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精纪》卷第七:论五行一
论五行一
五行者往来乎天地之间而不穷者也,是故谓之行。北方阴极而生寒,寒生水。南方阳极而生热,热生火。东方阳散而而生风,风生木。西方阴止以收而生燥,燥生金。中央阴阳交而生温,温生土。其相生也,所以相继;其相克也,所以相治,此之谓有伦。(《五行要论》)
论金
春忌见木,不能克伐。夏忌见火,金嫌鬼盛。秋忌见金,太刚则阙,旺则害物。冬忌见水,水流则金化(金成则火炼器就,是金成则欲得火,金未成则不欲火也。又云:秋金得火方为良金,到巳酉丑亦可谓之成也)。
又云:金不炼不成器,聚金无火,难成脱朴之名。金重火轻,执事繁难。金不利死衰之火,器象难完。金极火盛,为格最精。金轻火重,锻炼销亡。大火炼金,幸功成而退速。纯金凑水,遇富显以赢余。
李九万云:金成则火灭,故金未成欲得见火,金已成器,不欲见火也。
又云:金无水则干枯,土重则埋没不显,水重则沉没,不作福。
悟玄子云:火灭金须成大器,金轻火重命难全。
孙子才云:金见子午寅亥,终始蹇塞之人,或成则破。
希尹云:五行中其它长生皆在母气临官位,如木临在寅,即为火长生之地,独金长生在巳,土气至巳已绝,又是火临官之位,遇克我者,而反为长生,岂非金气虽以至阴为体,然中含至阳之精,乃能坚刚,独异众物。若独阴而不坚,则冰雪是也,遇阳则消矣。六金中惟庚戌尤喜巳,盖火库中金也。若见乙巳,虽纳音属火,而乙与庚合,化为真金亦无碍。
论木
春忌见金,盖死弱伤生。夏忌见火,火出木尽。秋忌见水,水盛则木漂。冬忌见死绝(为春以前三阳未盛,盘根在地,当是时金水火土不能害之,惟忌死绝年)。又云:甲戌乙亥木之源,生木欲火而秀,丙丁亦然。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生木见金自伤,死木得火焚则尽,发则无凭也。无风即止,遇水返化其源。无风即止,乱也。遇水返化其源,尽也。活木甲戌乙亥木之源,甲寅乙卯木之乡,甲辰乙巳火木之生,死木甲申乙酉有暗金,甲午乙未有金克,甲子乙丑金克木。
孙子才云:天干纳音木见水多,木气浮轻,水气漂流,营生每劳力,克陷六亲,浮散他乡,无安适之地。
悟玄子云:水小润苗,大则漂流。
李九万云:木有金,则有惟高惟敛之德,仍爱土重,能蟠根万仞,冬月宜土,春月宜水,表里也。土少则有根危枝茂之患。
又云:凡木春生者,主一生不得闲。
论水
四时皆忌火多,火多则受渴;忌见冲刑,冲刑则横流;忌见土重,土重则不流;忌见金死,金死则水囚;忌木旺,木旺则水死。又云,天倾西北水之源,地陷东南水之府。天倾西北,亥为水出之方;地陷东南,辰为纳水之海。逆流到申而作声,故水不西行,水多则溢,反散漫而多不足也,土年亦然,卯巳同。
《玉霄宝鉴》云:水之性润下,逆则有声,顺则有容。年月日时,逆行十二辰者逆也,入格者主清贵有声誉。顺行十二辰者顺也,主有度量,有吉神扶助乃贵格。
悟玄子云:水流清处遇冬天,壬癸难逢亥子全,最爱金生名秀气,偏憎败土浊败根源(一本云:偏憎败土浊其源)。
李九万云:水不绝源,亦伏金而流远,水不可太过,过则反伤。
沈芝云:水命动摇多主浊。注云:凡水命不要太旺,更逢冲破,主常俗之人,或阴人不爱旺,多主淫荡,爱自主自绝则吉。
论火
春忌见木,恶其焚也;夏忌见土,火旺见土,则暗也;秋忌见金,不能克制;冬忌见水,水旺则灭形。春火欲明,不欲炎,炎则不实。秋火欲藏,不欲明,明则燥也。冬火欲生,不欲杀,杀则暗也。又云:火无不明之理,明无不灭之象,火多令人不实,火极明明不久也,不可无木,木能藏火,春火得明,到卯寅生也,火不利西。古法曰:然是春火亦宜晚明,何也?火无不明之理,亦无不灭之象,火多发即死也。
悟玄子云:炎炎真火镇南方,不必辉光要伏藏。遇土不明多蹇塞,木逢旺处最为良。木死火虚难得求,早岁功名不久长。《玉霄宝鉴》云:火性炎上,不可太旺,太旺则酷烈暴物。生居离位者,果断有为,锐于建功立事;若居坎位,则畏事多礼之士。
李九万云:火不长炎,惟托木以焰,火多无木者,不可发早,发早则无寿。
论土
五行之主,散在四维,故金木水火,依而成象,是四时皆有用。惟忌火死(酉也),水旺(子也)。《神白经》云:火死土囚,水旺土虚。风角云:土得金火成大器。又云:土高无贵,空惹灰尘。土聚则滞,五行聚处,生有福之人。何故土聚复滞?古人云:土聚在辰未即贵,谓阳土聚于辰,阴土聚于未,辰未者土之正位也。丑戌亦土位,何不言之?盖辰有伏水,未有匿木,水木能滋养万物,故合人贵。戌有藏火,丑有隐金,秋火冬金,能留万物,故令人不贵,是土爱辰未,而不爱丑戌也。若五行有气,秉麻成行,晚年庄产无比,此乃生养之地,为福也。(《神白经》)
孙子才云:天干纳音土,不可见水太过,少见则为财,多则为滞。
悟玄子云:水土同行终汨没。
李九万云:土太过无水则不和柔,无木则不疏通。土命见火,女人多不生长。又云:土旺四季,惟戌土困弱,为人多瞌睡,辰未人好食,丑人清省。
沈芝云:土旺反虚,丑能卓立。注云:凡土命不要太旺,反虚不实,见丑即吉,丑有艮土,有癸水,故润而有膏,命遇此能卓立也。
五行之性
火为太阳,性炎上;木为少阳,性腾上而有所止;水为太阴,性润下;金为少阴,性沉下而有所止;土无常性,视四时所乘,欲使相济得所,勿令太过不及。(《广录》)
释五行真象《宰公要诀》
甲乙丙丁木火象。多贵。
甲乙戊己木土象。秀实,主脾胃疾。
丙丁戊己火土象。贵,主下部或肾疾。
戊癸甲己火土象。
庚辛壬癸金水象。秀实,贵。
乙庚丙辛金水象。
庚辛甲乙金木象。骨疾。
乙庚丁壬金火象。
庚辛丙丁金火象。血疾,暗祸发死。
乙庚戊癸金火象。血疾。
庚辛戊己金土象。贵。
乙庚甲己金土象。
壬癸甲乙水木象。清贵。
丙辛丁壬水木象。
壬癸丙丁水火象。目疾,水多贱,火多贵。
丙辛戊癸水火象。目疾。
壬癸戊己水土象。水多贵,土多贱,虽敏不发。肾疾。
丙辛甲己水土象。肾疾。
甲己丁壬土木象。
戊癸丁壬火木象。
又五行真象
金水。多清。
金火。刚虐,刻核。
金木。柔而有立,刚正时成。
金土。重厚有执,福慧数全。
木火。文彩。
木水。清秀和而有立。
木金。刚直。
木土。毒害饮馔己重。
水火。多慧。
水木。智仁,滋润。
水金。清秀福德超达。
水土。重浊汨没多难。
火水。先昧后明,晚年超达。
火木。文彩,好胜。
火金。性烈。
火土。记问,大毒。
土火。思虑,博学。
土木。平直而运物。
土金。好学少成,先劳后逸。
土水。有信,有智。
金水象不可见土,谓水土浑杂。金气不见水浑,金暗令人福浅,土岁亦滞,惟金水清白,集秀丽之容。水深金重逢水厄,遇水须教落深渊。假令癸酉年生,怕癸亥月、庚子日、辛巳时,主水厄也。
金火象不可见水,金火主血,多性好杀,往往因血主福。金重火轻发迟益寿,金轻火重发早退速。早发亏寿,利主兵刑之权也。
金木象活木畏金,见火成秀。死木得金,方成其造化。金重木轻,令人多骨痛。木重金轻,反化肺疾。金木相宜,造成颛车之象也。
悟玄子云:金轻木重损钱财,金重为殃彻骨灾。
金土象,土积成金,土多金少,其福厚著。金重土轻,福出艰辛。戊己土多有庚辛者,福厚。若庚辛多有戊己者,福艰难也。
水火象,火多者性急多悔,水多者令人眼疾,此象日时忌之。入酉火死,水浴,其命艰难而死,更忌岁来临之。
水土象,土重水轻,令人有下部疾,虽有文章秀而不实,水重土轻却有科名。
火土象,火虚土聚不成物,若同水流成汨没,火虚土聚成何用,定是尘埃碌碌人。(戊子、戊午、己丑、己未、丁巳、丁亥、丙辰、丙戌)
丙丁与戊己相夹,乃火虚土聚,时上逢水,土滞火灭,平生蹇薄。又云:大火见土则暗,大土见火则虚,土轻火重不明,己卯日、丙寅时是也。(《神白经》)
李九万云:戊子、己丑、戊午、己未、丙辰、丁巳、丙戌、丁亥,皆火土杂之象,见壬癸则主汨没也。
五行真气取干化与纳音同类
壬子壬午真木、己酉己卯真土、丙子丙午真水、戊子戊午真火、乙丑乙未庚辰庚戌真金
五行真日时
乙酉日庚辰时为精金、丁巳日丙午时为精火、癸亥日壬子时为精水、己丑日戊辰时为精土、甲寅日丁卯时为精木。以上主富贵(《广信集》)
论五行真贵《神白经》
火人丙日辛时辛日丙时、木人甲日己时己日甲时、土人戊日癸时癸日戊时、水人壬日丁时丁日壬时、金人庚日乙时乙日庚时。重犯福减。
四时摄聚
甲寅丙寅:木火摄,助于人。
丁巳辛巳:金火摄,聚于巳。
庚申甲申:金木摄,聚于申。
壬申戊申:水火摄,助于申。
癸亥乙亥:水木摄,聚于亥。
以上主清要显达,若月令不得地,亦作福命。(《广信集》)
《神白经》云:金水聚于申,火木聚于寅,水木聚于亥,火土聚于巳,全在日时,往往有福,若更在四时有气之中生者妙,十有九贵。
五行足格
谓年月日时胎,五行排成若无冲破、空亡、死绝,更有福神互为之助,五行入库,最为上格,贵极一品。虽不入库,只生旺亦可,然不及入库为贵也。又不入库,不生旺,只纯粹不驳杂,亦可为两府。纯粹不驳杂者,无死绝冲破空亡,若有空亡死绝,即从减论。然有他处纳音救之,亦可为两府两制,然颇多难,其履历须反复进退,却终有寿。若无救有福神为之助,当作卿监。若无救更空亡,而有福神互为之助,不过一多难员正郎,平生不能有土。若有冲破空亡,而又无一福神,不过簿尉州县官,仍累经停替。若有三刑六害,即作有名举人,或清高僧道。更有死绝,定是一富足百姓。又云:五行足,须是相生,不死绝,有气,福禄神递互乘之,便作至贵之命。如五行死绝,有他处来救亦与不死绝同,如有自死自绝而无救,不入格也。(《林开三命》)
《壶中子》云:五行欲其自足,勿论胎。注云:乃金木水火土也,得之足者,为五行借足格,须言借者谓年月日时,可占五行之四字,乃取当生真气所属而图之。盖真气即当年之主,昧者添胎元一辰纳音,浑四柱而为五,谓之五命,欲其五行足而不阙。据《胎分经》言,人怀胎二百七十日而生,医家以十月产者计其血脏干湿之一月也,况人有多月生者以何为准?故云:勿用胎元。
《天元变化书》云:五行全,未必便贵,须支干有用,其间有正气、真气、官气者,可许为上。正气者印也,真气者五位旺,官气者真气来克也。假令甲子年金、丁丑月水、丁卯日火、辛丑时土、戊辰胎木,此天干杂,纳音无正气、真气、官气,只有辛字用,被丁多所制,不能旺也。虽五行全,贫下。如壬申年、戊申月、乙巳日、丙子时、己亥胎,天元有戊之贵气,化气真火,故卿监。
《玉掌诀》云:五行全者论和柔,杂乱徒然一世休,相交克剥岂为佳,此命寻常恰似麻。
五行一字者,谓年月日时胎,纳音俱成一字。须是带禄马贵人有气,则为两府。若只带禄马或贵人,为两制。会禄马贵人,但只有气,亦卿大夫之命。如冯京辛酉年、辛卯月、癸丑日、辛酉时、壬午胎,木旺于卯,禄马往来相善,故作两府。又如梅昌宗丙午年、癸巳月、癸卯日、甲寅时、甲申胎,虽禄贵全,不临建旺,故作两制。又有人丙申年月日时,无寸土,暴起至富,子孙渐贫矣。(《广录》)
五行一字福来朝,当与君王宰庙谋,初主运行无蹇滞,布衣何虑不封侯。
如甲子、癸酉、壬申、辛亥,以此为至贵之命,盖有所归。如壬申、癸卯,此无归,故作下命。(《鬼谷要诀》)
纳音一字最为强,切忌遭逢死绝乡,生旺相兼并库墓,入文出武贵非常。
一要逢生,一要逢旺,更带正库,当为贵格,若逢死绝则无用。(《珞琭贵贱格》)
《寸珠尺璧》云:五行一字人,最忌以死绝运。
五行
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
《三命提要》云:一曰受气,又曰绝,曰胞,以万物在地中,未有其象,如母腹空未有物也。二曰受胎,天地气交氤氲而造物,其物在地中成形,始有其气,如人受父母之气也。三曰成形,万物在中成形,如人在母腹中成形也。四曰长生,万物发生而向荣,如人始生而向长也。五曰沐浴,又曰败,以万物始生而形体柔脆,易为所损,如人生后三日,以汤浴之,几至困绝也。六曰冠带,万物渐荣秀,如人具衣冠也。七曰临官,万物既秀实,如人之临官也。八曰旺,万物成熟,如人之兴旺也。九曰衰,万物形衰,如人之气衰也。十曰病,万物病,如人之病也。十一曰死,万物死,如人之死也。十二曰墓,又曰库,以万物成功而藏之库,如人之终而归墓也。
土长生
既曰「水土俱生申」,又曰「土生巳」,何也?水土生申,阴阳家之说也。土生于巳,医家之说也。盖五行之中,惟土分体用,厚德载物,居中不用者,土之体也;散在四维,如旺四季一十八日,土之用也。体生于巳,乘父母之禄。用生于申,继父母之位而生也。(《李虚中书》)
推其形色,则水黑、火赤、木青、金白、土黄,此五行之正色也。及其变易则不然,常以生旺从正色(当生旺则正气全,可见正色),死绝则从母色(水者木之母也,死绝则黑,木者火之母也,死绝则青。火者土之母也,死绝则赤。土者金之母也,死绝则黄。金者水之母也,死绝则白。夫五行死绝则气归根,见于母之色。凡人之遇苦楚而呻吟母者,乃其义也),成形冠带从妻色(幼壮之年及衰老之际,仰妻之时也),病败从鬼色(病败之地,是鬼王之乡,受克则气归鬼也),旺墓从子色(旺为传墓,为敛藏,故色在于子也)。其数则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旺生加倍,死绝减半,以义推之。(《烛神经》)
五行旺相囚休死例
春:木旺、火相、金囚、水休、土死
夏:火旺、土相、水囚、木休、金死
秋:金旺、水相、火囚、土休、木死
冬:水旺、木相、土囚、金休、火死
论曰:五行当时者旺,所生者相,所克者死,生我者休,克我者囚。独土无旺,金无相,水无死,火无休,木无囚,此其故何也?盖一朞之日三百六十,五行均旺七十二日,惟土为万物母,如旺四季,一十八日。黄帝曰:土于长夏时,土旺、金相、水死、火休、木囚可知矣。《阎东叟》云:推命尤须详此,则凶者或吉,吉者或凶,辛巳得庚寅,是劫杀亦害死,则凶者或吉。余仿此。
论五行
五行自生、旺、临官、死、绝
甲申水、丙寅火、己亥木、辛巳金、戊申土,自生
丙子水、戊午火、辛卯木、癸酉金、庚子土,自旺
癸亥水、乙巳火、庚寅木、壬申金、丁亥土,自临官
乙卯水、丁酉火、壬午木、甲子金、己卯土,自死
癸巳水、乙亥火、庚申木、壬寅金、丁巳土,自绝
五行不生、旺、临官、死、绝
水戊申、火甲寅、木辛亥、金乙巳、土庚申,不生
水庚子、火丙午、木癸卯、金丁酉、土壬子,不旺
水丁亥、火癸巳、木壬寅、金丙申、土己亥,不临官
水癸卯、火辛酉、木丙午、金庚子、土丁卯,不死
水辛巳、火己亥、木甲申、金戊寅、土乙巳,不绝
甲申水、丙寅火、己亥木、辛巳金、戊申土,皆五行自长生者。故四时不能与之兴衰,超然自生之理,人若禀之,当敏快高明,贵者得之,其进以渐,富者得之,其利收厚,以至贫贱者得之,亦收向荣,而得其所以生也。
丙子水、戊午火、辛卯木、癸酉金、庚子土,此五行自旺者也。不待四时,而能自致其旺,则其为旺也,孰御此五行福力,奋震无伦拟者也。
壬辰水、甲戌火、癸未木、乙丑金、丙辰土,此五行之印库也。乃五行归根复本之时,凡库之所在,必欲物聚之,则其库充矣。设壬辰水为之主,欲得众水交归,然后为重,更有金木与之往来相生,当得清权,倘若水制火,火制金,更或天中临之,是谓负印不起也。
乙卯水、丁酉火、壬午木、甲子金、己卯土,此五行自死者也。生则劳,死则息,其理自然,不有死之地,其物无自而归。又有所谓自死者,得其真归之理焉,凡命遇此,颖特高明,多慧少福,以静默为体,而不利有为,以淡薄为事,而不利兴起,惟可学道访仙,超生死之门也,更在消息。
癸巳水、乙亥火、庚申木、壬寅金、丁巳土,此五行自绝者也。天之道无可绝焉,盖干支适会,已绝则更生,凡遇此者,忧喜未定。设如癸巳绝水,得癸酉旺金符之,是谓绝中水更生也。(《烛神经》)
凡命带甲子、乙卯、己卯、壬午、丁酉,不可便以死论;壬寅、癸巳、丁亥、庚申、乙亥,不可便以绝论;丙寅、辛巳、甲申、戊申、己亥,不可便以生气论;乙丑、壬辰、丙辰、癸未、甲戌,不可便以墓气论。须是用月令以辨清浊贵贱言之。(《广信录》)
李虚中云:壬寅正得艮位,故不得谓之绝,丁巳正得火禄,故不得谓之绝,而尤坚壮也。
沈芝曰:君相五行止于纳音也,凡五行以生旺为君,临官为相。若纳音是木,生月日时遇寅卯两位,金遇申酉,水遇亥子,火遇巳午皆主贵。(《三命提要》)
至若勾陈得位,不亏小信以成仁,真武当权,知是大才而分瑞。
莹和尚注云:勾陈为土将,其于常也为信,真武乃水之神,其于常也为智,若生属旺地,福德加临,可谓得位,当权出群之器。
王氏注云:珞琭子举此二神,盖言水土之性耳。
自生自旺事如何,印墓同华更自殊,权杀定须臻相位,无权当得配金鱼。
如贵格,丙子、壬辰、庚子、丙辰,是也。不入格,驳杂,辛巳见丙子、癸酉见丙寅,是也。
死绝宫中随顺生,更和天乙禄来并,人生值此终当贵,无禄还须只贵名。
有人壬午见丁卯,丁壬交互,丁禄在午,积财后贵。(《鬼谷要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