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抓青蛙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少人爱吃青蛙!
但是,一些野生青蛙千万不能随意捕捉!
顺德就有两人在基围抓青蛙
被顺德检察院提起公诉
还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悉在今年3月6日
郑某和梁某携带自制电网兜和长杆工具
到顺德陈村某堤围捕捉蛙类和鱼类
两人被抓获时
现场查获活体蛙类27只和鱼类近4公斤
后经相关部门鉴定
两人捕捉了22只沼蛙,广东俗称“青蛤”
以及4只黑斑蛙
而沼蛙和黑斑蛙
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这次,两人才知道他们摊上大事了!
近日,顺德检察院将对两人提起公诉
两人也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只要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
就属于情节严重!
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管制或者罚金!
目前,该案件正在顺德法院审理中!
已有不少人因非法捕捉野生动物被判刑!
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记得将这个消息告知身边的人!

来源:顺德街坊、顺德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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