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拉姆斯(一)

约翰内斯·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1833-1897)

生于德国汉堡,父亲是街头音乐家和小提琴手。虽然勃拉姆斯没有受到小学以上的教育,但他的父亲努力使他得到最好的钢琴和音乐理论的训练。勃拉姆斯白天学习巴赫。贝多芬的作品,晚上在汉堡海边的酒吧中演奏那些调音不准的钢琴挣钱谋生。为了弹到更好的乐器,他每天都当当地的钢琴商店的货品陈列室去练琴。

勃拉姆斯首先引起公众注意的是在1853年,这一年舒曼发表了高度赞美他的文章,称他是一位音乐上的救星,是海顿、莫扎特、贝多芬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勃拉姆斯也把罗伯特·舒曼和他的妻子克拉拉视为良师。在舒曼住进精神病院后,勃拉姆斯成为克拉拉的知己。他对她的尊敬和爱慕转为爱情,尽管事实上她比他大14岁。不管是由于他对克拉拉的无法实现的爱还是其他原因,勃拉姆斯终生未娶。

勃拉姆斯于1862年移居维也纳,靠演奏和指挥过着简朴的生活。1868年随着他的《德意志安魂曲》的上演和在世界各地的业余合唱团中的畅销,他作为作曲家的名声大振。

同年,他创作了也许是他最为著名的作品,那首简单的,但却非常美丽的艺术歌曲,在英语国家被称为“勃拉姆斯的摇篮曲”。剑桥大学和布雷斯劳大学授予他的名誉博士学位证明了他的声誉的增长。勃拉姆斯被普遍认为是最伟大的在世的德国作曲家。

保守的勃拉姆斯从以往的大师音乐中找到了灵感,他一次又一次地返回传统的体裁,像交响曲、协奏曲、四重奏和奏鸣曲,以及传统的曲式。勃拉姆斯需要的管弦乐队在规模上是适中的,绝不比贝多芬在他的第九交响曲中所要求的乐队大。勃拉姆斯没有写过标题音乐,取而代之的是他选择了纯音乐(absolute music),室内奏鸣曲、交响曲和协奏曲等没有叙述意图的体裁。

第五号匈牙利舞曲

勃拉姆斯的二十一首匈牙利舞曲,曾经风靡欧洲这些乐曲原为钢琴曲,后来改编成各种演奏形式相亮相演出,1869年勃拉姆斯出版了《匈牙利舞曲》第一集(共十四首),很受听众欢迎,但也遇到不少麻烦,一些匈牙利音乐家指责他剽窃他人作品,侵犯人权,甚至于上诉到法庭,但由于勃拉姆斯在发表时只在这些作品上署名是“编曲”,并没有写自己作品的编号,所以得以胜诉,后来他又出版了第二集匈牙利舞曲集7首,为了避“剽窃”之嫌,创作的部分特别多,有的全是创作的。匈牙利舞曲特点:节奏自由,旋律奔放,速度对比强烈,曲式较多回复三部曲式。

第五号匈牙利舞曲是其中最著名的,他经约阿希姆改编成小提琴曲后,得以流传的,此曲采用多三部式,首尾相同,中间部分分为两个小部分。

第一部分、第三部分:音乐具有典型的匈牙利民族粗犷豪放的性格,并有一种泼辣狂舞的特征。

第二部分:活泼的快板,两个小段:

1、华丽的舞姿,与前形成强烈的对比,欢快而轻巧。

2、慢与快的对比,松与紧的对比,体现了舞者不同的情绪与姿态。

第三部分 重复再现第一部分。这时粗犷的音乐,显得更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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