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好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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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虫子开始出来填补叶枝间的寂寞,人们也开始将味蕾调设得不那么友好了——算是开始跟鸟抢食,且非常愿意乐在其中。
臭屁虫——如不是饿急了,连鸟都不太愿意去触碰的玩意。却硬是被好奇的人们称之为美食——嗯!有些莫名其妙的美食。
似乎喝酒的人总是不太介意塞到嘴里的东西,油一炸就是香的,放到嘴里嘎嘣脆就好;至于“臭”的事情——油都炸过了,便了了。

原来,很多糟糕的东西离美食的距离只是有没有“浸沥”过油锅轮回、有没有在轮回中变得——嘎嘣脆。
太多人对吃虫子还保持着高度的不理解,不太愿意去承认“这也是肉”的事实。可这并不能改变铁了心要与鸟抢食的人们对于这一切的那份默默的情怀,依旧是该怎么吃、还怎么吃着。甚至越是在不理解这种喜好的人面前就吃得越起劲,以至于连会“上火”的顾虑都丢在一边。
砸吧着嘴,磨碾着“嘎嘣脆”,乐呵呵的哗啦着一杯又一杯的般若汤,算是超度着这些小小的生灵。

大山里的人们吃虫是即讲究、又将就的。究其原因就是本意是要讲究一番的,只是条件不允许也就只好先将就着了。算是顺受、算是随缘、算是——说实话吧!其实就是即贪嘴、又别无选择的选择。
其代表就是知了,知了是南北方都吃的虫子;只是大多数地方都选择刚破土而出、连铠甲都还没来得及卸下、翅膀也未来得及张开的若虫——知了猴。我们也是很愿意吃这个状态下的知了的,可怎敌得过山高林密,而这些小玩意又来得随性,实在难觅踪迹;所以抓知了猴的事情基本上也只能是想想了。
抓不到又想吃,怎么办?退而求其次,就去抓聒噪在树上的“来抓我”好了。

傲娇的知了在白天抓是需要些技巧的,但到了夜幕下的溪流边就只需要腰酸背痛的捡拾了。
知了要喝水,所以经常趁着夜色聚拢在溪流浅滩处;入了夜、本就变得慵懒,又雾起露聚湿了翅膀,自然是“懒得飞”。我们只需要打着手电拎着袋子去捡拾就好,运气好时几分钟就一兜、运气差时个把小时;总之只要找对地方,很难有空手而归的时候。
我媳妇在黄河边长大,吃惯了知了猴,哪里见过连带翅膀的都不放过的?第一次见我们抓回来一兜带翅膀又吱吱呀呀哀嚎个不停的虫子就一个劲的追问:“怎么吃?这个怎么吃?”
油一炸,依旧嘎嘣脆。放臭屁的都不放过,只是聒噪的又能怎样?当然,讲究的山里人将就了虫,却不肯过于将就吃法;于是玩起了花样,先油炸再凉拌、先油炸再煮酸菜······
吃,我们是认真的。
放屁的也好、聒噪的也罢,油一炸,照样嘎嘣脆。
既然没得选,那就好吃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