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货船卸货少341.36吨,水尺检验别大意

事件简况
JJH轮,32航次,201年7月8日在俄罗斯UST-LUGA装煤72494.35吨。当时,租家通知将抵土耳其的POLIPORT港和TOROS两个港口卸货,没有指明每个港口的具体卸货数量,只是告诉两个卸港的水尺限制情况。装货结束后,代理称:因土耳其两个卸货港仅一个收货人,所以给船上签发的提单、大副收据和舱单都是一份。
在俄罗斯UST-LUGA装完货开航后,2019年7月12日收到租家来报,称收货人计划在土耳其POLIPORT港卸NO.1/NO.3/NO.5/NO.7舱的货物,配载图显示上述货物数量为41600吨,剩下的NO.2/NO.4/NO.6舱内的货物将到土耳其TOROS港卸完,配载图显示货物数量为30894.35吨。该轮根据上述要求分别根据配载图上的货物数量发给卸港代理POLIPORT为41600吨和TORO为30894.35吨。
该轮2019年7月25日到达土耳其第一卸货港POLIPORT锚地,7月26日0745时靠泊,船岸共同做水尺计重货物数量大于提单数量。1620时,开始卸货,岸上计重。7月30日卸空NO.1/NO.3/NO.5/NO.7舱的货物后,岸上计重数为41258.64吨。船长马上通知代理和工头继续卸NO.4舱的货物,尽量按与第一卸港的卸货数量要求达到41600吨,但收货人拒绝再继续卸货,并发船一份短货声明。船长拒签,并及时给相关方发布声明说明事实情况,要求收货人更改第二卸港的舱单数量;还把更改后的配载计划及时发给第二卸货港代理,卸货计划由原来的30894吨更改为31235.71吨。
该轮于2019年8月2日1600时靠好土耳其的第二卸港TOROS,当给代理新的配载计划(31235.71吨)时,代理还是让船上提供原来的配载计划(30894.35吨),即舱单数量收货人没有更改,还是按30894.35吨收货。船长告诉代理船上的货物要比舱单数量多,并发布相关声明。8月4日下午完货,正常开航。
经验教训
1.装卸货时不管有无做联合水尺检验,船方都必须做水尺检验,对比岸秤数据,以防误差过大。
2.收集有效证据资料存档。
3.必要时,及时签发申明,保护船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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