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本年第9号公告,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其中一大亮点,就是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将于6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大家学习和运用,白羊税月精心收集了有关政策要点和操作指引。阅读提示:本文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以文字的形式解读热点问题;第二部分以图表+视频的形式展示合并申报后续申报操作指引。以满足不同读者的需要,望各位喜欢!
财产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对纳税人而言,可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增值税、消费税的附加税种,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整合,不纳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范围。纳税申报时,各税种统一采用《财产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该申报表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主表为纳税情况,附表为申报享受的各类减免税情况。纳税申报前,需先维护税源信息。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直接进行纳税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维护税源信息的时间,既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为确保税源信息和纳税申报表逻辑一致,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征管系统将根据各税种税源信息自动生成新申报表,纳税人审核确认后即可完成申报。无论选择何种填报方式,纳税人申报时,系统都会根据已经登记的税源明细表自动生成申报表。税源信息是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纳税申报和后续管理的基础数据来源,是生成纳税申报表的主要依据。纳税人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提供税源信息。纳税人仅就发生纳税义务的税种填报对应的税源明细表。每个税种的税源明细表根据该税种的税制特点设计。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例如,某企业按季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8月15日购入厂房,假设当季申报期为10月1日至10月20日,则企业可在8月15日~10月20日之间的任意时刻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然后申报,只要厂房不发生转让、损毁等变化情况,就可以一直使用该税源明细表。对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申报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例如,某煤炭企业分别在8月5日、10日、15日销售应税煤炭并取得价款,则可当天立即填写资源税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申报期结束前,一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纳税人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时,可以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例如,纳税人填写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申报前发现遗漏了应税合同信息,则可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补充相应合同信息,然后继续申报或更正申报。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例如,纳税人7月应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7月5日申报时只申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3个税种,遗漏了资源税,则可在申报期结束前单独申报资源税,不用更正此前的申报。六、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纳税期限不一致能合并申报吗?按期申报但纳税期限不同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月汇总缴纳印花税,则在4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3月份印花税。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月15日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则在4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3月15日耕地占用税。七、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多个税种后只更正申报一个税种怎么办?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纳税人更正申报一个或部分税种,不影响其他已申报税种。例如,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随后发现资源税申报错误,则可以仅就资源税进行更正申报。更正时,修改资源税税源明细表再单独更正申报即可,无须调整其他已申报税种。八、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对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有影响吗?目前,纳税人在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时一般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税功能模块中的增量房交易纳税申报表、存量房交易纳税申报表、土地交易纳税申报表,合并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不动产登记办税有关申报表单仍可以继续使用。在先期江苏、安徽、海南、重庆、宁波试点基础上,自2021年6月1日起,全国纳税人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含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不含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合并申报)时,进行合并申报。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后,应该怎么操作呢?别急,小编整理了不同情况下,财行税合并申报后续申报操作指引,供大家参考,赶紧收藏哦!税源采集-税源信息同步-申报。在这些步骤里,税源采集是关键环节,关系到能否正确申报。下面分三种情况,向大家做介绍。
一、已做税源采集但税源有变动
①土地、房产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在需要修改的土地、房产信息上点击“修改”,进行信息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②土地、房产税源信息发生变化:在需要维护的土地、房产信息上点击“维护税源明细”,进入税源明细表点击“变更”进行税源明细维护,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③如果土地、房产税源信息已采集但无申报记录,可点击“删除”进行删除税源信息。④如果土地、房产税源信息已采集并有申报记录,后因出售、投资、赠与、划转、被政府征用等原因权属转移给他人或者房屋灭失后,应通过义务终止注销税源信息。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时,在该税源操作选项中点击“义务终止”,填报土地转出的时间后,点击“纳税义务确认终止”按钮。房产税纳税义务终止时,点击“义务终止”,填报房源转出时间,点击“提交”按钮。如前期已税源采集过但信息不完整的点击办理中业务栏列表的“修改或删除”按钮进行修改、删除操作。
二、已做税源采集且税源没有变动
已做过税源采集且税源没有变动的,直接点击“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按钮,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界面,勾选需要申报且已完成税源采集的报表,点击“税源信息同步”。提示“税源信息同步将会同步您选择的税种已采集的税源,请确认是否继续”,点击“是”,完成税源信息同步,即自动加载税源信息采集表已经采集的本属期税源信息。提交申报后,提示“您本期申报的应补(退)税(费)额为***元,您确定要执行操作吗”,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是”,完成申报。
三、未做过税源采集
未做过税源采集的,首先需要进行税源采集。税源采集操作请点击以下视频,哪里不会点哪里↓
来源:中国税务报、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白羊税月集成并二次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