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佐斯蝉联世界首富!离婚时,不是分了一半财产给妻子了吗?房产在离婚时是怎么分割的?
俺家也住楼房
昨天(2月26日),“2019胡润全球富豪榜”出炉,“亚马逊”创始人杰夫·贝佐斯以9900亿元的财富成为“世界首富”,同时,这也是他连续第二年成为“世界首富”!

那么,问题来了:此前,贝佐斯与妻子麦肯齐离婚,不是分了一半财产给妻子吗?
据了解,他们居住的华盛顿州是“共有财产州”,这意味着两人的财产可能会被平分!
业内专家做了一个大致的计算:基于亚马逊目前的市值计算,麦肯齐在平分财产后,可能最多拿到690亿美元,从而一跃成为“全球女最富”!

如果按照上面的分析:比尔盖茨则有望重新登顶全球首富!

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的跟大家说一说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问题:婚前男方付首付,登记于男方一人名下,婚后男方女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呢?
这种情况应该是比较常见的,这个房产是结婚前买的,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产权归属于男方所有(这个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不是白还房贷,是有价值的!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来举一个比较简单的例子:如果说,婚前男方购买了一套房产,这套房产的价值(总房款)500万元,其中,首付了200万元,并且房子登记在男方的名下,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了300万元,这个房子到他们离婚的时候已经增值到了1000万元!

一、那么,这个时候房产如何分割?有多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的?
我们首先来看共同财产的部分——共同还贷300万元、以及这300万元对于增值的300万元,总共600万元,它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但是另外400万元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只能分割600万元,另外400万元是不能当做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

二、当然,如果这个房子还没有还完房贷,没有还完贷款的部分,也是属于男方个人债务,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我们还是接着上面的例子,比如说这个房子是500万元,男方首付了200万元,婚内双方又共同还了200万元,到离婚时候还有100万元的房贷,那么,这个债务也是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与女方没有关系,女方并不用说把这个债务当成共同债务来还!
三、经常有人问到:婚后如果女方没有共同还贷,是男方一方还房贷的,那是不是女方就不能分割房产了呢?
我们在这里专门给大家解释一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具体意思是什么?字面意思其实很好理解,婚后双方一起还房贷,就是说我们一起来还贷款!
但是,这里实际隐含了另外一种情况,比如说婚后实际全部是男方在还房贷,女方可能根本就没有工作,她可能没有一起还(一毛钱都没还),那这个属不属于共同还贷呢?

从字面上理解,那这个不属于共同还贷,婚后是男方一人还的!
但是在通常情况下,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这还是属于共同还贷的,为什么呢?因为男方婚后赚的钱,按照婚姻法的规则,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房贷,那当然属于共同还贷!
所以,不能简单的从字面意义上理解,共同还贷就一定要是双方实际都去还房贷(这个不一定),哪怕是只男方一个人还房贷,只要是婚后赚的钱,属于夫妻通过财产,拿夫妻共同财产来还房贷,那就属于共同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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