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是一片野地

一个人是一片野地|窦宪君

一个人呆着,一个人就是一片野地。

秋天的野地里常见一种小花,样子圆圆的,淡紫色的花边,杏黄色的花蕊,像一个漂亮的花盘。花心娇嫩,晒在外面可怜,如果周边合起来最好,成一个精致的荷包,只是不知道多精致的宝贝才能住进那么漂亮的家里。因为花小,近了才能瞧仔细,远了就是一个点。她仿佛也意识到自己的小,一株之上从来不是开一朵,是几十朵。开也不是一朵一朵地开,几十朵一起开,常常又是几十株上百株地连成片,气势有了,名也有了:勿忘我。

连花带名,瞅着满眼,听着盈耳,但是感觉累。花名是不是过于讨好了。怎么会有这样的名字,勿忘我,不要忘了我,不管它使多少力气,笑出多么耐看的脸,因为小,终还是会被遗忘的。芙蓉玫瑰生来高贵,不用提醒,见了便念念不忘,那优越感是天生的,谁能和天争呢。

伙伴们不管什么勿忘我,什么花呀草呀的,一律不管。我和他们是一伙的,是来野地里玩耍的,他们上蹿下跳,兴奋得像猴子。我不像猴子,要像也要像蚂蚁。我喜欢蚂蚁,蚂蚁是名符其实的大力士,能背得动大身体几倍的东西。我也能,如果我背上的思想可以上称称一称,我比蚂蚁还厉害。伙伴们开始藏了,藏之前不忘了提醒,人是藏住了,别把魂儿弄丢了。怎么会这样呢,我比他们任何一个都清醒,他们个个没心少肺的,才叫人担心。

他们藏起来了,煞费苦心,非要猫一个全世界的人都找不着的地方。我不担心找不到,早晚都会找到的,每次都是这样,再怎么滑头也没用,谁都不会变成蝴蝶、蜜蜂飞走了。何况,秋天已经很短了,冬天要来了,下雪的冬天更让人期待和着迷。

我找的有点漫不经心,野地也不由我不漫不经心。野地里到处是花,除了勿忘我,还有狗尾巴花,牵牛花,葫芦花,有的花,小得像个米粒,不仔细看,分辨不出来是花还是叶,却仍是像一朵真正的花一样仰着一张笑眯眯的脸。不管多小,只要是花,我都喜欢。其实,我更想劝劝它们,不要再开了,开得再努力,也没有人注意它们,就像我一样。我感觉我就是一朵米粒大小的花,每天努力地像花一样开放,却没有人注意。我的伙伴不是米粒大小的花,他们是爆米花,砰的一声就找不着了。其实,即使是野地,也没有太多的地方可藏,我在草棵儿,树丛里找过了,没有找到一粒爆米花。附近没有山洞,即使有也不会有谁藏进去,即使他们不是米粒大小的花而是爆米花也会和我一样胆小。可是,草棵里没有,树丛中没有,寻遍野地我也找不到他们。

我开始紧张、焦虑,一个人在野地里转来转去。大家是一起来的,应该一起回去。不管我多么漫不经心、三心二意,真的离开他们却想都没想过,哪怕他们没有米粒大小的花省心,但是,他们是我的伙伴,我可以没有花,却不能没有他们。可是,我找不到他们,寻遍野地也找不到他们。

我暗暗发誓,不管用多长时间也要找到他们,找到他们问个清楚,要一个一个地质问。为什么扔下我一个人呢,我要让他们知道,我生气了,很生气,气死了,然后再也不理他们。

可是,他们不给我机会,什么机会也不给,他们消失得干干净净,无影无踪。我不甘心,继续找,连石头缝也不放过,越找越心焦,越找越心软,如果有谁冷不丁地冒出来,哪怕从老鼠洞里钻出来,我都不会嫌弃,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上前就抱住,不咬几口绝不撒手。可是,我喊破嗓子磨穿鞋子,秋天过去,大雪封山,野地里只有鸟的踪迹,他们也没有出现。

无数个春夏秋冬过去了,青蛙王子做了爷爷,我终于找到他们。不是一起找到的,他们这一个那一个地冒出来,一次重逢就是一次惊喜。从他们的口中,我明白了,没有谁是故意的,都是在不知不觉中走散的。开始是蝴蝶,蜜蜂,蜻蜓,渐渐地就是山里红,葡萄,圆枣子,山钉子,黑星星,不知不觉就迷了路,再也回不到原来的地方。他们的理由充分,一脸的歉意,我也一脸的歉意,冲动地想约大家再去野地,保证不再管任何花儿草的,要丢也和他们一起丢。可是,话在嘴边却止住了。

我吃惊地发现,他们的脸上手上身上全是青草的气味儿,他们的声音和泉水一样,我不用再去野地便能闻到野地的气息。

原来,真正从野地走失的,不是他们,是我。这个发现让我震惊。为什么。我不止一次地回到童年热爱的地方,而真回不去的却是我。我不再和任何人提起野地,羞于出口。根本就不是我找不到他们,是他们找不到我了,而我还不止一次地抱怨他们。我不再和任何人提起野地,我不提别人也不提,我也有意地绕开他们,或者不仅仅是他们,包括我面临的生活都从野地绕开。我愿意形容去野地的时间为逃亡之旅,是轻浮生活生出的迷惘和矫情。

我清醒地意识到,我和他们再不是一伙的了,我的身上除了沾染了野地里的毛病,散漫,任性,没有方向外,再无收获。这是野地精心培养的,是野花野草的功劳。可怕的是,我已经习惯了,改掉习惯便不能呼吸。我的本事仅限于不分时间地点的胡思乱想,一定是他们早早地发现我身上这些不好的苗头,才远远地躲开了我。如果他们一直都在,我会有所收敛,结果,他们丢下我,由着尽情地发挥特长,不和我玩了。

这些所谓的特长,除了在我后来写诗的过程中有了积极的发挥,一无是处。

后来想想,可以写诗也不算坏。想象力丰富,对我还是有帮助的。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这根本就是天分,挨不着野花野草的事儿。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在青天白日的时候把石头想成花,介意云朵是从哪里来,关心河水会往哪里去。

但是,我会。

在Q城纺织厂实习,逢到晚班,帮师傅干完活,我便躲到角落里写诗。笔是事先准备的,一截铅笔头,一支油笔芯,不管什么,出字就好。纸是从厕所里带出来的,麻黄纸,切成整齐的四方块,很清新,不沾一点儿厕所的气味儿。现在想起来,我还是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好的纸了。我也可以带稿纸的,总觉得稿纸只适合抄写,不适合创作。稿纸上面的条条框框令人压抑,写出一首好诗,首先得给文字松绑,中规中距会无趣。麻黄纸粗糙,像野地;稿纸精细,像花园,野地和花园,我宁肯在野地闲逛,也不愿在花园里散步。

稍不足的,麻黄纸的质地影响手感,一不小心便会裂开个口子。这很破坏兴致,换一张就得再去一次厕所。有时,可以趁管理员不注意,多拿几张。即使被发现,最多想我是闹肚子,打死也不会和写诗扯上干系。

还好,管理员阿姨一次也没有问起我,每次得手,我都觉得欣慰,生活还是富裕和宽容的,至少我还有用来写诗的纸,不用过多地担忧。只是,我不能把写诗当成一件理直气壮的事让我觉得胸闷。

对于诗,我并不完全地了解它。诗是盛装秘密的盒子,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秘密需要收藏。除了诗,我还找不到更好的地方放它们。

同一时间,我写诗,教我档车的师傅和工头儿调情。师傅用三分钟的时间告诉我档车的要领,余下的修行就全靠我自己了。只要我把她的活干完了,她再不管我做什么,写诗弄景的和她没有任何关系。我替她省下来的时间被她用来和工头打情骂俏,即使众目睽睽,她依然旁若无人。我做徒弟的那段时间,师傅的脸颊一直很滋润,白里透红,迷人的小嘴每天都涂得像红樱桃。

娇小玲珑的师傅和虎背熊腰的工头在一起有看点,师傅揪着工头儿的衣领,腆着脸,踮着脚,身子贴上去,像一只送入虎口的羔羊。师傅并不介意自己像什么,师傅喜欢穿红衣服,红衣服裹着瘦瘦的凹凸有致的腰身让我想起小时候住在隔壁的三婶儿。同样喜欢穿红衣服的三婶儿三十几岁就死了,死在异乡。从三婶离开大杂院开始,大家都觉得少了什么,又不知道少了什么。三婶儿性格开朗,哇啦哇啦的大嗓门儿一亮,整条街都有回声,不分男女老少,都能和她玩到一起。三叔也对三婶儿好,只是,三婶儿始终觉得自己该是一朵风中的花却被整天养在温室里,于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离开。三婶儿死了之后,老邻旧居为此唏嘘了好一阵子,N次设想,再活二十年的三婶儿应该是什么样子。我也想知道,离开大杂院的漂亮的三婶儿过的生活是不是她想过的生活。没有人知道,但是死亡本身已经给出的答案。我替师傅担心,她也有一张时时刻刻都在走光的脸,那张脸上的神采墙挡不住,多厚的墙也能穿越。墙外面是天空,无遮无拦的天空,她就要飞出去了,像我那离家出走的三婶儿。我的担心一点都不多余。师傅不光我一个观众,别人的眼睛不像我还偶尔地溜号,去野地逛逛。眼睛和眼睛不一样的,有的水汪汪,有的火辣辣,水汪汪和火辣辣加起来就是大水和大火,水火最无情。看着师傅,我常常紧张,紧张得手脚冒汗,可师傅不,一副天塌了都不管的架式。她一定以为,天真塌了,上面还有工头呢。

不过,天没有塌,火也没有烧起来,一切看起来正常,没有人管,不管我干什么也不管师傅干什么,大家各忙各的,谁也不管谁,每个人的脸都像装满秘密的盒子。我觉得每个人都是诗人,师傅也是,工头也是,诗人和诗人不同,师傅和工头是先锋派的,我是朦胧派的。区别在于,先锋派崇尚行为艺术,我崇尚思想写真。朦胧诗比较安静,连狼叫都婉约,像狮子一样吼叫是绝对不可能的。我总觉得,世界够吵的了,不能再那样大声说话。工厂不是野地,却胜似野地。

我写诗,是什么写什么,不做地瓜变成土豆的非分之想。写顺手了,一个晚上能写十首八首的,写得漂亮也不得意忘形,顶多偷着乐一会儿。我有气球一样膨胀的悲哀和幸福,需要减肥。别人是不是也有,别人是怎么消化的,我不知道。师傅也是在为自己的欲望瘦身吗?我是不是也可以借鉴一下她的经验,她的样子的确让我举棋不定。不论怎么样,她看起来多么的幸福,从上班笑到了下班了还在笑,我从来没有像她那样笑过。我总是忍着,高兴和不高兴都忍着,她的笑容远胜于我反应在诗中的忧愁。快乐为什么要受到指责,能笑起来多好,为什么要写诗呢,为什么不可以像三婶儿那样呢。

车间暗,光影里飘浮着一层一层的雾,那是灰尘。除尘机整天在响,还是有细微的灰尘钻出来。好在,我戴着口罩和帽子,除了眼睛里偶尔钻进去一根两根棉絮感觉不怎么舒服以外都挺好的,即使只能写一些忧伤的诗也挺好的。我并不讨厌这样的自己。不管师傅看起来多么快乐,但是,师傅是师傅我是我。除了写诗,我也没有另外的出口,诗是新发现的野地,没有野地我只能在半空中成长。没有根的感觉很难过,尽管我羡慕一枚随风起舞的蒲公英,尽管我多次想到离家在外的三婶儿,但是,我还是不能学师傅的样儿。师傅大我一两岁,但是,论呆在学校里的时间我比她长,我该是她的师傅。可是,师傅好像没往这里想,师傅每天想的和我的不一样,我常常怀疑我们头顶着的不是一样的天空。

每天,可以用来写诗的时间并不多。人多的时候,诗会躲起来。诗可以躲,我不能躲。诗一旦躲起来,我看起来就比较木纳和无所适从。好在,找个诗和我都不用躲的地方并不难。当然,不能是我一个。我喜欢和朋友在一起。我的朋友有各式各样的朋友,但是会写诗的只我一个。会不会写诗并不是做我朋友唯一标准,和朋友在一起,我从来不谈诗,也不劝朋友写诗,诗不是人人能写的,何况写不写诗也不是检验快乐与否的唯一标准。

偶尔我也会管不住自己,变得很不安逸,雄心勃勃地和朋友讲,总有一天,我也能拽个气球上天。朋友羡慕我的野心,也不在乎我的野心,她说她一辈子也写不出一首诗,不是不会写,是不愿意写,就是写了,给谁看,谁会愿意看?诗是寂寞,朋友不想寂寞,所以朋友不想写诗。我理解。我相信我的朋友,相信她在我有可能从天空掉下来的时候不会袖手旁观。可是,我还是失落,我希望我们可以变成更加亲密无间的伙伴,一起写诗的伙伴,而不是小时候玩着玩着就玩丢的伙伴。我害怕,害怕野地最终又只是我一个人的野地。

我也想过逃走,远远地躲开诗,像朋友一样穿上花花绿绿的衣服,像师傅那样笑,像流水一样地生活,紧跟时尚。时尚是值得追求的,时尚是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我不能让身上始终充满着霉味儿,野地里杂草腐烂的气味儿。世界多精彩,我却太严肃,决不能和石头在一起时更像石头。

可是,我躲不掉。野地是我的宿命。

我开始对自己不满,对身边的人不满。她们是谁,从哪里来,我为什么要和她们在一起,她们不懂诗我为什么还和她们在一起?想破脑袋,结论还是我就应该和她们在一起,我就是她们,写多长的诗也是她们。我和她们互相关心,互相爱护,整天形影不离,不是她们又会是谁?为什么我心里的距离感每天都像病菌一样扩散,侵蚀肉体也腐蚀心灵。我很害怕失去她们,我孤独得太久了,和儿时的小伙伴不经意地走散让我辛苦地找了很多年。现在我不想失去她们了。我每天都拼命地和自己说,你是喜欢她们的,你每天和她们一起生活,你和她们就是一样的人,她们的脸是你的脸,她们的声音是你的声音,她们身上的亚麻味道,也是你的味道,是泡三天都消除不掉的、怄亚麻的味道。

我看清楚自己的样子,如同看到野地里盛开的勿忘我。我听到的呼喊不是勿忘我发出来的,是从我嘴里发出来的。我喜欢她们——我一起工作生活的伙伴,她们都有一张单纯快乐的脸,为什么我没有那样的脸,所以我想象自己就是勿忘我,时时刻刻向她们发出呐喊的声音。

不管走多远,不管时光过去多少年我都想念她们,呼唤她们,像云想念野地,像风追随草原一样舍不得她们。

我们有多长时间是在一起渡过的,八个女孩子,八朵花一样的女孩子,住在一间名为“303”的房子里,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八张床,像八个整齐摆放的火柴盒,有一个冷了,马上就有一个像火柴似的“噌”地将自己点燃。

我也燃烧,看到火光也看到灰烬。我眼睛里常常有湿呼呼的东西,看见阳光,也看到阳光的背面。我得时常向姑娘们检讨,她们不依不饶,警告我,下雨天就不要打伞了,不是喜欢“湿(诗)”吗。

我的床靠近窗子,这个位置让我有更多的机会看着窗外。这样的我又溜号了。曾经看过一部英国电影,名字是《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是一部揭露等级观念和种族偏见的片子,当时是因为影片的名字才决定看的。影片的涵养量超出想象,我更多在意的是站在窗子边看风景时的心情,我的,别人的,有什么不同。后来,我想的更多的是,明明在房间里呆着,为什么还要关心窗外的风景?

更多的时候,我愿意随波逐浪,不用复杂折磨自己。阳光好的时候,随手抓上一把。心里常常会有冰冷的角落,需要阳光的深入。“303”就是这样的地方,一间可以任由阳光进出的房子。房子里自动分着八个小家,我的小家装着床幔,是梦开始的地方。每次回到家里,最想的就是住进去做个好梦。累了八小时,像机器一样转了八小时,过去的八小时像个黑得不见五指的黑洞。而接下来的时间一定是先做了梦再想别的。某一天也是一样,坐在住了两年多的床上,舒服地歪在被子上,歪一会儿梦就来了。但是,那一天的梦很短。我仔细地听门外。房间里空荡荡的,外面的走廊也空荡荡的,窗外还是往日的天空,一切都和往日没有什么不同,只有我要走了。

没有人回来。我要等着七朵花回来。七朵迷人的花,七张可爱的脸走时一定要见一见。没有人回来,没有人知道我要离开。我也不知道自己会离开,突然手腕上的伤又复发了,像一场始料不及的事故,突然将一切改变。我需要休息。可能是几天,可能还会长些,可能的结果还有很多,只有一种我想都没有想过的可能却发生了,“303”从此变成我再也住不进去的地方。

现在,不用闭眼睛,我依旧能清晰地记起拉动纱幔时拉环响动的声音,那像泉水一样的声音在我的脑海里缠绕了许多年。洁白的纱幔其实不挡什么,有股风便会飘起来,飘起的纱幔像朦胧诗。现在我早就不写朦胧诗了,因为再也没有住过挂着透明的纱幔的房间。

“303”的门在我的身后锁上了。不是亲手锁上的,是走廊里的风鼓上的,很响,“砰”的一声,这一响依旧是很多年。风是有情的,弄个响声送我,只有它知道我从此不来了。

我真的走了,三跳两跳地下楼,在楼梯间碰见七朵花中的一朵:x。x和我住对床,我们一起进厂,有近三年的时间工作生活在一起。

x说,回家呀。我说,嗯,请假了,手脖子疼。x继续上楼,突然转过身喊,早点回来呀,我会想你的。谢谢。我没有停下来。如果能停下来多好,一个人说会想我,她说想我时的表情多么动人,黑黑的眼睛忽闪忽闪的。为了那个表情我也值得停下来。停下来,和x说会儿话,一激动说不定我们还会握手,抱一抱,只为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能握到一起的手,只为了不是什么时候都有机会听别人说会想你。

没有做,什么都没有,我和x在楼梯间走散,仅有的声音也被漫长的光阴吹散。我忘不了“303”,也忘不了楼梯间告别的X。我甚至怀疑,当时在楼梯间遇见的不是X,可能是Y,可能是七朵花的任意一朵。我逐个把她们每个人都安放在楼梯间里与我告别,这样的想法是圆满的,思念给我了一个最好的理由,让我可以在分别的时间里看见她们。

后来有机会再回“303”时,已是物是人非。

我的床上住着别人,白沙幔不见了,更听不到拉环拉动的声音。我睡在曾经睡着X的床上,看着自己床上住的“我”。“我”裹在被子里,我有很多个夜晚都是那样过来的,我险些忍不住过去叫醒“我”。

我拽起“X”的被角放到鼻子底下,闻不到“x”的一丝气味儿。

时间把一切转移了,永远没有了要找的东西。睡不着,窗外黑漆漆的,我像一只隐形的鸟,蜷缩着,默默地梳理羽毛,舔噬伤口,在黑暗的野地里独自飞翔。

|作者简介|

窦宪君,黑龙江人,作家,著有散文集《没心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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