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犹抱琵琶半遮面,遮遮掩掩小群体
一副养在深闺人未识的模样---
毕竟只是王谢堂前燕嘛
遮遮掩掩又能咋地
就不让你土包子知道
也不知道咋地了
突然他就改革春风吹满地了
难道是中国关务太争气?
哈哈哈,吹入寻常百姓家
为啥不是飞入?
呵呵,自己品后面正文
意见呢,可以在这里提: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征求意见”系统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aeo@customs.gov.cn。
一定要记得提意见啊!!!
那正文来吧
第三条 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高级认证企业、认证企业和失信企业。海关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对上述企业分别适用相应的管理措施。第五条 高级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中国海关依据有关国际条约、协定以及本办法,开展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的AEO互认合作,并且给予互认企业相关便利措施。中国海关根据国际合作的需要,推进“三互”的海关合作。那以前的一般认证变成了认证企业?那都不叫AEO企业了,还叫认证企业有啥意思?肯定会有人直接上的啊,不然你看上次小规模调研后,这次公开发布的不就改了么?不就给大家留面子了么?所以肯定还是分成三六九等区别对待的,这个就等公告看怎么过渡吧,那啥,大周末的,其他的咱也不说了,和谐和谐!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