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可军 | 移风易俗斩陋俗


移风易俗斩陋俗

文/应可军
宁海历史文化悠久,生活习俗丰富,其中有些需要提倡,有些需要改造。《根据现有的部分资料,总结一下宁海现存的一些陋俗。所述及的陋俗,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宁海很多早已不复存在或已近于消亡,宁海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习俗渗透于年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内容繁杂,是稳定的社会心理的表现,难以改变。这就要求人们从各个角度、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陋俗进行改造。也需要我们进一步了解和认识传统中的陋俗,积极参与移风易俗。从而建设文明、健康、向上的新时尚。
宁海陋俗,最突出的表现在畸形的婚姻上:
典妻;宁海籍左联烈士柔石最成功的代表作之一,就是他1930年写的短篇小说《为奴隶的母亲》,小说通过浙东农村流行的典妻故事,以现实主义手法塑造了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劳动妇女。典妻是宁海最恶劣的陋俗之一。典租双方有媒征,订契约。写明典租期、典租价,一般一至三年为租,三至五年为典。典妻要求妇女必须具有生育能力。典租价根据妇女年龄大小、典租期限长短而定。出典者或因久病负债累累,或因家贫度日艰难,或因逼还赌债;受典者有因有妻久未生育,有独身穷汉因为求子嗣而无力结婚者。典妻进门,薄礼谢煤,不举行仪式,所育之子归受典者,其继承权经宴请宗族长老,经认可后方为有效。典妻期满妇女回原夫家。也有夫死为生活所迫、妻自典他人的。有人说。这陋俗现在不会有的。据说凤潭一仇姓男子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由,让自己的妻子做媒人,去找同村的寡妇进行“借妻生子”,最可气的是,他竟然还大摆宴席,请了全村的人来喝酒。这位仁兄可能是搞错了年代,还以为这是古代的封建社会,新 中国可容不得这样的事情发生,最终,仇某因为重婚罪锒铛入狱,为自己的无知付出应有的代价。“典妻”陋习,在如今已经销声匿迹,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由,触犯法律的人也只有入狱一条路可走,这样的陋习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大快人心!
换亲,又称“交换婚”。是指男子以自己的姐妹给女方的兄弟做妻,以换取女方作为自己的妻子的婚姻方式,俗称“姑嫂换”。来源于古老的氏族外婚制,即两个氏族之间互换姐妹为妻或互换女儿为媳,在封建买卖婚时代曾盛行。这种婚姻方式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带有严重的包办、强迫性质,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自由原则,应予禁止。在我县一些偏远、贫困的地区,因为穷,很多人娶不上媳妇。为了传宗接代以续香火,有女儿的人家,就以女儿嫁给对方兄弟作条件,为儿子换回一房媳妇以繁衍后代;或者,在媒人的撮合下,张家兄妹或姐弟与王家姐弟或兄妹相互娶嫁;还有三家转亲的,就是由条件大致相当的三家兄妹或姐弟转着相互娶嫁,如买卖、等价交换一样。两家互换姐妹成亲为姑换嫂。这多系贫困之家不得已而为的方式。由于互换成亲,婚后夫妻感情多不融洽。在封建买卖婚时代曾在宁海盛行。这种婚姻方式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强制推行“大人做主,石头化水”完全不顾子女的感受,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自由原则,应予禁止。
溺婴,宁海人一般说“浸马桶”是故意杀人罪的一种特殊类型。旧社会溺婴现象十分普遍,这是由于劳动人民在反动统治阶级的剥削压迫下,生活贫困、无力抚养子女而被迫溺婴,同时受到重男轻女思想的束缚,溺女婴之风尤甚。溺婴将导致局部的男女性比例失调的后果。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自出生之时起,人身权利就得到法律的保障,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我县有些宗族明文规定'“不准溺婴,如发现必鸣锣报官”。
宗族械斗,宁海一般聚族而居,宗族观念强烈,为山林、水利等纠纷斗殴亦屡有发生。清宣统三年(1911)3月底,西店樟树村与奉化栖凤村渔船发生海上械斗,双方开枪射击,后经革命党人陈其美等出面调解,事态方得平息。解放后,械斗仍常有发生。其中以1950年岔路区的柴家、湖头、祥里、大溪王为争执水砩而发生的群众性械斗为最大。曾流传俗语“廿里葛藤棚但怕独只豺(柴家)”。说明柴家人团结而勇敢,附近村庄不敢惹他。1950~1975年,全县发生和造成聚众械斗恶果的大小事件有767起,参加人数达13万人次之多。后来由于加强教育,山林、海涂定权发证,水利条件逐步改善,械斗事件渐减。团结治水、合作营林等新风不断涌现。
充油佬,俗语“屋里烧缸灶,出门充油佬”一般来说;其所充油佬绝不光是指充财富的油佬,这个油佬可以是多方面多角度的,不仅是物质财富的,还可以是地位声誉的、精神境界的、文化修养的、家族背景的等等。你看,有些宁海人,赚八百,用一千,明明起屋存款用光了,偏偏要借钱装修。口袋里没有一分钱,偏偏要消费高级烟酒。婚丧酒宴人情攀比,越来越高。花样越来越多。还美其名说“人情是个债,尺四镬也要挈去卖。”
我国的风俗经过几千年的沉淀蕴含的丰富的(风尚、礼节、习性,行为的制约作用),但有些风俗属于(败坏社会道德),(低级趣味)陋俗,这种陋俗成为了思想(上阻碍社会进步的障碍,应该摒弃、剔除。)稍不自律,就会复燃,敬请诸君自重。乡风文明像一道绚丽彩霞,为乡村增添一抹美丽色彩。时下,随着我县不断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美景、美德交相辉映,好人、好事相得益彰。农民精神新风貌、乡村生活新气象,正在为我县乡村振兴、决战脱贫攻坚注入强大力在我县部分农村,时时处处可以真切地感受到“美丽乡村建设在路上,文明乡风扑面来”的可喜变化。创建文明示范村是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为此,我县全力打造文明乡村,持续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营造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全县行政村都在振兴路上提起了精气神,每户村民都挺起腰板,精心谋划脱贫致富的“小日子”。在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奋进的道路上,各乡镇不仅做到了让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还倡导 “个人养成好习惯,乡村形成好风气”,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培育优良家风。



作者简介
应可军
应可均 ,笔名筱瑛,曾用名应可军,浙江宁海人。现为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中华诗词学会、中国楹联学会会员、中国近代史史料学会会员;浙江省、宁波市民间文艺家协会、诗词楹联学会会员;宁海县诗词楹联协会常务副会长、地名协会副秘书长;宁海县徐霞客研究会理事等。酷爱收藏宁海地方文献,被评为“宁波市十佳藏书家庭”;走遍全县村落,考查风土人情,庋藏大量原始材料,又被评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普查先进个人”、首批“浙江省民间文艺优秀人才”、“宁波市十佳业余文保员”;其间,曾在《宁波日报》《宁波晚报》《宁海报》等刊物上发表过不少的史论作品,参与策划多种文化活动,编著多种有关宁海综合文献等。著有《宁海历史上今天》《宁海姓氏溯源》《宁海之最》《宁海古戏台》《宁海民政志》等著作。

□编辑:叶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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