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案例

个人所得税一直是工薪阶层热议的问题,同时也是企业如何利用有限的工资支出去留住人才的话题。如何进行个税纳税筹划,才能帮助职工合法地少纳个税呢?

下面用实际案例来说说,如何进行个税税收筹划?

 案 例 一

广州林总全年工资薪金、奖金收入总额约为36万元(已扣除社保及公积金),公司一直以来都是每月发放工资9000元,年终一次性发放年终奖金252000元。下面我们来计算下林总的个税情况:

每月应纳个税:

(9000-3500)×20%-555=545元

 年终奖个税:

252000×25%-1005=61995元

合计应纳个税:

545×12+61995=68535元

▲若每月平均发放工资3万元,则林总的个税情况:

每月应纳个税:

(30000-3500)×25%-1005=5620元

年应纳个税:

5620×12=67440元

▲若作税务筹划,每月发放工资1.2万元,每季度第一个月分别发放季度奖金1万元,其余17.6万元部分作为一次性年终奖金。则林总的个税情况:

每月应纳个税:

(12000-3500)×20%-555=1145元

含季度奖的月份应纳个税=

(12000+10000-3500)×25%-1005=3620元

年终奖个税:

176000×25%-1005=42995元

年应纳个税=1145×8+3620×4+42995=66635元

总结:经过个税筹划后,可使林总年个税净减少:

68535-66635=1900元。

案 例 二

(延续例一)若林总所在公司为每月按12%工资额为其缴存公积金3600元,根据公积金相关规定,补充公积金额度最多可交至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20%计6000元。故林总可向公司申请每月多发2400元工资,用于补充缴纳2400元公积金,以便进一步进行个税筹划,达到合法少纳个税的目的。则林总的个税情况:

每月应纳个税:

(12000-3500)×20%-555=1145元

含季度奖的月份应纳个税:

(12000+10000-3500)×25%-1005=3620

年终奖个税:

(176000-2400×12)×25%-1005=35795

年应纳个税:

1145×8+3620×4+35795=59435元

总结:经过深度的个税筹划后,可使林总年个税净减少:

68535-59435=9100元。

案 例 三

云收公司方总2017年12月按干股分红9万元,当月工资为8000元。则方总的个税情况:

分红个税:

90000×20%=18000元

工资个税:

8000-3500)×10%-105=345元

当月应纳个税:

18000+345=18345元

▲若作税务筹划,把干股分红90000元作为一次性年终奖金发放,则方总的个税情况:

分红个税:

90000×20%-555=17445元

工资个税:

(8000-3500)×10%-105=345元

当月应纳个税=17445+345=17790元

总结:经过个税筹划后,可使方总年个税净减少:

18345-17790=555元。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职工按税法规定,每年只能发放一次全年性年终奖金,否则应并入当月工资计算所得税。故此每个职工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千万不可生搬硬套。

编辑:会计师专家 陈耿升、黄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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