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海员超期 丨 AMSA 2月28日起恢复船员在船最长11个月的规定

澳大利亚海事局近日正式宣布,自2021年2月28日起,因COVID-19而允许船员在船上工作超过11个月的临时通告将终止。

即自2月28日起,船员在船工作期限将严格遵守MLC,不会再采取任何“灵活”措施。

昨日,澳大利亚海事安全局(AMSA)正式官宣,从2021年2月28日起,疫情下允许海员在船服务期限超11个月的临时条款将失效,AMSA检查员将依据《海事劳工公约 2006》规定,确保船员连续在船舶上工作不超过11个月

早在11月中旬, 在严打一系列海员超期服役的船舶后AMSA便已表示将从2021年2月28日起,恢复要求海员连续在船时间不超过11个月。

AMSA表示,在COVID-19大流行开始时,监管机构的灵活性是必要的,但这种灵活的变通行为是不可持续的。船舶运营商已经有足够的时间来适应疫情下的“游戏规则”,并制定新的海员遣返及换班计划

AMSA运营总经理Allan Schwartz称'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海员们肩负着沉重的负担,维持着全球贸易和经济的发展。但这是以海员个人的牺牲为代价的,由于强制检疫,他们无法上岸休假,与朋友和家人分离。现在是时候让海员们的努力得到认可了,我们都要努力让他们按时回家。'

先前在2020年11月,当时澳大利亚海事局发布了临时海事通函MN10/2020,该通函规定了海员在船连续服务时间的临时方案,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8日。通函内容如下:

  1. 如果检察官发现海员持有有效的海员雇佣协议(SEA),且已在船服务少于11个月而未休假,则不采取任何行动。
  2. 如果检查官发现海员持有有效的海员雇佣协议(SEA),且已在船连续服务超过11个月,船长将被要求提供一份海员遣返计划,并得到船旗国的批准。该遣返计划可视为允许海员在船最多连续服务14个月之前被遣返。
  3. 如果检察官发现海员未持有有效的海员雇佣协议(SEA),检察官将会要求船长提供有效的海员雇佣协议,否则将被遣返。
  4. 除非船长或船东向AMSA提供下述证明材料或证据,否则AMSA不接受海员在船连续服务超过14个月。
  • 已尽力安排船员换班或遣返,但未能成功;
  • 海员本人提供接受延期服务的书面确认;
  • 一个月内将安排遣返的计划,且已为此付诸行动。

当时由于COVID-19的旅行禁令和出入境关闭,澳大利亚海事局采取了务实的方法。AMSA认为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为船员提供最长服务期的方法,允许船员在特定条件下在船服务超过11个月,以解决船员换班危机。

当时,该做法得到了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ITF的赞同,他们表示鉴于全世界一直在对抗COVIDE-19大流行,监管机构和整个行业都需要恢复对船员权利和福利的尊重。

继续无视船员换班危机、拒绝船员返回家园的权利,以及适当医疗照顾或减轻工作疲劳的权利,这是无法接受的。

而此次通知,澳大利亚海事局则规定从2021年2月28日起,将取消概述10/2020(代替04/2020)的临时海事通告,恢复17/2016开始执行的原《海事通告》 中的执行方法。

根据记录,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海员可以无休假地在船上服务的最长期限为11个月。

根据上述规定,AMSA检查官将检查船员是否符合《海事劳工公约》第2.4条的规定,以确保船员在船上连续工作不超过11个月。

澳大利亚海事局称:

“现在已经有足够的时间让船舶运营商适应COVID-19大流行的情况,

并应当制定出了新的船员遣返和船员换班计划”。

正如当局进一步解释的那样,这对于在船上工作较长时间,由于强制性检疫而不能休岸假并与亲朋好友失散的船员来说是个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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