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财神 来源:信贷白话
1月28日,财政部召开2020年财政收支情况网上新闻发布会,继续强调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对各类新增隐性债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历年来我国金融发展紧紧围绕“稳增长、防风险”经济发展主题,对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长期处于持续严监管态势,银行开展政信业务,风险把控主要围绕涉及新增隐性债务等监管风险。现将新增隐性债务主要涉及问题整理归类探讨如下:
一、经营周转信贷产品涉及新增隐性债务监管风险
监管要求向融资平台公司新发贷款要直接对应项目。对于市场化运营的政府背景类公司,属性为非融资平台,新发贷款可以不直接对应项目,也就是说按照监管要求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可以测算出经营周转类资金需求的非融资平台客户,授信产品可以配置流动资金贷款、供应链融资等经营周转类信贷产品。目前长三角地区有部分城投母公司开始取得承包施工资质并开始自营承接工程或者从事集团内部大宗原材料统一采购。城投集团及母公司经营模式变化必须有相关财务数据的支撑,自营承接工程及原材料采购未能在存货等资产相应科目予以如实反映的,就没有逻辑说明其授信合理性。资金流向的合规性需要重点穿透审核,对于穿透承接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代建或BT性质的借款人,很难规避新发放贷款涉及新增隐性债务监管风险。
二、土地拆迁征收费用涉及新增隐性债务监管风险
2020年各地监管部门对固定资产类贷款开出的监管罚单中涉及放大政府隐性债务、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用于土地征收事项。自2016年始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新增土地储备项目所需资金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银行融资用于拆迁征收费用可能会涉及土地储备融资问题。目前金融机构普遍认同银行信贷资金不能直接用于一级土地开发,一级土地开发形成的最终资产就是储备土地,从程序上分析无法直接规避信贷资金流入后端土地收储问题,存在监管隐患。一二级土地联动开发模式形成的最终资产业态是包括土地使用权证的不动产,从程序上分析已经跨越土地收储环节,信贷资金最终流入不动产而非储备土地,规避了土地储备融资问题,但是目前监管尚未给予明确认可。同时,一二级土地联动开发模式前后期业态差距较大,融资时二级土地开发规划尚不确定,二级开发时涉及土地使用权利转移,难以确保招拍挂流程后土地使用权一定归借款人,不确定性风险较大。目前全国各个区域一二级土地联动开发政策各异,需与当地政府与监管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尽力争取监管部门的支持。
三、举债筹措政府投资资金涉及新增隐性债务监管风险
《政府投资条例》明确政府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一看项目属性:非纯公益性;二看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即项目非政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三看立项程序:项目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三种立项程序,政府投资项目走项目审批制程序,备案制的一定为非政府投资项目。原已经过项目审批制立项程序的项目如何确认为非政府投资项目?最佳方式是在当地政府有权部门的认可下借款主体重新按备案制立项。若无法重新立项,是否可以参照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方后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由政府明确调整项目实施主体,由政府有权审批部门(发改委)将原项目主体变更为项目公司。建议由项目股东向当地政府请示成立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当地政府批复明确该项目由“谁投资谁受益”,批复明确项目为非政府投资项目。通过合法合规程序确认为非政府投资项目,方可规避违规举债筹措政府投资资金监管风险。
四、其他不当用途涉及新增隐性债务监管风险
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政府债务对应的资产重复融资。严禁国有金融企业向地方政府虚构或超越权限、财力签订的应付(收)账款协议提供融资。城投公司财务报表最大特性就是大额应收应付款项占用,需要穿透细致分析应收应付明细对应的事项及项目。鉴于政府背景公司财务核算有待规范,实际操作较为不易,尤其是成立时间长、业务背景复杂的大型特大型的城投公司,与当地政府的应收应付往来款项复杂、较难厘清关系、与政府投资项目密不可分,部分涉及存量隐债化解,需及时将资产科目、有息负债与政府债务项目进行一一对应。以城投公司应收款项做为标的资产的资产收益权类资管业务,尤其应选择可以最终形成经营现金流的项目融资,严禁将政府债务对应的资产进行重复融资。持续关注、重点评估当地政府财力变化及债务匹配情况,根据地方财力排名合理配置银行信贷资源投放,尤其是大额项目申报应与当地财力相匹配,严禁不当用途涉及监管风险。
五、还款来源涉及新增隐性债务监管风险
政府背景类客户(项目)应具有可持续现金流、且能够覆盖贷款本息,或者融资人的综合现金流能够补充覆盖。对于政府背景类客户(项目)第一还款来源同样需要穿透核实。自身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不足以覆盖项目贷款本息时,综合现金流作为补充第一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主体其他项目投资现金流、股东兜底支持现金流、集团资金归集现金流等合法合规的且具备确定性的现金流。对于综合现金流穿透至最底层,是否认可作为市场化运营主体的企业法人已经取得且已经确认为收入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收入、土地整理工程服务收入、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收入形成的现金流作为合规的第一还款来源?目前监管尚未给予明确指导意见。部分城投母公司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出大额货币资金、但是营业收入却很小,大量收入未予以及时规范地实现确认,存在盈利能力弱但经营现金流充裕的现象,需结合借款企业及股东总体实力进行分析判断。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只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或运营任务、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以财政性资金作为偿债来源进行融资。项目现金流涉及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财政补贴等财政资金安排的,应严格核实地方政府履行相关程序的合规性和完备性,规避不当还款来源涉及监管风险。
六、不当风险缓释措施涉及新增隐性债务监管风险
非纯公益性非政府投资项目,若政府购买合同或政府付款协议向银行质押融资,最终穿透分析实质上是财政预算资金列支,是否会涉及新增隐性债务监管风险,目前监管也尚未明确,需与当地政府与监管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尽力争取监管部门的支持。只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或运营任务、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以国有资产抵(质)押进行融资。
工 隆 建 通 智 库
博主讲堂(审贷方向)
4月1日安徽徽州
链接:银行土地基建城投医院融资暨隐债业务审查审批要点
主讲人:薄著
第1天,上午 9:00~12:00,下午2:00~5:00
一、银行信贷审批的系统思维与方法
1、我们凭什么同意贷款?[案例1]
2、审批人的“三个底线” [案例2]
3、信贷审批的系统思维 [案例3]
4、影响信贷决策的12个因素及其相互关系 [案例4]
5、还款来源的秘密 [案例5]
二、政府投融资合规体系
1、政府投资管理
2、政府预算管理
3、政府债务管理
4、政府采购管理
5、PPP管理
6、政府融资平台管理
7、土地片区开发管理
8、政府投资基金管理
9、政府存量资产盘活管理
10、基建重点行业管理
三、政信业务负面清单
1、银行政信业务红线50条
2、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55条
四、隐性债务甄别与化解
(一)隐性债务的概念 [案例6]
(二)隐债甄别方法 [案例7,8,9]
(三)不同类型隐债甄别
1、交通项目隐债甄别 [案例10]
2、土地开发业务隐债甄别 [案例11、12]
3、棚改业务隐债甄别 [案例13]
4、水务项目隐债甄别 [案例14]
5、医院学校贷款隐债甄别 [案例15]
6、政府补贴业务隐债甄别 [案例16、17]
(四)隐性债务化解路径及操作要点 [案例18]
(五)隐性债务置换化解难点分析 [案例19]
(六)从银行审批角度看隐债置换业务 [案例20]
(七)隐性债务置换案例 [案例21、22、23]
第2天,上午 9:00~12:00,下午2:00~5:00
五、政信业务常见合规问题
(一)土地开发和基建融资中的合规问题
1.土地一级开发各阶段的合规要求是什么?[案例24]
2.什么是土地储备业务?有哪些合规要求?
3.城投如何合规介入土储业务?[案例25]
4.政府可否委托国企进行土地开发?[案例26]
5.委托代建与授权开发的合规要求有什么不同?[案例27]
6.政府购买拆迁安置服务是否包括购买资金?
7.委托代建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工程能不能融资?[案例28]
8.土地出让金返还模式还可行吗?[案例29]
9.土地出让金如何合规用于项目?[案例30]
10.如何理解“平台公司不得以财政性资金作为偿债来源进行融资”?
11.什么算来自政府的收入?[案例31]
12.政府如何合规地把资金给到城投?
13.财政怎样给城投合法合规注资?[案例32]
14.由政府设立的开发主体进行融资是否违反“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案例33]
15.由施工企业为城投垫资违规吗?[案例34]
16.如何定性政府投资项目?[案例35]
17.政府以补助补贴支持的项目该如何定性?[案例36]
18.政府把钱给到上级公司,上级公司再投到项目,算不算政府投资项目?[案例37]
19.如何定义垫资?[案例38]
20.建筑企业供应链融资可以做吗?[案例39]
21.什么是土地增减挂钩业务?
22.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能做融资吗?[案例40]
23.地票业务为什么可以贷款?[案例41]
24.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能做融资吗?
(二)预算和债务管理问题
1.政府如何安排资金用于项目?
2.什么是政府预算?政府预算分哪几类?
3.政府预算的编制流程是什么?
4.怎样判断项目的资金已列入政府预算?[案例42]
5.政府的预算只有1年,但资金支付期需要十年,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6.能否签订超过三年的政府支付合同?
7.专项债与市场化融资项目的合规要求有哪些?[案例43]
8.专项债做资本金应注意哪些问题?
9.专项债项目可以做流贷和供应链融资吗?[案例44]
六、政信热点业务授信审批要点
1、开发性PPP项目审批要点 [案例45]
2、政府存量资产盘活融资业务审批要点 [案例46]
3、旧改城市更新项目审批要点 [案例47]
4、安置房保障房项目审批要点 [案例48]
5、ABO模式审批要点 [案例49、50]
6、”F EPC“模式审批要点 [案例51]
7、”投资人 EPC“审批要点 [案例52、53]
8、”投资合作 EPC“审批要点 [案例54、案例55]
9、城市合伙人模式审批要点 [案例56]
七、城投流动资金贷款合规性分析
1、城投流贷监管规定
2、城投流贷用途合理性
3、城投流贷还款来源合规性
4、城投流贷需求测算要点 [案例57]
八、学校医院基建融资合规分析
(一)义务教育和公立医院融资合规要求
(二)目前学校医院基建融资模式
(三)学校医院融资案例分析 [案例58、59]
(四)“以租代建”及“建办分离”模式分析 [案例60]
(五)医院学校基建融资展望
九、新形势下政信业务审批的核心逻辑
逻辑一:区分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
案例61
逻辑二:区分隐性债务和市场化融资
案例62
逻辑三:以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
案例63
逻辑四:做大做强城投
案例64
逻辑五:合规使用政府资金
案例65
逻辑六:以土地的最终产出规划项目
案例66
十、以审批的智慧指导营销项目
十一、现场对话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