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没有剑的契约只不过是一纸空文

在《洞穴的奇案》一书里,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例子,五名洞穴探险者受困山洞,水尽粮绝;为了生存,大家约定抽签吃掉一人,牺牲一个以救活其余四人。

为了保障公平,大家决定用抽签的方式,谁如果被先抽中就先吃谁。为了实现这一原则,大家决定让渡自己的权力,形成一个契约,这个契约的内容就是:如果其中的一个人被抽中以后,拒不执行此前商定的契约,那么大家就联合起来杀了他。

这个案例可以理解为法律最初的意义。然而,事情的复杂程度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首先,按照契约内容,五名洞穴探险者当中有一人被抽中,理应将他处死,可是这名被抽中的人非常厉害,其他个人联合起来也制服不了他。于是,法律就成了强者约束弱者的工具,甚至统治弱者的工具。

作为强者,制定法律却不受法律的制约,这便是人治的开始。

在中国历史上,皇权则正是人治的代表,“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皇亲贵戚不受法律的制约,他们肆意妄为,直到底下的每一个人不堪忍受这种封建统治,才有了揭竿而起。

其次,当强者被抽中以后,其他四人联合起来可以制服他,但是这四个人唯唯诺诺,人怀鬼胎,人心不齐,最终致使这个被抽中的强者安然无恙。于是,游戏接着开始第二轮、第三轮……只要这个强者被抽中,那么其他四个人一贯保持沉默。

有人不满了,站出来说,我们必须要按照契约的内容,否则这个游戏就没法玩了。可是,谁来捍卫这个契约的内容得以实现呢?

强者来保障最好不过,可是谁由来制约强者呢?所以,霍布斯才说:没有剑的契约只不过是一纸空文!

最后,为了公平合理,我们可否设想一个第三者,这个第三者可以是上帝,也可以是心中的道德底线。

总而言之,没有监督的契约,法律的执行就是一纸空文。如果法律要考虑道德影响,那么法律的神圣权威就会受到影响。如果法律不能执行,首要责任在于司法与执行机关,最终的监督权力需回归人民群众。权力由人民赋予,最终需回归人民形成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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