如果申请人在最一开始就没有准备好所有这些可以证明双方关系的相关证据,那么最终若是因此导致移民局的直接拒签,申请人届时一般也不会有充足的依据来挑战移民局的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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