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义务可以转移吗? 2024-07-30 08:35:34 案情:某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在高速公路施工中,租赁了甲村11亩集体土地作为项目部驻地临时用地。该宗地的地类为一般耕地,旱地。根据办理临时用地批准手续时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及土地复垦义务人、县自然资源局和银行共同签订的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2021年6月30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结束后,所占土地需恢复旱地种植条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退回预存的土地复垦费。2020年10月,高速公路建成投入使用。2020年11月,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申请,欲把该宗临时用地按现状转让给乙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生猪养殖设施农用地,同时把该地块复垦义务转移给乙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歧: 收到申请后,县自然资源局内部对土地复垦义务是否可以转移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土地复垦义务不可以转移,理由如下: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在办理临时用地批准手续时,确定的土地复垦义务人是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复垦义务转移后,土地复垦义务人与经批准的临时用地使用人不一致,也就是与土地复垦方案明确的土地复垦义务人不一致。如果临时用地使用人不按土地复垦方案规定的标准和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土地复垦义务,临时用地所占土地的复垦工作将无法通过验收,难以按规定程序退回土地复垦费。而且,土地复垦义务转移后,如果未能如期复垦土地,是否仍由高速公路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存在争议。另一种观点认为,可以转移,理由如下: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设施农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同时,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土地复垦义务人依法转让采矿权或者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复垦义务同时转移”的规定,土地复垦义务可以依法转移,高速公路建设单位把项目部驻地临时使用权转让给乙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设施农用地,其复垦义务也随之转移。评析: 笔者支持第二种观点,高速公路建设单位项目部驻地临时用地复垦义务可以转移给乙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但在转移复垦义务前,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以下相关工作:设施农用地在土地使用条件上有别于临时用地,在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前,乙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重新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发展改革部门项目设计立项等材料。《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原土地复垦义务人已经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以及未履行完成的土地复垦义务,由原土地复垦义务人与新的土地复垦义务人在转让合同中约定。新的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重新与损毁土地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银行签订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因此,高速公路建设单位与乙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签订用地转让合同,转让合同应当得到土地出租村组认可,并约定已经预存的土地复垦费以及未履行完成的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理方式,再由乙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重新与县自然资源局、银行签订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土地复垦义务转移后,原预存的土地复垦费可以按约定,由乙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给高速公路建设单位,也可以由乙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先行预存土地复垦费用,然后由托管银行把高速公路建设单位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退回。 来源:i自然全媒体 赞 (0) 相关推荐 【智库解读】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15条问与答,请监督违法 导语:中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两部联合部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的完善,要按照规模上从大城市到小城镇,空间上从城镇周边到广阔农村的步骤时序,将核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及时落地到户.上图入库 ... 自然资源部关于“土地复垦”相关问题的答复 自然资源部关于“土地复垦”相关问题的答复 以案说法:土地复垦义务可以转移吗?(中国自然资源报20210428) □ 黄登光 案情 某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在高速公路施工中,租赁了甲村11亩集体土地作为项目部驻地临时用地.该宗地的地类为一般耕地,旱地.根据办理临时用地批准手续时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及土地复垦义务人.县自然 ... 矿区土地复垦及其技术,值得借鉴! 矿区土地复垦及其技术,值得借鉴!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是在哪个阶段申请?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是在哪个阶段申请? 咨询: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后,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验收.而土地复垦 ... PPT~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应注意的问题 PPT~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应注意的问题 涌鑫公司生态土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动 陕北矿业涌鑫公司生态土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动仪式顺利举行中国煤炭新闻网2020/5/7 17:40:10 厂商在线[本网讯]近日,陕北矿业涌鑫公司生态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动土仪式在府谷县庙沟门镇沙壕 ... 矿山土地复垦工艺与方法,值得一看! 交易担保 微店+ <矿山生态修复理论与实践> 小程序 文章转载自:地质矿业信息交流平台 【微分享】浅谈土壤污染修复在土地复垦方案中的应用 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这里所说的土地损毁包括了土地的挖损.塌陷.压占和污染等损毁方式.现阶段,我们在对建设项目损毁土地进行复垦的过 ... 最新!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的通知... 我省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写,统一名称为<山西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