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事故案例说化工和危化学重大事故隐患标准3
第三条: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这个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就是缓冲距离,主要目的是防止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在发生火灾、爆炸、毒气泄漏事故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而这种距离不足,造成的事故扩大也发生了很多的事故案例,这种事故影响最大的事故就是天津港812大火事故。
2015年8月12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已核定的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
这个事故也是近年来性质最恶劣、造成事故影响最大的事故,这个事故促使我国的双重预防体系的产生。
经过事故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化棉局部干燥自燃,引起相邻危险化学品燃烧,继而引发爆炸。这种化学品就有这种风险,发生这样的事故,不算是违反科学常识。
然而由于这种风险引发了这么大的影响,就是由于安全防护间距不够引起的。
在安全评价中没有识别出间距不足的评价单位、评审专家组组长都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