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作曲家中,初期的代表人物是受瓦格纳影响的理查·施特劳斯(《莎乐美》、《玫瑰骑士》);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是将无调性原则运用于歌剧创作中的贝尔格(《沃采克》);40年代迄今则有:斯特拉文斯基、普罗科菲耶夫、米约、曼诺蒂、巴比尔、奥尔夫、贾纳斯岱拉、亨策、莫尔以及英国著名的作曲家勃里顿等。歌剧的唱腔声音分类歌手所扮演的角色依照他们各自不同的音域(tessitura)、敏捷度、力量和音色(timbre)来分类。男性歌手由音域低至高分为:男低音、男中低音、男中音、男高音、假声男高音(sopranist/countertenor)。女性歌手由音域低至高分为:女低音、次女高音以及女高音。女高音也可细分为花腔女高音和抒情女高音等不同种类。基本上男声的音域皆低于所有女声,但某些假声男高音能唱到女低音的音域。而假声男高音唱多见于古代谱写的由阉伶所唱的角色。在以音域分类后,往往还会加上一些关于唱腔的形容词,如抒情女高音、戏剧女高音、庄严女高音(soprano spinto)、花腔女高音(soprano coloratura)、轻俏女高音(Soprano soubrette)。这类术语,虽然不能全面形容一把声音,但往往能把不同的声音归类,放入不同的角色当中去。某些歌手的声音会突然发生剧烈的变化,或者在而立之年甚至人到中年,声音才达致成熟的辉煌状态。声音分类的利用女高音向来是大部分歌剧的女主角的不二人选。然而在古典主义音乐时期以前,往往对女高音的首要要求的声音控制的技术,而非今日要求的广阔的音域;而当时要求女高音的最高音往往不超过高音A[21]。而女中音一词,则是一个比较新近的概念,但也不少角色可以担纲,如珀赛尔笔下的蒂朵和华格纳《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中的布兰甘特(Brangäne)[22]。女低音可唱的角色,往往比较少,行家往往开玩笑说,女低音只可唱“巫婆、泼妇、(穿)长裤(的角色)”(witches, bitches, and britches)。而近年,不少原来由女低音或阉伶所唱的角色,皆成假音男高音的囊中物。而男高音,则自古典音乐时期至今,都是歌剧中的男主角。很多最具挑战性的男高音角色,都是出自美声歌剧时期,如多尼采蒂在《联队之花 (La fille du régiment)》中写给男主角的9个连续的高音C。而华格纳则要求他的男高音主角比一般男高音的分量更重,甚至要人们发明新字“英雄男高音(Heldentenor)”来形容这类角色;和华格纳要求的分量相当的义式歌剧角色也有如,普契尼《图兰多》中的卡拉富。男低音的历史也是源远流长,在正歌剧时代便作为配角,往往是娱乐观众滑稽角色。男低音可演的角色也不少,如莫札特《唐·乔望尼》中的利波雷洛和华格纳《尼伯龙根的指环》中的沃坦王。界乎男高音和男低音中间,便是男中音,一个直至19世纪中叶才出现的概念,著名角色如莫札特《女人皆如此》的古烈摩和《唐·卡洛》中的罗迪戈。
歌剧《茶花女》宣叙调宣叙调是开展剧情的段落,故事往往就在宣叙调里进行,这时角色有较多对话,这种段落不适宜歌唱性太强,就用了半说半唱的方式,叫做宣叙调,它很像京剧里的韵白。京剧中,青衣、小生或老生都有一种带有夸张语音音调的念白,它虽不是很旋律化,但可使道白便于与前后的歌唱衔接,其功能与西方歌剧里的宣叙调很近似。欧洲歌剧早期的宣叙调非常不歌唱化,叫做“干宣叙调”,往往是用古钢琴弹奏一个和弦给一个调,歌者就在这个调里用许多同音反复的道白来叙述,这种同音反复译成中文非常难听,因为中国语言是有四声的抑扬顿挫的,我们中国人不能用平平的音调唱:你今天吃饭了没有?听起来肯定好笑。所以我们在遇到这种“干宣叙调”时,干脆就拿掉了说唱,改成对白了。但到19世纪,随着歌剧宣叙调的逐渐旋律化,如我们在演唱《茶花女》和《卡门》等歌剧时,就把宣叙调也译配成中文了,有一点旋律性,就可以随着旋律的高低,找到四声合适的中文。重唱重唱就是几个不同的角色按照角色各自特定的情绪和戏剧情节同时歌唱,两个人同时唱的,叫二重唱,有时会把持赞成和反对意见的角色,组织在一个作品里;就可能是三重唱、四重唱、五重唱,在罗西尼的《塞维尼亚理发师》里有六重唱,在莫扎特的《费加罗的婚礼》里甚至有七重唱,十几个人一起唱,有时还分组,一组三、五个人,各有自己的主张,有同情费加罗的,有同情伯爵的,还有看笑话的,作曲家卓越的功力就表现在能把那么多不同的戏剧音乐形象同时组织在一个音响协调、富有表情的音乐段落里面,这就与我们的戏曲很不相同了。还有一个形式就是群众场面的合唱,前面已经说过了,它可以根据剧情要求是男声的、女声的、男女混声的,或者童声的。歌剧有故事情节,歌唱有歌词,它的歌词与音乐和戏剧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而在中国介绍西方歌剧,是用翻译的方式好呢,还是唱原文保持它的“原汁原味”呢?历来就有各有千秋的两种主张。建国后,中国的歌剧工作者在介绍西洋歌剧时,在翻译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这里,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文学语言不仅要翻译得好,在配到音乐里时,还要符合音乐的规律,听众才会觉得舒服,才能让人接受,这是一门学问,是一个非常艰巨的工作,必须要有音乐修养很高的翻译家,或者翻译家和音乐家的合作才能做好。我个人的观点是:既然观众是来剧院看戏,人们就要求能看得懂。在中国介绍西方歌剧,就最好翻译成中文,才能让人们较为便捷地随时懂得剧情和歌剧音乐的戏剧性,欣赏到亦歌亦演的表演,它至少可以让我们中国听众觉得我们的音乐工作者是很希望他们懂得西方歌剧的魅力的。而这几年的社会时尚是用原文加中文字幕的演唱,它虽然可以表现我们的演员演唱原文的水平,而且有了可能被外国的经纪人看中,被邀请到国外去演出的机会,但据我了解,对听众来讲,对西洋歌剧的接受程度就更远了,观众面更狭窄了,大家会觉得算了,反正你们也不希望我们听懂,何况一些演员的原文水平也不高,其实谁也听不懂,这样对推动西洋歌剧在中国的传播并不有利。一种戏剧形式。由配有音乐的戏剧文本(歌词)组成,演唱时通常用音乐伴奏。除了独唱演员、重唱演员、合唱和乐团团员外,从其一开始,歌剧演出还常常包括舞蹈演员。这种复杂的、开支庞大的音乐戏剧娱乐形式,5个世纪以来一直受到听众喜爱。它与其他戏剧形式的明显区分在于其台词用歌唱而不用语言表达;与音乐戏剧式的戏剧,如轻歌剧和音乐喜剧等的区分,则在于其作品的庄重、结构的严密和伴随音响的严肃。古代已有诗剧和音乐相结合的作品。古希腊剧作家埃斯库罗斯(Aeschylus)、索福克勒斯(Sophocles)和欧里庇得斯(Euripides)在其剧作中就已采用合唱歌队。中世纪以《圣经》为题材的宗教剧,如神迹剧和奇迹剧,一般也有某种音乐伴奏。这些以及其他音乐戏剧形式可视为歌剧的先声。歌剧产生于16世纪末意大利的佛罗伦斯。第一部歌剧是文艺复兴时期田园诗人利努奇尼(Ottavio Rinuccini)和作曲家佩里(Jacopo Peri)合写的《达夫尼》(Dafne),现已失传;现存最早的歌剧剧本《尤丽狄西》(Euridice)也是他们的作品。然而,这两位歌剧之父的作品在体裁和结构上均属探索性质。此后约10年,蒙特威尔第(Claudio Monteverdi)的歌剧杰作《奥菲欧》(La favola d'Orfeo)问世。其中,器乐伴奏成为一种戏剧因素;其时歌剧题材多为希腊与罗马神话、传说和虚构的历史故事。歌剧院世界上第一座歌剧院——圣卡西亚诺剧院(Teatro di San Cassiano)于1637年在威尼斯揭幕,向一般观众开放,从而结束了歌剧由皇室和贵族垄断的时代,大大推动了歌剧的发展。蒙特威尔第的学生卡发利(Francesco Cavalli)是这一时代最著名的歌剧作曲家,他从1639~1669年为威尼斯这座歌剧院创作了共约40部歌剧,其中最有名的为《伊阿宋》(Giasone)。与卡发利同时的意大利歌剧作家蔡斯悌(Pietro Antonio Cesti),也写有歌剧多部,其最著名之作为《金苹果》(Il pomo d'oro)。17世纪中期后,威尼斯歌剧体裁开始衰退,虽然这时仍出现了几个有才华的作曲家,如常被人称为“喜歌剧之父”的加卢皮(Baldassare Galuppi)。
罗马歌剧院1720年威尼斯人马尔切罗(Benedetto Marcello)写了《时兴的戏剧,又名创作和演出意大利歌剧万无一失的方法》(Il teatro alla moda,o sia metodo sicuro e facile per ben comporre ed eseguire opere italiane in musica),讽刺正歌剧中日益增长的、使戏剧性淡薄的陈规陋习,从而引起了歌剧改革的试验,但收效甚微。17世纪发展出了形式独立的讽刺性喜歌剧。开始时,它往往穿插在正歌剧的幕间。在成熟过程中,它又恢复了一些正歌剧感情严肃的特色,进而使许多喜歌剧带有混合性质。《塞尔维亚的理发师》、《费加罗的婚礼》和《秘密结婚》(Il matrimonio segreto)等是此时期的代表作。1650年前歌剧传入法国,第一部法国歌剧《波蒙纳》(Pomone)于1671年在皇家音乐学院(即今巴黎歌剧院)揭幕式上首演。但歌剧到卢利(Jean-Baptiste Lully)生活的时代才成为真正的法国艺术。意大利人卢利前往巴黎,借用法国话剧与芭蕾舞的特色,创作法国式歌剧。他不喜欢意大利式的咏叹调,主张改用短而活泼的歌曲。他按照法兰西喜剧团的朗诵方式改革了宣叙调,并发展起了法国式的序曲。卢利的风格在拉摩(Jean-phlippe Rameau)的歌剧里达到顶峰,其主要作品有《希波利德和阿利茜》(Hippolyte et Aricie)等。
歌剧《唐·璜》1627年歌剧传入德国和奥地利后,产生了“民谣歌剧”,涌现了一批歌剧作家,如莫扎特、韩德尔、贝多芬等,主要作品有《魔笛》、《奥兰多》、《费加罗的婚礼》、《唐·璜》、《费德里奥》(Fidelio)、《月球上的世界》(Il mondo della luna)等。1769年,卡尔札比吉(Ranieri de'Calzabigi)和葛路克发表关于歌剧革新的重要文献∶歌剧《阿尔西斯特》(Alceste)的前言献词。他认为多余而花俏的三段体咏叹调应予废除,代之以朴素的表达和真实的感情。音乐的职责是“为诗服务”。葛路克的代表作有《伊菲姬尼在奥利德》(Iphigenie en Aulide)和《伊菲姬尼在图利德》(Iphigenie en Tauride)等。他的改革主张曾产生重大影响。歌剧传入英国后,经过很长时间才在英国扎根。英国的第一部歌剧是普赛尔(Henry Purcell)的《狄多和伊尼阿斯》(Dido and Aeneas);它打破了宣叙调和歌曲之间的界限。《乞丐歌剧》的上演,使英国观众终于习惯于听一种用本国语演唱的舞台剧。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法国的喜歌剧得到了很大发展。1752年卢骚的独幕喜歌剧《乡村卜者》(Guerre des Bouffons)上演,他用混合曲的方式写成总谱,把反映十分通俗的浪漫爱情和歌舞杂耍表演的曲调组合在一起,很有法国风格。尔后这种新的杂烩式喜歌剧便统治了巴黎和其他地区的歌剧舞台。著名剧作家有蒙西尼(Pierre-Alexandre Monsigny)、格雷特里(Andre Gretry)、梅于尔(Etienne-Nicolas Mehul)和布瓦埃尔迪厄(Francois-Adrien Boieldieu)。法国喜歌剧自布瓦埃尔迪厄后,变得更意大利化,反映出罗西尼的影响。在此时期,意大利歌剧一度衰落,后因迈尔(Johann Simon Mayr)、罗西尼、董尼才第(Gaetano Donizetti)和贝利尼(Vincenzo Bellini)等有才华的歌剧作曲家创作了一批有世界声誉的歌剧作品,如《塞尔维亚的理发师》、《安娜·波莲》(Anna Bolena)、《海盗》(Il pirata)、《清教徒》(I puritani)等而重新受人喜爱。“大歌剧”产生于19世纪的巴黎,这是一种具有国际风格的大型歌剧,采用历史的或虚构的历史故事为题材,舞台上充满了奇景艳服、芭蕾舞和各种跑龙套的方阵队列。它几乎摒弃了美声唱法的精巧细微,极大地扩充了乐团本身和它在戏剧中的作用。第一出公认的大歌剧是梅耶贝尔(Giacomo Meyerbeer)的《魔鬼罗伯特》(Robert le Diable)。梅耶贝尔和阿勒威(Fromental Halevy)之后,大歌剧开始反映出新的音乐趋向,发展成多种多样的混合形式。这时期的法国歌剧作家还有白辽士和奥芬·巴赫,二人主要作品有《天堂与地狱》(Orphee aux enfers)、《特洛伊人》、《霍夫曼的故事》(Les Contes d'Hoffmann)等。