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绑架,人财两空。

张某在车祸中严重受伤,被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几乎没有生存希望。其妻赵某考虑张某病情和高昂的医疗费及家里经济承受能力,决定放弃治疗省钱养家。张某的弟弟坚持医治,垫付40多万元费用,也未能挽回张某的生命。嫂子赵某不认垫付款,张弟起诉嫂子赵某,要求从交通事故赔偿款中返还其垫付的40多万元。一二审法院主要从道义,见义勇为,守望相助方面判决赵某返还459219元,继承人母亲、儿子、女儿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张某弟擅自垫付费用,未经赵某同意,扩大经济损失,几十万元打水漂,让赵某及继承人全部承担,值得商榷。见义勇为,道义救助,应该是用自己的钱实施,用他人的钱救治行善包装自己,不能鼓励支持。经医学诊断,张某几乎没有生存希望,对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额外增加40多万元的债务追求虚无缥缈的幻想,是自私侵权行为。同胞兄弟,有能力可以救治,量力而行,张弟没有经济能力自己做“善事”,让嫂子埋单,不能支持。本来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本末倒置。张弟花费几十万元巨款,无济于事,转嫁责任,后果自负。可怜赵某花自己的钱,成就了一个虚伪的伪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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