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

刘禹锡(772年唐代宗大历七年-842年唐武宗会昌二年),字梦得,号庐山人。洛阳(今河南省洛阳市)人,自称“家本荥上,籍占洛阳”,又自言系出中山,其先为中山靖王刘胜。唐朝文学家、哲学家,有“诗豪”之称。唐德宗贞元九年(793年),进士及第,初在淮南节度使杜佑幕府中任记室,为杜佑所器重,后从杜佑入朝,为监察御史,当时,韩愈、柳宗元均在御史台任职,三人结为好友,过从甚密。贞元末,与柳宗元,陈谏、韩晔等结交于王叔文、王伾,形成了一个以王叔文为首的政治集团,唐顺宗即位后,开启“永贞革新”。革新失败后,唐顺宗被迫禅位,其主要人物十人均被贬斥,史称“二王八司马”。后历任朗州司马、连州刺史、夔州刺史、和州刺史、主客郎中、礼部郎中、苏州刺史等职。唐武宗会昌元年(841年),加检校礼部尚书。会昌二年(842年)病卒于洛阳,享年七十一岁。死后被追赠为户部尚书,葬在河南荥阳(今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刘禹锡诗文俱佳,涉猎题材广泛,与柳宗元并称“刘柳”,与韦应物、白居易合称“三杰”,并与白居易合称“刘白”。有《陋室铭》、《竹枝词》、《杨柳枝词》、《乌衣巷》等名篇,哲学著作《天论》三篇,论述天的物质性,分析“天命论”产生的根源,具有唯物主义思想。有《刘梦得文集》,《刘宾客文集》存世。
《秋词》(二首其一)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王若水点评:
唐顺宗为太子时,即有变革新政之志。他最宠王伾,而与王叔文尤为志同道合。同时,刘禹锡、柳宗元、程异、凌准、韩泰、韩晔、陈谏以及陆质、吕温、李景俭等,也都与二王相结,最终形成一个以“二王刘柳”为核心的革新党派。唐德宗贞元二十一年(805年)一月二十三日,唐德宗驾崩。二十六日,太子即位,是为顺宗。变革新政运动的“永贞革新”自此拉开序幕。革新党派,是在顺宗的直接领导下形成的。顺宗因中风失音,不能理政,朝廷大事都由王叔文、柳宗元等人主理。他们打击宦官势力,革除政治积弊,加强中央集权,反对藩镇割据,反对宦官专权。持续半年多时间,最后因宦官俱文珍等人发动政变,幽禁唐顺宗,拥立太子李纯,革新以失败而告终。贞元二十一年(805年)八月,唐顺宗被迫禅位于太子李纯,即为唐宪宗,改元永贞,史称“永贞内禅”,唐宪宗即位后,贬王叔文为渝州司马,王伾为开州司马,伾不久死于贬所,叔文翌年亦被赐死。贬刘禹锡为连州刺史,柳宗元为邵州刺史,韩泰为抚州刺史,韩晔为池州刺史。贬韦执谊为崖州司马,再贬刘禹锡为朗州司马,柳宗元为永州司马,韩泰为虔州司马,韩哗为饶州司马,又贬程异为郴州司马,凌准为连州司马,陈谏为台州司马。革新主要人物十人均被贬斥,史称”二王八司马“。
这首诗是作者第一次被贬郎州(今湖南省常德市)时所写,他虽被贬谪,却不悲观消沉。刘禹锡年长柳宗元一岁,虽然参加政治革新活动同样遭受打击,但心理承受能力却大的多。他贬到朗州时研究哲学,并笃信禅宗。他通过哲学的思考,把生活中的愁恨化为一种具有历史深度的感悟,在更高的层面上求得心理平衡。在这首诗中,诗人通过歌颂秋天的壮美,表达了他的乐观情绪和昂扬奋发的进取精神。这首诗的可贵在于诗人一反历来他人悲秋的情调,以奔放的热情、生动的画面,热情赞美秋日风光的美好,唱出了昂扬的励志高歌。
前两句是议论,直接表达了秋日胜春朝的看法。“自古逢秋悲寂寥”即明确指出自古以来,每逢到了秋天人们就感叹秋天的寂寞萧索。“自古”和“逢”,极言悲秋的传统看法的时代久远和思路模式的顽固。“我言秋日胜春朝”诗人直抒胸臆,态度鲜明,表达出自己的自信,用春秋对比手法,热情赞美秋天,说秋天比那万物萌生,欣欣向荣的春天更胜过一筹,对自古以来那种悲秋的论调进行有力否定。后两句通过晴空中排云而上的白鹤形象,把诗人的豪迈乐观之情抒发得淋漓尽致。“晴空一鹤排云上”,诗人抓住秋天“一鹤凌云”壮美的画面进行描写,展现出秋高气爽,万里晴空,白云漂浮的开阔景象。四句“便引诗情到碧霄”紧接上句直接抒写自己的感受,凌云的鹤,载着诗人的诗情,一同遨游到了云霄。孤独的“一鹤”,“排云”而上,这只鹤是不屈志士的化身,奋斗精神的体现。
全诗气势雄浑,意境壮丽,融情、景、理于一炉,诗句有艺术的魅力,更有哲理的意蕴,耐人吟咏,发人深思。诗句给予读者秋天的生机和风情的同时,更引出一种高扬的气概和高尚的情操,字里行间诗人那乐观的情怀,昂扬的斗志呼之欲出。读这样的诗,洋溢在我们心头的,不是悲凉的气息,而是励志的美感。

《乌衣巷》
朱雀桥边野草花 ,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谢堂前燕 ,飞入寻常百姓家 。
注释:
⑴乌衣巷:金陵城内街名,位于秦淮河之南,与朱雀桥相近。三国时期吴国曾设军营于此,为禁军驻地。由于当时禁军身着黑色军服,所以此地俗语称乌衣巷。在东晋时以王导、 谢安两大家族,都居住在乌衣巷,人称其子弟为“乌衣郎”。入唐后,乌衣巷沦为废墟。
⑵朱雀桥:六朝时金陵正南朱雀门外横跨秦淮河的大桥,在今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⑶王谢:王导、谢安,东晋丞相,世家大族,贤才众多,皆居乌衣巷中,冠盖簪缨,为六朝巨室。旧时王谢之家庭多燕子。至唐时,则皆衰落不知其处。
李都蔚点评:
这首诗是刘禹锡的代表作之一,是一首抚今吊古的诗篇,是怀古组诗《金陵五题》中的第二首。此诗凭吊昔日东晋南京秦淮河上朱雀桥和南岸的乌衣巷的繁华鼎盛,而今野草丛生,荒凉残照,感慨沧海桑田,人生多变。作者选取燕子寄居的主人家已经不是旧时的主人这一平常现象,使人们认识到富贵荣华难以常保,那些曾经煊赫一时的达官贵族,如过眼烟云,成为历史的陈迹。诗中没有一句议论和感慨,而是通过野草、夕阳的描写,以燕子作为盛衰兴亡的见证,巧妙地把历史和现实联系起来,引导人们去思考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含着深刻的寓意。全诗语虽极浅,意却无限。
刘禹锡的一生,在政治上,是斗争的一生,是反抗的一生,是在被打击中不断反击的一生。在诗歌创作上,他自立门户,不断创新,写出大量雄浑苍劲的诗歌。同时,他又以诗歌作为武器,无情地嘲讽和打击着他的对手。他虽然不断地被排挤,被打击,被流放,但从没低头认输,反而是愈挫愈勇,豪情万千。他以浪子之身被朝廷流放至“巴山楚水凄凉地”二十三年,却依然高歌着“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的时代最强音。在高手林立,风起云涌的中唐诗坛上,刘禹锡或许不是才情最盛的,却一定是最倔强最乐观的,他以百折不挠,永不屈服的斗士情怀和另辟蹊径,自成一家的豪迈诗情让我们相信:“人所拥有的任何东西,都可以被剥夺,唯独人性最后的自由——也就是在任何境遇中选择一己态度和生活方式的自由——不能被剥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