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裕仁天皇的《终战诏书》和日本向盟国投降的投降书

公元1945年8月15日中午,日本天皇裕仁发布诏书,宣布接受盟国的《波茨坦公告》,向盟国投降。8月17日,日本天皇发布敕谕,命令所有武装部队停止一切战斗行动,向同盟国投降。

裕仁

翻译为中文:

朕深鉴于世界大势及帝国之现状,欲采取非常之措施,收拾时局,兹告尔等臣民,朕已饬令帝国政府通告美、英、中、苏四国,愿接受其联合公告。

盖谋求帝国臣民之康宁,同享万邦共荣之乐,斯乃皇祖皇宗之遗范,亦为朕所眷眷不忘者;前者,帝国之所以向美英两国宣战,实亦为希求帝国之自存于东亚之安定而出此,至如排斥他国之主权,侵犯他国之领土,固非朕之本志;然交战已阅四载,虽陆海将兵勇敢善战,百官有司励精图治,一亿众庶克己奉公,各尽所能,而战局并未好转,世界大势亦不利于我。加之,敌方最近使用残酷之炸弹,频杀无辜,惨害所及,实难逆料;如仍继续作战,则不仅导致我民族之灭亡;并将破坏人类之文明。如此,则朕将何以保全亿兆赤子,陈谢于皇祖皇宗之神灵乎!此朕所以饬帝国政府接受联合公告者也。

朕对于始终与帝国同为东亚解放而努力之诸盟邦,不得不深表遗憾;念及帝国臣民之死于战阵,殉于职守,毙于非命者及其遗属,则五脏为之俱裂;至于负战伤,蒙战祸,失家业者之生计,亦朕所深为轸念者也;今后帝国所受之苦固非寻常,朕亦深知尔等臣民之衷情,然时运之所趋,朕欲忍所难忍,耐所难耐,以为万世之太平。

朕于兹得以维护国体,信倚尔等忠良臣民之赤诚,并常与尔等臣民同在。若夫为情所激,妄滋事端,或者同胞互相排挤,扰乱时局;因而迷误大道,失信义于世界,此朕所深戒。宜举国一致,子孙相传,确信神州之不灭。念任重而道远,倾全力于将来之建设,笃守道义,坚定志操,誓必发扬国体之精华,不致落后于世界之进化,望尔等臣民善体朕意。

公元1945年9月2日上午9时04分,日本投降的受降仪式在停泊于日本东京湾的美军战列舰“密苏里”号上举行。日本外相重光葵和日军陆军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等日本投降代表团11人代表日本向盟国投降,由美国、中国、英国、苏联以及其他对日作战的战胜国受降。

麦克阿瑟和各盟国代表

在投降仪式上,麦克阿瑟签完字以后,美国代表尼米兹海军上将,中国代表徐永昌陆军上将,英国代表布鲁斯·弗雷泽海军上将,苏联代表德里维昂柯·普尔卡耶夫陆军中将,英联邦澳大利亚代表托马斯·布来梅上将,加拿大自治代表摩尔·科斯格来夫上校,法国临时政府代表雅各斯·列克雷克上将,荷兰代表康拉德·赫尔弗里奇上将和英联邦新西兰政府代表昂纳德·伊西德少将依次代表各自国家签字。麦克阿瑟最后致辞:“我们共同祝愿,世界从此恢复和平,愿上帝保佑和平永存!现在仪式结束。”——此时正是九时十八分。

中国代表徐永昌

9月3日,中国国民政府下令举国庆祝3天,并从第二年开始以每年9月3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1951年,新中国重新将抗战胜利纪念日定在了每年的9月3日。

以下为日本向盟国投降的投降书

翻译为中文如下:

  我们,谨代表日本天皇、日本政府及日本皇军总将,兹此接受一九四五年七月廿六日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中国政府及大不列颠政府于波茨坦协定所拟订的四个条款,和及后由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提出的附款,上述四强下称为同盟国。

  我们兹此宣布日本皇军总将,所有日本陆军部队以及所有日本辖下地区的武装部队向同盟国无条件投降。

  我们兹此颁令所有日本辖下地区的武装部队以及日本人民立即停止任何敌视行为,以便处理及援救受损船舰、战斗机,军用及民事财产以及必须遵循由盟军最高统帅的指示及由他监督下由日本政府所颁布的所有法令。

  我们兹此命令日本皇军将领总部立即向日本陆军部队以及所有日本辖下地区的武装部队的各司令官指令(他们)必须自发性无条件地投降,确保所有部队受他们监管。

  我们兹此颁令所有民事、陆军及海军官员必须服从及遵守由盟军最高统帅所宣布的声明、法令及指令而使投降(条款)能落实于他们或他们的职能中。除非由他(官员)提出告退或呈辞外,我们会如旧保留以上官员的原有职级以及会继续(派遣他们)执行非战略性任务。

  我们兹此保证遵守波茨坦协定所拟礼待天皇,日本政府及其继任者的条款,无论任何法令及采取任何行动必须得到盟军最高统帅的指令或由同盟国拟定贯彻(波茨坦)协定的制约。

  我们兹此命令日本政府及日本皇军将领总部立即释放由日本国拘留的所有盟军战俘及本国的离心分子,并给予他们提供保护、医护,照料及直接运送至(盟军)指定的地点。

  天皇内阁及日本政府必须服从盟军最高统帅将制定实行投降条款的步骤行政以治理国家。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于日本国东京湾签署,第09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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