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野:学校应该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虹野:学校应该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文/虹野
有网友爆料称,海南省临高县临高中学规定今年春季学期开始,除高三学生外,严禁学生单车进校园。此外,学校还提倡住得离学校较近的学生走路上学,住得远的学生申请学生宿舍。对此,临高中学回应称,学校此举是为了迎接省一级学校评估,需要改造校容校貌,并确保校园整洁有序,原停车场按规划要作为学校文化建设用地。

为了评估需求,为了保证校园整洁美观,学校把自行车清理出校园似乎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我们不知道海南省教育厅在学校评估中是否有关于校园自行车数量的评估内容,也不知道临高中学是按照评估要求执行,还是刻意迎合上级评估,也不清楚是否如如网友所猜测的是为了出租校舍,我们只知道,临高中学此举让学生的出行少了一个选项,给学生、家长增加了经济上的负担和出行的不便。
在此,我们不敢妄议临高中学此举动机是什么,但是确确实实剥夺了学生出行的选择权,确实使得学生以及家长有些许不满意。这里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国家和教育部一直提倡要办让“人民满意的学校”,而临高中学办学究竟是为了让谁满意呢?当一纸决定让距离校远的学生住校、近的学生步行,那些不远不近的应该可以骑车的学生却要多交3块钱的给校外的停车费,这种降低了学生出行和住宿的满意度的教育是“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吗?

学校应该为那些校外几千辆自行车的主人、那些住的不远不近的学生提供让他们满意的出行方式,而不是给这几千学子缺乏满意项的单项选择题让他们选择。学校给了这些学生步行嫌远、住校没必要、骑自行车增加经济负担的选项,背后出于什么目的我们不知道,但是肯定让这几千学生不满意了。我想,只此一项,办了让人民不满意的教育,就足以在省一级的学校评估中不合格了吧。即便是有其他原因使得停车场与其他需要产生了冲突,优先保障的也应该是学生的利益,只有在保障学生利益的前提下改进才是真的改进,才能真的让“人民满意”,即便是学生的利益和评估组的要求不让在校园内停自行车发生了冲突,要改正的也是评估组的评估标准,而不是侵犯学生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