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中的那些坑,你中了几个?

“双十一”过完了,
有多少小伙伴还没来得及剁手,
“双十二”、圣诞节一系列节日促销又纷至沓来,
每每到这个时候就不得不钦佩马老师和刘老师的营销战略,
从618到双11消费全年无休,
而贫穷一如既往……
然而,网购血拼之后,
就像卖家秀和买家秀一样,
商品到手总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实体店尚可试衣,
网购就只能看着图片说买不买了,
买了出现问题又不知道如何处理。
那么,
在网购和实体店中遇到的退货、欺诈、质量问题又如何处理呢?

一言不合就能退?
我们经常在网上店铺中看到“七天无理由退换”“诚信商家”“七日退款”“假一赔三”“假一赔十”等等漂浮眼前的动态图片,
对着这眼花缭乱的承诺,
让我们不禁对经营者产生了强大的信赖感。
其实,
殊不知每一个广告背后都是当事人正当的合法权益与法律的明文规定,
只是硬生生成了经营者的宣传手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
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且无需说明理由。
但是,
消费者享有权利的同时,
也会承担相应的义务,对于: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这四类商品是不可以退换的,
所以我们在购物的时候要时刻注意,
不是所有退货都是可以在期限内限次无偿退的。
而对于运费是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的,
所以在买东西之前,
切忌一定要看好运费险和相关承诺,
避免因为运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遭遇欺诈赔不赔?
《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的条款就是所谓的“假一赔三”,
赔偿原有损失以外还可另行请求损失的三倍价款,
因此千万不要再以为是遭遇欺诈只赔三倍价款。
举个例子来说,
因100元的商品造成的纠纷,
可请求除损失(100元)和其三倍的赔偿(300元),
但是由于增加部分少于500元,
根据法律规定应按500元计算,
则共计可请求600元赔偿(100+500)。
如果增加部分超过500元,则依照实际增加部分与损失请求即可。
同时,
如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
仍然向消费者提供,
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
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等,
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损失是可以与“假一赔三”的条款同时并用。
惩罚性赔偿金是指由侵害人向受害人支付超过其实际损失的赔偿费。
这对受害人来说具有充分弥补其损失的作用,
对于侵害人来说具有惩戒功能,
而《消法》对此所确立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我们民事法律制度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在此补充一点,
我们通常所述的“假一赔十”是指《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中,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
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此处需要释明的是,
从以上的法律依据可以看出来,
“假一赔三”适用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存在欺诈行为,
而“假一赔十”则专属适用于食品安全领域。

质量问题怎么办?
根据《产品质量法》 的规定,
如果出现销售者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
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此处的两款法律条文区别在于,
《产品质量法》只是单纯规定了修理、更换、退货及损失赔偿,
而《合同法》除了修更退,
更是规定了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
此处具有更大的操作空间,
也是解决纠纷的有利途径。
所以在法律适用上,
要针对不同情况进行选择。

最后,
不管是在实体店还是网店购买商品或要求提供服务,
都要对商户从商品销量、信用度、质量、实体店评价、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进行考察。
除了在正规平台购买以外,
还要预防各种骗局,
诸如平台链接、手机验证码、个人信息的填写等等,
有些甚至是卖家及快递公司串通信息泄露(散装的零食品牌都知道的地步),
导致了个人财产损失。
虽是老生常谈,但还是要切记不可轻信指导、不可贪图便宜,如遇到问题,及时保存证据,咨询官方客服,利用法律武器进行及时维权。
专栏作者:冯毅丨排版编辑:韩永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