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装防雷接地系统安装中常见问题及处理

  1、避雷带及接地装置搭接长度不够,且为单面焊。

(1)避雷带及接地装置安装要求:扁钢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宽度的二倍,三面施焊,当扁钢宽度不同时,搭接长度以宽的为准;

(2)圆钢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直径的六倍,双面施焊,当直径不同时,搭接长度以直径大的为准;

(3)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圆钢直径的六倍,双面施焊;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应紧贴3/4钢管表面,或紧贴角钢外侧两面,上、下两侧施焊;

(4)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焊接接头外,其他均应有防腐措施。

  2、出屋面金属物未与防雷接闪器可靠连接。

建筑物顶部的避雷针、避雷带等必须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连成一个整体的电气通路,且与避雷引下线连接可靠,其目的是形成等电位,防止静电危害。

  3、重复接地不符合规范要求。

(1)在低压TN系统中,架空线路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其PEN线或PE线应重复接地。电缆线路和架空线路在每个建筑物的进线处,均须重复接地(如无特殊要求,(2)对小型单层建筑,距接地点不超过50m)可除外、但对装有中性线保护装置的用户进户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在装有漏电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后的PEN线也不允许设重复接地,中性线(即N线),除电源中性点外,不应重复接地。

(4)低压线路每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综合接地体不应大于1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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