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县长和常委副县长,谁的级别高,谁的权力更大?
2020-01-26 16:16
公务员机关的领导干部,有些时候,所任的职务。仅仅是一字之差,却会使得彼此的权力,有着巨大的差别。比如,在县城,通常情况下,会有这样的两个职务——常务副县长和常委副县长。仅仅一字之差,到底是常务副县长的权力更大了,还是常委副县长的权力更大,二者的级别,又没有没有差别呢?现在,就让我们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常务副县长和常委副县长,他们都具备两个身份,第1个身份——他们通常情况下,都属于是县委常委。常委副县长,当然是县委常委了。常务副县长,一般也是县委常委。他们的第2个身份——都是副县长。不过,常务副县长的排名,比常委副县长要高。一般情况下,常务副县长的排名,在县长之后,而常委副县长的排名,在常务副县长之后。

常务副县长和常委副县长的级别,有差距吗?一般情况下,常务副县长和常委副县长,都是副处级领导干部。也就是说,在行政级别上,他们并没有差距。当然,在特定情况下,一部分常务副县长,会保留正处级。这种情况,通常都是对常务副院长有所安排,因而,让他们保留较高的级别。保留正处级待遇的常务副县长,在行政级别上,就会比常委副县长“高半格”。

说完了行政级别,来说说二者的行政权力的大小。实际上。从这两个职务的名称中,我们已经可以窥见端倪了。很显然,常务副县长的行政权力更大。“常务”是什么意思?通常情况下,指的是主持日常工作。也就是说。作为县长,主持县政府的全面工作,而作为常务副县长。主持县政府的日常工作,而作为常委副县长,只是按照职责分工分管自己的工作。

从刚刚我们简单的区分中,大家就可以发现,常务副县长的工作面,比常委副县长要广。一般情况下,如果县长外出,通常也是委托常务副县长主持工作。从发展前景来看,作为常务副县长,也更有机会转正。当县长提拔晋升之后,常务副县长担任县长的机会也更大。对比,你搞清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