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案谈情杀之四:四川女子离婚后找老外,前夫吃醋杀人辱尸
85后的杨斌与其前妻罗芬都是四川人,二人结婚后生育儿女各一。2017年7月,杨斌与罗芬选择了协议离婚。可就在二人离婚刚刚三个月的时候,杨斌却杀死了前妻罗芬并侮辱其尸体,然后将尸体从窗户扔到楼下制造前妻跳楼的假象。案发时,杨斌32岁,他和死者的儿子7岁,女儿5岁。什么事情让杨斌失去理智,抛弃自己的前程、置儿女亲情于不顾,杀了前妻罗芬呢?杨斌被抓获后,是这么交代的:我和前妻罗芬都在福建打工并租房居住,所以离婚后还是同居在租住的房子里。罗芬在2017年10月26日外出后,直到10月28日上午11点左右才回来。她回来后就去卫生间洗衣服,我感觉她在外和别人发生了性关系,我就问她:这两天都没回家,是不是外面有人了。她说不关我的事,还用脏话骂我母亲,我怒了,一下把她摁倒在床上,骑到她身上掐她脖子,大约掐了五六分钟,她挣脱出一只手来抓我胸口,我一只手抓住她的手,另一只手继续掐她脖子,没多久她就不动了。我松开手后,发现她已经没有了心跳呼吸。

此时,我觉得她反正都和别人发生性关系了,那我就在和他发生一次关系,于是我脱了她裤子,在床上和她的尸体发生了关系。过了半个多小时,我把她尸体抱到地上,用手机拍了一张照片。然后我去洗澡,洗完澡我就删了照片,并打算在天黑后把尸体抛出窗外,制造罗芬意外坠楼的假象。当天下午,我外出吃饭,想到去买农药喝了自杀,但路上经过一处寺庙,转了一圈就没去自杀。当日19点左右,我看天色渐暗,就把罗芬尸体从窗口扔了出去。之后我下楼去吃了一份面,有去一个广场找了个按摩椅坐,直到晚上23点30分,我回家后才报警。以上是杨斌较为稳定的供述。要知道,他一开始可不老实,一直说前妻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直到办案人员将在其手机上恢复了其删除的照片,他才承认是在前妻死后侮辱的尸体。经查证,死者罗芬在案发前十天确实认识了一位外籍男士。罗芬死亡前一晚23点左右,和这位外籍男士在另一外籍人士家中发生了性关系。其死亡当日,正是这位外籍男士送其回家的。另有病历表明,杨斌于2017年5月至6月期间在福建某医院精神科接受治疗,经诊断为躁狂、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经司法鉴定,杨斌患有双相情感障碍,案发时为缓解状态,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案件审判阶段,法院认为杨斌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鉴于本案因情感矛盾激化引发,且被告人归案后尚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2018年11月,案发地福建某法院一审判杨斌犯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分别量刑后,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85后离婚男女,在外讨生活,各有父母二人,共有儿女一双,却落得如此下场。有诗为叹:离婚各退一步,不必计较当初;气上头时别反目,痴男怨女无数。新人洞房花烛,旧人蓝瘦香菇;夫妻如衣非手足,放手焉知非福;各位看官,有何感想,欢迎在评论区留言;点赞加关注,平安又幸福。更多精彩,尽在法律棒棒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