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宝栋:再论京剧“程式”

程式是一个高度抽象的名词,和“公式”、“概念”一样。公式和概念原来都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规律。通过反复的实践经验,人们知道事物有一定的发展规律。并且按这种规律进行推算往往是正确的。这在今天的科学实验的抽像思维领域中,广泛使用的方 法,今天已经取得的科学成就,与使用公式与概念的推算是分不开的。所以公式与概念是不可能否定的。但是在文艺领域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文艺领域一贯以来就反对公式化与概念化的。因为在抽像思维中,公式与概念的推理是绝对的,数学的演算是离不开它们的,甚至毫厘都不能含糊。文艺领域是讲形象思维的,它离不开生活依据。如果文艺领域开口闭口都是公式和道理,那就是教条。脱离了生活,此文艺就没有生命力,人们就远离它!程式也是同样道理。

数学中有“方程式”,实际上就是一种演算的公式或程序。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戏剧中的程式的产生过程,也是从实践中找到的规律。有人反对“程式化”,也是有原因的。它来自于俄国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斯氏一套戏剧表演的体系,叫做“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他主张演员要发挥自己的潜意识。在表演中要排除自己在表演中的意念,完全深入到角色中去,在舞台上发生的情节完全失去了自我。其时的“我”,已经变成角色了,台上所有的活动,成为角色的自发行动。如果自己注重在表演上,就不能深入到角色中去。我们的有些戏剧专家,受到斯氏的影响太深了。将斯氏的理论奉为经典。所以就反对戏剧领域的“程式化”,与“公式化”、“概念化”一视同仁。其实,也就是与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教条。在“斯”氏同时,世界上也出现了与斯氏完全相反的戏剧表演体系,那是布莱希特戏剧表演体系。布氏体系相反,他主张演员在舞台上表演时,必须要有意识地自觉地去塑造形象。力图达到准确、到位。甚至可以使用“间离手法,撇开同台的演员,而同台下的观众沟通!斯氏与布氏同时都看过梅兰芳的演出,他们二人对梅兰芳的表演十分赞同,都给予高度评价。其实梅兰芳的表演都有着斯氏与布氏的主张和特点。所以称为梅兰芳戏剧表演体系。实际上就是我国的京剧表演体系。列为世界上三大戏剧表演体系之一。而程式的运用正是斯氏极力反对而布氏极力主张的表演手法。在我国的传统表演中达到了高度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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